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立法院與政府送上新年大禮物,數位性暴力相關四法三讀通過,數位性暴力被害人終於有保護服務機制,期待有效使被害人免於被威脅、散佈個人性私密影像的恐懼。
2023年1月數位性暴力相關四法修法終於三讀通過,正式宣示未經同意拍攝、持有性私密影像、威脅恐嚇和散布行為是侵犯個人隱私權、性自主權的犯罪行為。數位性暴力被害人終於正式被納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適用對象,以保障其權益。婦女救援基金會對於立委們不分黨派重視數位性暴力案件、積極推動修法、政府提出相對應法案,雖有部分法條未過,仍給予肯定與讚許。
婦援會從2015年開始服務數位性暴力被害人,發現現行法令難以維護被害人司法權益,以及遭社會汙名化、歧視、被害人不敢求助的窘境,2018年婦援會與專家學者草擬提出《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專法並積極推動立法。2020年韓國N號房事件發生後,台灣陸續發生許多數位性暴力重大案件,包含網紅小玉運用deepfake將名人換臉獲利、台灣版N號房,許多立委紛紛提出立專法的必要性,催促行政部門亦應提出專法版本。
2022年初政府終於先提出《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增修,並陸續提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犯防治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版本。上述各法修法條文提出後,婦援會實務發現仍有缺漏之處,積極與立委、政府溝通,並與各民團、學者協力進行倡議、提供各種修法版本。2023年1月終於三讀通過,台灣終於有「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的法律條文,可以解決修法前法令不足的問題和服務被害人遭遇的實務困境,有較健全司法可用和保護服務機制。
修法通過後,後續該如何執行令人期待。婦援會呼籲:
1.數位性隱私教育提前到幼兒園兒童及其家長,降低被性誘拐/性誘騙的風險。
2.制定聲請及執行刑事保護命令、性私密影像移除下架、如何快速聲請保全證據扣押性影像⋯⋯等執行流程,並進行司法、警政、社政、學校等網絡相關人員專業訓練。
3.政府邀請相關專家學者、服務數位性暴力的民間團體、基層實際執行的網絡人員,討論細則或相關執行辦法,以符合被害人與實務人員實際執行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