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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違法販賣假學歷遭判刑,退場竟還想改制中小學?教育部應嚴正拒絕南榮科大改制貴族中小學申請案!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南榮科大在前校長黃聰亮販賣假學歷醜聞爆發後,又歷經違法欠薪、拒絕支付慰助金等爭議,受教育部命令於2020年2月停辦,迄今已將近3年。如今黃聰亮已遭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以收賄、詐欺罪判刑15年有期徒刑,但退場的南榮科大卻還想悄悄申請改制學校為私立貴族中小學「續命」,拒絕比照其他退場學校解散、由政府重新規劃使用剩餘校產?

為此,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邀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代表一同召開記者會,高分貝喊話:教育部應嚴正拒絕南榮科大退場改制私立貴族中小學申請案!應於停辦3年期滿即2023年2月立刻執行解散,由政府重新規劃多達6億元以上之南榮科大校產回歸公共教育使用。

出席記者會之代表具體提出教育部應堅持拒絕此一改制案的五項理由:

(一)私校退場歸公不容破口!《私校退場條例》意旨應貫徹到已退學校改制審查!

依照《私校退場條例》第14條及第21條規定,私立學校若經營不善,於學校停辦退場後,學校法人董事會就要由公益董事辦理解散、清算,將剩餘的學校資產歸屬由政府重新規劃使用,不容由原董事會私相授受。

《私校退場條例》既然已於2022年5月施行上路,教育部對於在這之前已經停招停辦、但還未解散的學校,也該依衡平性原則妥適管制,不該容許例外或「破口」。例如,若有私校已有停辦閒置事實,董事會卻為規避解散而提出改制、改辦其他事業的申請,則政府在審查上即應依《私校退場條例》立法意旨予以拒絕,並積極依法將已退學校法人解散清算,使學校資產儘速由政府重新規劃於教育上使用。

捨此之道,若教育部還「放水」讓前科累累的南榮科大董事會成為《私校退場條例》通過後的例外破口,則未來如何取信各界會依法執行新法內容?甚至面對私校業者們近來為了自身私利、恣意批判《私校退場條例》「違憲」,主導立法的教育部此舉豈非公然低頭認錯!?

(二)南榮科大董事會默許、參與假學歷買賣,早屬「不適任辦學者」!

何況,南榮科大前校長黃聰亮在任內違反販賣哥斯大黎加英培爾大學假學歷,販賣掠奪性期刊假論文,成為震驚各界的高教醜聞,其過程南榮科大董事會並非不知情!

根據法院判決書(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7 年度易字第 134 號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004號刑事判決)揭露,黃聰亮販賣假學歷之收賄、詐欺案,至少有8位南榮科大時任或曾任董事,其自身或子女就是「買假學歷、假論文者」,全屬知情。

依判決書所載:例如南榮時任董事沈芳如(董事長沈柏青、董事許富美之女),就曾向黃聰亮吳洛瑜夫婦支付三十餘萬元購買英培爾大學假碩士學歷;時任董事吳燕卿,向黃聰亮支付五十六萬餘元購買假論文並掩護升等助理教授;時任董事陳顏麗玉之子、擔任南榮科大主任秘書的陳建宏,向黃聰亮支付二十餘萬元求掩護升等助理教授後遭撤銷資格,迄今甚至都還在擔任南榮科大董事會的執行秘書!這些知情校長犯罪的董事,不但毫無監督作為,甚至配合行賄謀私,根本就是「不適任辦學者」!若教育部縱容其私自將退場學校董事會席次轉手予他人牟利,繼續讓學校資產溢流,則不啻淪為犯罪集團的幫兇!

表一、南榮科大原董事會其親屬涉入假學歷、假論文名單

  學校時任或曾任董事 涉案人及其與學校董事關係 判決書中涉案情節
1 沈柏青(時任董事長) 沈芳如(沈柏青、許富美之女) 向黃聰亮吳洛瑜夫婦支付三十餘萬元購買英培爾大學假碩士學歷
2 許富美(曾任董事)
3 沈芳如(時任董事)
4 陳顏麗玉(時任董事) 陳建宏(陳顏麗玉之子、陳亮光胞弟;時任南榮科大主任秘書,現任南榮科大董事會秘書) 向黃聰亮支付二十餘萬元求掩護升等助理教授
5 陳亮光(時任董事)
6 吳燕卿(時任董事) 本人 向黃聰亮支付五十六萬餘元購買假論文並掩護升等助理教授
7 陳興時(曾任董事) 陳驥智(陳興時之子) 向黃聰亮支付二十四萬元購買假博士學歷
8 王彩雲(時任董事) 沈經宏(王彩雲之子;時任南榮科大專任講師兼招生處公共關係暨新聞宣傳中心主任) 使用黃聰亮提供之假論文升等遭撤銷。

資料來源:台灣台南地方法院107 年易字第 134 號刑事判決判決書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三)南榮科大惡性退場,上千師生受害,容許改制違背教育正義!

南榮科大自2016年因校長及董事買賣假學歷弊案爆發後,學校聲譽一落千丈,淪為國際醜聞。更有甚者,學校董事會在東窗事發後,竟然仍不思反省或退位,反而不惜放任學校「惡性退場」。南榮科大2019年5月時爆發欠薪爭議,當年8月即遭教育部命令停招,火速於2020年2月遭命令停辦。

在2019年5月爆發欠薪時,學校都仍有1650名學生,上百名專任教職員。結果在半年以內,南榮科大有違「停招隔年才停辦」的通例惡性退場,導致上千名師生受害,大量學生無法順利於原校畢業而被迫轉學、輟學,上百名教職員無預警失業,頓失2020年2月至7月之聘期薪給,甚至有教師至今都還未領得完整薪給及慰助金。

當時教育部之所以命令南榮在停招半年後就火速停辦退場,官方說法是:南榮科大董事會放任學校資金不足,學校教育品質已無法維持,所以被迫要命令學校及早停辦,無法等待學生原校畢業。倘若如此,此種毫不負責任的學校董事會,又豈有適任性,可以回頭來申請復辦貴族中小學?難道教育部是覺得,他們過去傷害大學師生其實不是問題,要再經營中小學還能樂觀其成?這種傷害師生權益、踐踏學術尊嚴的董事會,把一間大學辦倒了還能再辦中小學,豈有教育正義可言?

(四)中小企業商人入主新董事會,毫無教育背景!恐為覬覦校產利益!

進一步觀察,南榮大學原董事會在惡性退場前,就已預備「後路」。他們先是找來社會人脈充沛的前國立臺北大學的退休校長侯崇文,擔任南榮退場時的代理校長,以打理各界關係,使惡性退場計畫不因師生抗議而中斷。學校退場後侯崇文即草草卸任,爾後至2022年1月,他們私自將學校董事會轉手予毫無教育背景之中小企業商人入主,為未來開發與挪用鉅額校產做好準備。

根據司法院的法人登記公開資料,南榮科技大學原董事會於 2022 年 1月大量辭任退出,改由於桃園中壢開設紡織、電子器材工廠、於花蓮開設阿思瑪飯店的「周智慧」入主擔任學校董事長,並由其帶入周坤霖、周育麟等親信擔任學校董事,並引入經營電子業的營邦公司之董事羅木松、邱錫榮擔任學校董事,以及多位不確定背景之人士如陳平章、謝昌足、陳紓綺、劉金泉、詹子芳等人擔任學校董事;原董事會僅有沈怡良、王彩雲、林靄玲留任。

就所能查詢到的公開資訊,大量換血的南榮科大董事會並無教育專業背景,宣稱興辦國際中小學的教育理念虛實,令人擔憂。進一步觀察,此一董事會之所以爭取改制中小學,很可能只是為了「續命」規避解散,而辦學成功與否未必重要,真實目的是為能繼續利用校產以收取利益。

例如,在他們上任後面對會計師查核,2022年7月所揭露有關未來改制改辦計畫的規劃文件中,反而是以「出租校產」牟利為主要計畫收益來源。

根據他們對會計師提出的估算,光是把南榮大學的其中三棟校產「出租給長照業者」,就可以每月收益175萬元之譜,每年獲益就超過2000萬元。他們甚至規劃要把學校用地作為「太陽能發電場」以獲取收益。當學校惡性退場把師生清空後,引入中小企業主把學校分食出租牟利,試問,這是我們期望的私校退場後續發展嗎?

圖一、南榮科技大學新董事會所提未來營收計畫

來源:南榮學校財團法人南榮科技大學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109及108學年度,頁22

(五)南榮科大退場若轉為貴族中小學,違反原有教育補助目的及原則!

南榮科大所累積的學校資產,實際上有大量成分來自於政府補助而累積。若不先將學校資產回歸由政府掌握,貿然同意退場私校以改制為貴族中小學之名繼續掌握鉅額校產,不啻是使既有的政府補助溢流,變相補助中小企業以貴族國際中小學名義恣意收租及收取高學費,顯然違反原有教育補助目的及原則!

南榮科大前身為南榮工商專科學校,於1966年創立。於司法院法人登記可查知:「本財團之基金新台幣490萬5600元整由私立南榮工商專科學校創辦人沈榮捐贈」。爾後歷經南榮學校持續擴張規模,升格改制為科技大學,歷年大量的學雜費與政府補助收入,使學校資產不斷累積增加。

儘管遭遇校長及董事不正辦學惡性退場,根據南榮科技大學歷年的會計師查核報告,學校退場前2019年7月31日的資產總計仍有8億1501萬元。而根據教育部之「私立技專校院獎勵補助資訊網」所公布之各校「歷年核配獎補助金額」,南榮科大光是自2000(89年學年度)至退場之2020年(108學年度),20年間就收得了政府獎補助款共6億1493萬元。這補助目的無非是為了支持一所私立大專校院的正常發展。

換言之,南榮科大所累積的鉅額校產中,有大量比例來自政府獎補助款。若沒有政府補助,就沒有這樣的累積可能。這其實是我國絕大多數私立大專校院的常態:多數學校資產累積其實絕非創辦人或董事捐贈而成,而是倚靠政府與學生家長之貢獻。也因此,如今私校退場不再辦理高等教育,剩餘的鉅額校產,豈有政府放任不管、任其溢流的道理?而政府在私校停辦後介入重新規劃使用,以確保合乎累積校產的原始捐贈目的及政府補助目的,明明才是政府應有的正當作為,有何「違憲」之有?

表二、南榮科技大學歷年收受教育部獎補助款數額(89學年度至108學年度)

學年度 獎補助款
89 $86,448,315
90 $62,232,805
91 $60,394,592
92 $50,993,282
93 $37,925,542
94 $31,807,724
95 $29,230,886
96 $26,795,856
97 $20,399,392
98 $30,526,763
99 $28,997,610
100 $26,197,658
101 $25,242,525
102 $21,211,047
103 $19,034,290
104 $15,488,951
105 $21,816,496
106 $8,266,772
107 $6,751,737
108 $5,168,942
總計 $614,931,185

資料來源:教育部「私立技專校院獎勵補助資訊網」

其實光是我國政府過去放任私校停辦後將校產閒置、謀求改制改辦續命,就已經使得政府長年投入累積而成的教育資源逐年溢流。以南榮科大為例,根據其會計師查核報告,自學校停辦後兩年過去,到了2021年7月31日,學校資產竟僅剩6億5389萬元(2019年7月31日的資產總計仍有8億1501萬元)。換言之,因南榮停辦閒置,每年因行政管理支出及不動產折舊,就燒掉了8056萬元的教育資產!甚至根據南榮公布的人事費用,我們發現其中的行政管理費用,學校停辦退場後反而還逐月持續增加,從原本每月20餘萬,上升到每月60餘萬之多!這其中有無不正常的利益輸送,令人存疑。

而倘若再任退場私校拿政府補助累積之鉅額校產,設立私立貴族國際中小學並對學生收取高學費,顯然還違背了私立學校法第57條「未接受政府獎補助之私校,才可向學生自由收費」的原則 ,使得這類私立貴族中小學一手可以繼承既有的巨額政府補助校產,一手還可以合法對學生家長恣意收費?此「模式」不但使教育公共性蕩然無存,恐還為未來私校退場掮客們指引一條明路,其後果著實不堪設想!

綜上所述,「南榮案」是私校退場正義的試金石!我們再次呼籲:教育部應嚴正拒絕南榮科大退場改制私立貴族中小學申請案!應於停辦3年期滿即2023年2月立刻執行解散,由政府重新規劃多達6億元以上之南榮科大校產回歸公共教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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