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公庫資料照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每年的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而今年的主題是「尊嚴、自由、正義,人皆有之」。在台灣,2022這一年發生了哪些人權事件呢?在人權日後,我們整理出品質嚴選有保證的台權會十大人權新聞,一起來看看吧!
假留學真黑工,大專院校人口販運事件
今年1月,報導者揭發中州科大參與人口販運,在2019年以不實廣告招收16名烏干達學生,他們來台後迫為償還留學費用,淪為血汗勞工長達兩年。
中洲科大起初招生時承諾課程以英文授課,學校會給予獎學金,並媒合相關實習機會,不料學生來台後承諾竟全部跳票。機票、住宿費和學雜費讓學生持續負債,學校就安排他們到勞力密集的工廠工作,薪資低、工作超時且與所學完全無關,實為工廠的廉價「黑工」。
事件曝光後,彰化地檢署展開調查,於今年10月以《人口販運防制法》和《貪污治罪條例》等多項罪名對校方人員、仲介業者、苗栗縣政府官員共10人提起公訴。其實此事絕非個案,近年假留學真黑工的案件一直層出不窮,政府開展「新南向人才培育計畫」吸引國際學生,卻讓私校、企業和人力仲介公司共謀人口販運,教育部和勞動部何時才決心從結構與制度面下手,從根本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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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俄戰火下,在台烏克蘭人何去何從?
普丁今年2月24日動員俄軍侵略烏克蘭,截至目前為止已超過4萬人死亡、5萬人受傷和1千3百多萬人流離失所。酷刑、屠殺平民和攻擊醫院等戰爭犯罪不斷,今年寒冬烏克蘭更恐面臨大規模斷電,烏克蘭人民持續陷於水深火熱中。
為此,本會立刻發起連署聲明,遣責俄羅斯武力侵略,支持烏克蘭政府與人民,呼籲民眾警惕中國政權是否趁亂侵略台灣,並呼籲台灣政府盡快立法通過難民法,得到超過166個團體及3700多位民眾支持。3月1日,本會偕同多個團體及在台烏克蘭人,到莫斯科駐台代表處抗議,並向代表處人員遞交聲明書。
對於在台烏克蘭人,內政部年初雖表示他們的簽證到期後,只要申請就會允許延長,但此項計畫已於10月初中止,之後他們應何去何從?再者,若他們的護照過期,將無法延長簽證或申請歸化我國國籍,卻也無法跨國移動,這樣的狀況又該如何處理?遺憾的是,台灣現階段沒有《難民法》,上述狀況幾乎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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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鎮壓二十大升級,台灣團結抗中反極權
今年2月4日,北京冬奧在國際社會的反對聲浪中盛大開幕,為中共整年高舉國家公權力,恣意侵害人權的行動揭開序幕。
政治方面,習近平在二十大後第三次連任國家主席,在其高壓管治下,未來中國人權狀況恐持續倒退,台海安全亦備受威脅。疫情方面,習近平「堅持清零」,各地方為求達標手段越見瘋狂,民眾苦稱彷佛「除了確診死,怎樣死都可以」。
高壓卻亦激起反抗,10月13日,公民彭載舟於北京四通橋上掛起「不要核酸要吃飯!不要封鎖要自由!不要謊言要尊嚴! 不要文革要改革!不要領袖要選票! 不做奴才做公民!」橫幅,掀起抗爭序幕。11月24日,封控導致烏魯木齊大火十死,激起全國各地反封控的「白紙革命」,並出現要求民主自由的聲音。
作為公民社會一員,本會過去一年持續以行動聲援受中共打壓的受壓迫者,包括抗議北京冬奧、倡議落實援港機制、參與西藏遊行和六四晚會、聲援東突厥斯坦人權等。並在9月30日,中共政權國慶前夕召開記者會,強調本會將繼續守護人權價值,堅決捍衛台灣自由,呼籲各界積極團結抗中,全民抵抗不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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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無罪!李明哲平安歸來
今年4月15日,李明哲被「強迫失蹤」五年後終於能回家。李明哲原於台北文山社區大學從事社區教育推廣,也參與諸多中國民主人權的推動工作。他在2017年3月19日入境澳門時,遭中國當局逮捕。同年11月他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由判刑5年及剝奪政治權利2年,於湖南赤山監獄服刑。
李明哲被「強迫失蹤」後,曾受到中國諸多不合理的對待,像是軟禁,並遮蓋對外窗戶導致喪失時間概念,拒絕律師介入,不透露當事人訊息給家屬等。中國當局曾試圖羅織「間諜罪」罪名,但在其妻子李凈瑜與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組成的「李明哲救援大隊」奔走下,才為他爭取到公開審判的機會,讓國際社會關注此案件,並集結各界力量施壓中國當局,終讓他獲釋。
李明哲歸來後感謝各界營救,並表示「自由的獲得都是靠自己爭取的。就像台灣人民從戒嚴統治下,以血與淚換得自由、民主與人權一樣。願中國人民認知並學習,祝福中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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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遷威脅仍在,新店瑠公圳案能否守住老宅?
新店瑠公圳迫遷案位在新店瑠公圳畔。當事人賴碧珍家族在日本時代受瑠公農田水利組合委託看顧水圳邊坡而住了下來。數十年來,碧珍家族曾數次向水利會表示有意願承購土地,卻屢遭拒絕。水利會曾公開表示圳邊土地不租也不賣,並在2010年邀請她的外婆陳罔市以世居耆老的身份,拍攝影片見證瑠公圳興衰。想不到隔年,水利會在未通知賴碧珍家族應受法律保障的優先承購權利,就將老宅座落的土地分割成數個小地號、以無人居住的「空地」的名義,用未公開標售的方式,賣給不曾在此居住過的建商。取得土地的新地主,隨即向賴碧珍提起訴訟,要他們搬遷並付出鉅額賠償。
本案在產權問題外,交織多重課題:水利會當年賣地處分是否違法而無效;民法對長期和平占有的保障;人權公約保障的居住權;小長屋座落的位置標記萬新鐵路終站的文資意義…等等。如今,雖然由碧珍姐提起水利會賣地處分無效的訴訟,正由台北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但建商在2012年提起的訴訟,在4月27日履勘後,目前仍在執行程序中,碧珍姐仍正面臨拆屋威脅,恐將面臨無情的迫遷。
正視人口販運,不分國籍差異
今年台灣爆出多起詐騙集團人口販運案。柬埔寨和緬甸的西港特區、KK園區等近年成為中國詐騙集團的溫床,他們在網絡散布不實廣告,以「高薪工作職缺」、「保證獲利」等為誘餌,誘騙急需用錢的民眾到當地打工,到埗後隨即沒收護照、禁錮及施虐,強迫受害人從事網路詐欺。警方估計由去年至今已有過千國人被販運到柬、緬。
在台灣本地亦發生多宗人口販運,手法與柬緬詐騙類同,其中最轟動的是以陳樺韋為首的詐騙集團,共拘禁凌虐61名求職者,其中3人遭虐死並棄屍。
其實在過往,台灣的外藉移工與漁工一直面對人口販運及強迫勞動問題,包括被收取巨額仲介費、扣留重要文件、工時過長、工作環境惡劣等等,更不時爆出虐待。在本國人與外國人都淪為人口販運受害人的當下,美國國務院卻繼續在2022年的「人口販運問題報告」(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 TIP report)中,將台灣列為第一級(Tier 1)的國家,顯然與現實不符。我們認為台灣應該要被降級,政府亦應積極制定可以具體解決問題的政策,勿讓人口販運在台灣繼續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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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城都市計畫起訴,土地徵收、環評瑕疵亦在司法審查中。
10月13日,反徵收居民偕同航空城訴訟律師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都市計畫訴訟,盼法院能基於本案嚴重違法,宣告都市計畫違法無效。
航空城都市計畫,將徵收3148公頃土地,現已徵收2599公頃,是台灣規模最大的區段徵收。自2013年都市計畫公展以來,在地居民、台權會及環境團體在相關行政程序中,不斷表達本案都市計畫人口推估過程有誤,嚴重高估計畫人口,亦未考量周遭都市計畫閒置土地,導致需求的土地面積浮濫,影響超過三萬居民。除此之外,都市計畫僅考量經濟發展,忽視氣候變遷、迫遷、農民生計等環境與人權議題。更嚴重的事情是,航空城是以區段徵收作為實現都市計畫的開發手段,大面積超額徵收非公共建設所需土地,作為政府平衡開發所需的財務工具,亦長期被詬病為極可能違憲。
航空城的爭議並未因計畫走入執行階段而消散,除都市計畫訴訟外,在地居民也針對第三跑道環評瑕疵、土地徵收,提起司法救濟,目前這些案件也都在行政法院審理中,懇請大家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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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資料庫退出權勝利,個資法應立刻修正
針對未經同意二次利用健保資料,多年來本會持續爭取退出,終在今年看到曙光。今年8月12日,憲法法庭判決(111年憲判字第13號)明確指出,《個人資料保護法》作為限制人民資訊隱私的規範是不足的,現行毫無監督、不許退出地限制人民資訊隱私權利的做法是違憲的。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與退出權規定,須在三年內修法。
在台灣,每個有健保的人都長期被剝奪資料自主權,國家任意解釋個資法,強制將全民的健保資料建置為資料庫,提供研究利用已超過20年。這種做法嚴重侵害人民資訊自主權,頻繁且大規模的個資串聯亦帶來高識別風險。判決之後,我們期待衛福部健保署停止違憲行為,即刻同意退出權申請。立法者更應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不再放任公務或非公務機關輕易利用有欠明確的「目的外利用」條文。本會在後續的修法工作上,也絕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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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權勝利,個資法合憲不及格──健保資料庫案宣判
確診者失投票權,中選會做法疑違憲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即將步入第四年,在台灣也迎向與疫情共存之際,卻依然發生以疫情之名侵害人權事件。11月26日的2022年九合一選舉,5萬多名確診者因防疫政策無法出門投票,實際上被剝奪了投票權。
投票為基本人權,憲法第17條定明「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已具有國內法律效力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清楚揭示「凡屬公民,不受無理限制,均應有權利及機會在真正、定期之選舉中投票。」,中選會的做法有違憲疑義。再者,歐美、鄰國日本和韓國都有因應疫情的投票作法可參考;學測、分科測驗亦有規劃配套措施,讓確診學生參與升學考試,更讓人不解為何投票辦不到。為此,本會正協助確診者申請憲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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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權與防疫應兼顧 政府應擬彈性做法保障投票權 確診者投票日不能出門就是剝奪投票權
中選會行政怠惰不願兼顧防疫與投票權 確診被剝奪投票權人民可申請暫時處分
中選會罔顧確診者投票權,有違憲疑義 台權會協助確診者向行政法院提起救濟
18歲公民權未通過,全面憲改刻不容緩
18歲被視為是成年,卻一直沒有選舉權利,今年的九合一選舉就「18歲公民權」修憲案舉行公民複決,可惜未能通過。
在《刑法》上,18歲起必須完全負責;在《民法》上,下年1月1日起18歲將視為成人;而18歲起男性亦有當兵義務。可是在憲法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卻仍然停留在20歲,無疑是權利與義務上的不平等。
修憲需要立法院先通過修憲案,再進行公民複決;複決的有效同意票,必須超過選舉人總的一半。本次公民複決投票率為59%,當中約564.7萬人投「同意」(53%),501.6萬人不同意(47%),距離門檻(約962萬票)還差幾400萬票。
事實證明,超高門檻讓修憲在台灣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嚴重抑制國人集體的參政權。本會為公民憲政推動聯盟成員,一直主張全面憲改,其中重中之重是提倡降低修憲門檻至:立法委員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決議;在公民複決階段則採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的簡單多數決。其他修憲訴求包括:十八歲選舉與被選舉權、國會選制改革、人權條款補充與國家人權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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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憲法時刻・18歲公民權・修憲建議|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