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台灣香港同性伴侶貓貓阿雪婚姻登記案今日(12/29)宣判,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律師團的協助下,經過兩年多的審理,終於在今日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取得勝訴判決,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108年5月24日台灣同婚法制化後,台港同性伴侶貓貓與阿雪隨即赴美登記結婚,並於當年8月向信義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獲准。當時貓貓和阿雪已經在一起5年多,這5年多兩人分隔台港,靠著每個月排1-2天休假,才得以在週末見上一面。
兩人順利登記結婚後,阿雪開始規劃依親來台,沒想到在申請依親的過程中,被戶政機關發現阿雪所持的護照為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依照港澳人民關係條例,持用BNO護照者在台灣法律上仍視為香港人,於是信義戶政於109年6月撤銷兩人的結婚登記,貓貓與阿雪不服,在伴盟律師團的協助下提起訴訟。
除了結婚登記訴訟,移民署於109年8月拒絕了阿雪的依親居留申請,因此伴盟同時協助阿雪提起依親居留申請的訴願與行政訴訟,目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預期在婚姻登記判決後,依親居留的訴訟也將會有新的進展。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召集人、本案代理律師許秀雯表示:「歷經兩年多的努力,當事人與伴盟才盼來勝訴結果,這已經是跨國同婚第五件勝訴判決,顯見內政部的函釋見解一再被法院證明是錯誤的,然而我們的行政體系仍知錯不改,導致人民必須上法院爭取權益,不當增加司法負荷,我們認為這樣『行政怠惰、司法買單』的荒謬現象必須馬上改正。」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亦代表伴盟發表聲明:「多年的等待及疫情的影響,使跨國同性伴侶身陷苦難中,勝訴雖能讓當事人得以團聚,但我們也感到無比沈痛,我們不只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贏了5個訴訟、新北市訴願會贏了3回,也就是說,在內政部堅持不更改違法見解的情況下,地方戶政已經連續被判八次違法處分!」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聲明
跨國同婚徐國勇任內連吞八敗,期許下一位內政部長勇於任事,還人民一個公道!
今天是同婚專法通過第1316天,也是跨國同性伴侶被剝奪平等結婚權的第1316天。這一千多個日子裡,我們日夜煎熬,隨著勝訴消息越多,心情卻越是複雜。
一方面,我們為每一對勝訴的跨國當事人欣慰,尤其是貓貓與阿雪,她們熬了三年半,婚姻總算被法院承認,未來可以相聚在台灣,不必再為政治局勢與疫情的邊境管控提心吊膽,也不用再當空中飛人。
但另一方面我們卻感到無比沉痛,從去年我們贏得第一個跨國同婚勝訴至今,跨國同婚已經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贏了五回,在新北市訴願會贏了三回,也就是說,在內政部堅持不更改違法見解的情況下,地方戶政已經連續被判八次違法處分,而且還有更多跨國同性伴侶的結婚登記案,還在地方戶政訴願會等待決定,我們相信地方戶政因為遵照內政部指示,而對跨國同婚做出拒絕登記的案件,最終都會被判違法!
面對跨國同婚連八敗、卻仍沉醉在三年前的同婚合法亞洲第一,既不肯變更違法函釋,又不願意積極修法的政府,有比這個更扯、更令人痛心的事嗎?人民對政府的信任不容易建立,一旦建立起的信任遭到背棄與破壞,將需要更長時間修復,而當越來越多人民不再信任政府,將是對民主人權最大的打擊。
而最該負起政治責任的內政部,卻直到選前,還大言不慚聲稱「跨國同志伴侶打贏一個訴訟,我們就給登記一個」,彷彿地方戶政不上訴是對人民的恩賜,內政部難道不知道亞洲第一的光環早就被連八敗消磨殆盡,支持跨國同婚的社群也早已民怨沸騰?內政部難道不知道地方戶政早就對其推託卸責敢怒不敢言?內政部難道不知道連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張國勳都公開表示,跨國同婚因為行政機關一直未肯調整,因而行政法院藉由多個判決「還人民公道」!
我們認為跨國同婚議題暴露出政府嚴重的失能與行政怠惰,對此,前內政部長徐國勇絕對難辭其咎!如今徐國勇在毫無作為的情況下就倉皇請辭,期許未來新上任的內政部長能徹底改正這兩年來內政部失職亂象,早日撤銷內政部違法函釋,還跨國同性伴侶平等結婚權!
訴訟當事人貓貓發言稿
謝謝法院的判決、謝謝律師團,當然還有多年來跟跨國伴侶一路走來的伴侶盟跟跨國同婚的夥伴們。
我是當事人貓貓,我跟我太太2019年7月在美國結婚,8月在戶政事務所就已經完成結婚登記,不久後卻因為申請依親居留時,太太護照的國籍被認定是香港人,所以婚姻登記被撤銷。
我太太的護照一直是同一本,我身份證背後配偶欄的姓名一直是同一個人,我結婚的對象當然也一直是同一位,卻因為國籍認定不同,婚姻登記就被撤銷。
我的婚姻看的不是我跟誰結婚,而是依結婚對象的國籍來決定,這難道不是很荒謬嗎?
因為我們的婚姻登記被撤銷,我太太無法申請依親居留,即使在香港不平靜的時候,即使在疫情嚴峻的時候,我們兩人也只能相隔兩地,擔憂彼此的安危。因為疫情外籍人士無法入境的時候,我們更是不知道何時才能夠見到彼此,這樣焦躁不安、看不到盡頭的心情維持了兩年。最後為了能夠家庭團聚,我太太只能辭去了穩定的工作,選擇以學生簽證到台灣,當一個30多歲的學生。只因為這是婚姻不被承認的我們,唯一可以團聚的方法。如果我們的婚姻能夠被承認,我太太不用做出這樣的犧牲。
雖然今天的勝訴對我們來說的確是個好消息,但我們其實也沒辦法真的開心。勝訴適用的對象只有我們這一案,不能擴及其他跨國同婚伴侶,我跟我太太等了已經三年了,還要對政府機關提起訴訟才等到這個回復我們婚姻登記的判決。
還有好幾百對的在等待的跨國伴侶難道也要也要一對一對的來告上法院才能結婚嗎?
今天已經是跨國同婚的第五個勝訴案了,希望內政部不要再以一紙違法函釋,讓地方戶政機關難為,讓人民只能對地方戶政機關一一提起訴訟。
希望跨國同婚伴侶們都能早日結束遙遙無期對於團聚的盼望,擁有穩定、踏實的生活。也希望我們是最後一對經過法院判決才能結婚的跨國同婚伴侶。
台馬跨國同性伴侶當事人阿唐 發言稿
大家好,我是台馬伴侶阿唐。
歷經三年漫長的訴訟,我們的夥伴貓貓、阿雪終於可以結婚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再次肯定了跨國同性伴侶可以在台灣合法結婚,這是我們這兩年來第四次站在這裡說「我們的夥伴勝訴了」。過去幾次,我們總是激動得以為,這代表國家很快會開放跨國同婚,很快就會輪到我們,但這次,我們已經不抱希望,我們可以想見內政部千篇一律、無關痛癢的回答:「這是個案效力」、「司法院已經把草案寫好了」,他們沒說出口的是:草案寫好沒錯,但放在行政院口袋裡兩年了,根本沒有送到立法院。
我們真的聽得很膩,也非常厭倦,內政部說的話,像是錄音機一樣,不管他們輸了多少次官司,終究對人民的苦難冷眼旁觀,絲毫沒有把人民放在心上。
我真的只想問一句,如果祁家威先生可以和馬來西亞人結婚,為什麼我不可以跟我的台灣籍伴侶結婚?我們條件一樣、狀況一樣,為什麼我們被擋在門外?而且不只是我,我身邊還有數十對台馬伴侶,都被擋在婚姻門外!這是不合理的,這是對我們的歧視。
不只是台馬伴侶,目前全台灣有超過500對的跨國伴侶正在等待結婚,沒有婚姻的保障,很多家庭無法團聚,在台生活的伴侶也隨時面臨分離,無法規劃未來。
我們真的沒有時間一直在空轉,我們都很著急和焦慮。我們非常希望下一任內政部長可以聽見我們的訴求,撤回違法函釋,讓我們在台灣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