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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寶貝潛能發展中心聲明稿

文/桃園寶貝潛能發展中心

這些日子以來,針對方童一案,寶貝潛能發展中心皆已向警察機關與檢察官說明,歷經數個月的偵查與勘驗教室監視錄影畫面,日前已收到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還給3位教保老師清白,且寶貝潛能發展中心並無虐童、延誤送醫、更沒有虐童致死之情事。但是這幾個月以來,網路上的言論、報導、爆料皆已扭曲事實,已影響了中心其他孩童的學習權益,輿論更是造成中心工作夥伴龐大的壓力,導致教保同仁流失,讓身障孩童學習之路受阻,中心已岌岌可危。為避免大眾加以揣測,決定以不起訴處分書提出以下說明:

一、經檢察官與法醫相驗,解剖鑑定後,方童的死因為「腸系膜裂孔、腸疝」致「小腸絞榨梗塞壞死、腹膜炎」致「敗血性休克」死亡,死亡方式為自然死。

二、孩子並沒有受虐:
方童在111年1月26日在醫院做過電腦斷層沒有出血點,排除有受虐之可能。

三、沒有延誤送醫:
監視器畫面雖可認定111年1月26日下午被害人在發展中心時雖有哭鬧、咬手、敲打自己頭部之行為,然尚難認當時被告3人能察覺被害人體內有「腸系膜裂孔、腸疝」之狀況或其他外觀可見之「傷病」而需緊急送醫救治,且由告訴人警詢時所稱:「111年1月26日14時46分我至機構接兒子;同日15時我跟兒子搭復康巴士前往復健診所,在診所時,復健老師也看不出有什麼狀況,只覺得被害人好像想睡覺,也覺得像不舒服,無法正常上課,直到15時40分我發現我兒子把嘴巴咬出血,那時我老公剛好開車到達診所,我們就趕快把兒子送醫……」等語,則較具醫學專業之復健診所已無從發現被害人有因體內狀況而有緊急送醫之需求,豈能苛責身為教保員之被告3人當日下午未將被害人送醫為延誤送醫?顯然無法認定被告3人有何違反注意義務之情形,……難認其等有何過失於死之罪責。

四、為什麼在孩子身上貼膠帶?
告訴人於警詢問時供稱:我從入學開始有跟經手被害人之老師分享被害人有時半夜情緒暴躁,我才會使用3M嬰兒透氣膠帶貼被害人額頭或臉頰、下巴等部位,我為了讓被害人上課前可以在車上多睡點,所以會貼著到學校,讓學校老師幫忙撕掉膠帶,這是中壢區復健診所的老師教我的制約方式,可以轉移小朋友的注意力,讓情緒緩和等語,足徵被告2人之前詞所辯非虛,其等確係聽聞自告訴人使用貼膠帶之制約方式,……其等之目的無非係為轉移被害人之注意力,緩和被害人之情緒,使被害人得以順利入睡,難認其等主觀上有何傷害、凌虐被害人之犯意。

而中心因本案受到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裁罰,並公佈教保員姓名,但裁罰的主因也非虐待,而是教保員「未告知主管,在方童身上撕貼膠帶」。不起訴書中也指出桃園市政府亦認定該舉動「未達身心虐待」之程度。
這幾個月來,中心全面的檢討,並且依照上級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與專家學者的建議,擬定並執行完整的改善計畫也做了調整與改善。說明如下:

一、硬體設備提升:更換中心所有監視器系統並提升畫面品質,並由專人管理。

二、內外部督導機制:因應現況調整課程與班級作息、加強督導進班支持、每周舉行班級會議、聘請外部專家進入機構輔導、主管機關定期檢視監視器畫面等。

三、法治宣導及在職訓練課程:兒童權利與身心障礙權利相關法規宣導、兒童疾病與健康照顧課程等

四、建立危機事件處理流程:提升工作人員風險敏感度,確立正確之危機事件流程。

五、建立親師合作關係:建立良好的親師溝通管道,並且要求教保老師落實親師溝通回報,建立家長與教保老師間的合作關係。

這段時間因為體恤家長驟然失子,內心有很多悲傷的情緒無法宣洩,中心也認為口說無憑,一來一往的對話,只會更加剌激家長的傷痛造成對立與撕裂,因此靜待司法調查釐清真相與事實,還其3位教保員之清白與中心之聲譽。

此刻,寶貝潛能發展中心必須要站出來捍衛17年前成立時的初衷,與對身障孩童一路走來不變的使命,不容與事實不符的言論持續造成中心的傷害與對所有教保老師、同仁對服務工作的打擊!同時除了要照顧到失子家長的心情之外,但也需要讓其他家長安心,更要對捐款者交待。寶貝潛能中心仍秉持著初衷,一如既往地照顧著寶貝們,也懇請先前不知情的社會大眾們能主動刪除不理性的留言,感謝您發揮鍵盤的力量,給予所有相關從業人員與身障孩童們一些鼓勵!自此,我們也開始保持所有法律追訴權,因為寶貝潛能發展中心目前尚有16位寶貝需要照顧,扭曲不實的言論,會影響身心障礙者接受服務的機會。

請給我們一個友善的環境照顧寶貝,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