東海岸最美麗的海岸──杉原海灣,正遭受台灣環境最惡質的迫害:未依法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便蓋起地上五層、地下一層的觀光旅館美麗灣渡假村,此一違法興建的超級大違建,不僅侵吞了大面積沙灘,更暗地將廣大沙灘當作棄土掩埋場,將開挖地基的工程廢棄物和土石方埋入沙灘底下,以致每逢颱風的大浪沖涮,沙灘便裸露出大面積的工程廢棄物,美麗海灣變成滿目瘡痍、殘不忍睹的醜陋灣,而違法施工期間的大量污水泥流,更造成密佈珊瑚礁和海底生物的杉原海域的生態大浩劫
現在,更惡質的迫害手段又要發生了。
將這個美麗海灣交給財團(台北美麗華飯店集團和台東娜魯灣飯店集團)開發營運五十年的台東縣政府,為了為此違法開發案解套,儘早完工營業,打算在1月22日召開的第四次環評審查會,臨時插入此案,以多數票優勢讓此案環評過關,將這個歷經三次環評審查仍不通過的開發案,藉重新遴選的新一屆環評委員上任之際,一舉通過此案。
各項情資顯示,台東縣政府刻意選在1月23高雄行政法庭將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的前一日召開環評審查,且美麗灣集團將在本週五(1 月18日)送件進行第四次環評審查;台東縣副縣長彭德成在第三次環評審查不過時公然宣稱「將在第四次環評審查作出結論」;上一屆強力為環境把?發言的學者委員全被換掉,重新遴選的學者委員九成以上是工程背景的委員,完全違返「專家學者委員之專長,應含自然、生活、社會環境領域,並力求各領域委員之人數均衡」之環評委員學者委員遴選要點,更無視第三次環評審查環保團體要求應將珊瑚、魚類等海洋生態學者納入新屆環評委員,以確實評估和調查開發案對海域生態之衝擊和影響的要求。種種跡象顯示,台東縣政府操弄環評機制,欲在此次環評審查將整個違法開發案解套、就地合法,並藉以影響1月23日行政法庭的判決之意圖,非常明顯。
為此,由國內環境保育團體組成之「搶救杉原海灣聯盟」,特地前往馬英九競選總部陳情,懇求身為國民黨領導人和總統候選人的馬英九,能對國民黨旗下的台東縣長鄺麗貞種種違反環評法和相關法令的作為,以及犧牲東海岸最美麗的杉原海灣,造就財團五十年巨大利益的圖利行為,即時以國民黨領導人的影響力,予以糾正制止,以免一粒屎壞了一鍋粥,讓馬英九在總統競選路上蒙受此黑金勢力官商勾結、貪贓枉法之陰影,而遭全國環保團體同聲抵制。
同時,也轉赴環評法的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環保署陳情,要求環保署依環評法賦予之權責和環保署組織條例第三條:「對於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命令或處分,認為有違背法令或逾越權限,或應執行法令而不執行者,得報請行政院停止、撤銷或處理之。但情事緊急時,本署得發布署令先行停止、撤銷或處理之。」對台東縣政府種種違反環評法及相關法令之行政措施,即時祭出行政裁罰。
共同訴求
一、即時制止台東縣政府違反「環評委員遴選要點」所遴選之新一屆環評審查會之運作,重新依遴選要點遴選涵括「自然、生活、社會領域,並力求各領域委員之人數均衡」之環評委員,尤其應將攸關杉原海灣海域生態之珊瑚、魚類學者納入,在符合遴選要點之委員選出之前,縣府環評審查會不得運作審理任何開發案。
二、要求台東縣政府即刻依去年七月環保署的裁示函,和去年一月台東縣環評審查會的結論,依法對美麗灣開發案發出全面停工命令。
三、要求台東縣政府環評審查會不得在1月23日行政法院判決前強行表決通過美麗灣渡假村的違法開發案。
四、 開發案對杉原海灣已造成之生態衝擊和破壞,要求台東縣政府和開發單位即刻作出生態回復計畫。
五、上屆環評委員指出之種種違法疑點和缺失未獲改善和解決之前,此開發案不得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