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罷工現場。圖片提供:清潔成衣運動東亞聯盟)
文/清潔成衣運動東亞聯盟、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2022年10月25日,來自台灣的全球最大製鞋公司寶成國際集團(Pou Chen Group)緬甸廠(Myanmar Pou Chen Co., Ltd.)發生罷工。罷工主因,為緬甸自2021年2月軍事政變以來,國內通貨膨脹嚴重、物價大幅上漲,寶成付給當地工人每月144000緬元(約2000元新台幣)的薪資,已不足生活所需;工會與寶成協商,要求加薪至每月240000緬元(約3400元新台幣)近一年未果,於是罷工,總計約7800名工人中,約有2000人參與。面對罷工,寶成的處理方式,是在罷工第一天,就通知緬甸軍隊進入廠區監視、威脅工人;並接著於10月28日,以曠職超過一天為理由,解僱26名參與罷工的工會會員(2000多人罷工,只有26個人「曠職」?),其中包括16名幹部,成功瓦解罷工。
寶成製造勞工經濟困難、堅決瓦解工會,不甩愛迪達要求讓勞工復職
寶成在緬甸軍事獨裁統治下,利用軍隊來威脅工人、打壓罷工的行為,受到國際媒體關注,包括英國泰晤士報(The Times)、美國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皆專文報導。受到壓力,寶成緬甸廠的訂單來源,德國運動用品品牌商愛迪達(Adidas)於11月7日回覆媒體表示:「愛迪達強烈反對解僱,這違反了我們的工作場所標準,與我們長期以來維護工人結社自由的承諾。我們正在調查供應商行為的合法性,並呼籲寶成立即將被解僱的工人復職。」
然而,儘管愛迪達明確表態,但寶成卻拒絕、拖延讓員工復職。11月2日,被解僱的26名工人,赴工廠所在地(仰光市雪碧達區〔Shwepyitha Township, Yangon〕)地方政府勞工局申訴,要求復職;在場的寶成主管不僅明確拒絕,還表示工人若不簽署自願離職書,將領不到10月份工資。之後,在國際勞工團體持續透過愛迪達施壓下,寶成在當地勞工局主持,11月22、25日及12月8日的三次調解會上,提出給付三個月份的薪資為資遣費。接著,12月底,寶成再以復職後不得參加工會活動為條件,要勞工於2023年1月2日前簽署新的勞動契約。
綜上,可以明顯看出,寶成採取拖延戰術,來逼迫失去收入、經濟陷入困難的勞工離職或脫離工會;目的,自然是想瓦解工會。如此行徑對照「寶成國際集團行為準則」中,承諾「認可和尊重雇員的自由結社和集體談判的權利」,只能說不確定「行為準則」是裝飾或欺騙。而事件發展至今,情況也正如寶成期望:26名被解僱的工人中,目前已有12人接受「資遣」、3人承諾不參加工會活動復職,只剩11人仍堅持無條件復職。
緬甸物價飛漲、勞工生活困難,要求加薪佔淨利不到0.7%,寶成有錢就是不給你
乍看之下,寶成緬甸廠的工人要求每月從144000(約2000元新台幣)加薪至240000(約3400新台幣)緬元,漲幅近67%很大。但事實上,首先,每月144000緬元這個金額,不過是緬甸的最低工資;其次,依照緬甸法律,最低工資應每兩年調整一次,每月144000緬元,已是政府於2018年公告、近五年沒增加的數字;最後,緬甸自2021年2月軍事政變以來,國內經濟就陷入嚴重的通貨膨脹危機,2022年高達16.2%通膨率(同年,全球平均通膨率8.8%,台灣則為3.1%)。
通貨膨脹,就是物價上漲的意思。據愛迪達供應商名單上揭露的資訊,2022年,寶成緬甸廠員工總數7109人,其中女性佔85%,6023人據悉以從外地前來的年輕單身者為大宗。依仰光目前物價,一名來自外地的年輕單身女性,每月房租、交通、飲食、水電通訊、日常雜貨及孝親各種生活必須支出合計,總金額約277500緬元(約3900元新台幣)。也就是說,即便寶成替勞工加薪至工會要求的數字,都未必跟得上物價飆漲,遑論目前薪資。
表一 寶成緬甸廠勞工每月個人支出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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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寶成國際集團歷年合併淨利(20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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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成有沒有錢替緬甸廠的工人加薪呢?2021年,寶成集團合併淨利超過新台幣166億元;2022年截至第3季,則逼近86億。相對,如果緬甸廠全體7109名(先依愛迪達給的數字)員工的薪水,皆從每月144000增加到240000緬元,會讓寶成一個月多支出682464000緬元(約965萬元新台幣),全年則為8189568000緬元,換算近新台幣1.16億元,佔寶成2021年淨利不到0.7%。
當然,寶成在緬甸只付最低工資給工人沒有違法,不願加薪最多被罵吝嗇。但,在一個軍事獨裁統治的國家,先找軍隊威脅罷工工人,然後解僱工會幹部欠著薪水不發,把人推入經濟絕境再擺錢誘逼走人或退出工會,則當之無愧邪惡。
台資企業海外侵犯人權不意外,寶成慣犯但還不是最嚴重、惡劣
上述正發生於緬甸的事情,並不是寶成第一次在威權統治國家,利用軍警暴力來打壓工人爭取權利。2014年,寶成子公司裕元在中國,因為沒有依法足額繳納員工社保,引發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規模最大,參與人數超過4萬、持續長達13天(4/14-4/26),從廣東東筦擴散至江西安福的罷工。罷工期間,許多參與罷工的工人及外部協力、聲援者被警察毆打、拘捕,其中更有人在罷工結束後遭判刑入獄。
包括寶成在內,從1990年代開始,台灣許多原本在國內替西方品牌代工的業者,赴海外投資、設廠發展成跨國企業,在尤其服飾、電子產業的國際供應鏈上,佔據非常吃重的位置。而令人遺憾地,當談到台資企業在海外壓榨勞工、破壞環境,寶成其實稱不上特別嚴重、惡劣的案例。例如,在紡織業,2019年,全球牛仔布產量前六大、替LEVI’S等眾多知名品牌代工的年興紡織,就被揭發在賴索托廠,有大量女工遭主管性侵情事。又或,2015年,在台灣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鴻海(富士康),發生中國深圳龍華廠,有工人因工作接觸有毒溶劑而罹患白血病,廠方卻將他們解僱且拒付醫藥費。最後,台塑在越南河靜省的鋼鐵廠污染海洋,以及我國遠洋漁船上的外籍漁工遭強迫勞動,則應是最近幾年,在台灣內部最廣為人知的案例。
分析起來,上述台資企業於海外侵害人權,恐怕都不讓人意外。畢竟,這些企業之所以赴海外發展,本來就是看中被投資國當地法令對勞工、環境的保護不足(所以生產成本低),且政府執法意願、能力低落,真的要執法,往往也是打壓受害者爭取權益。針對在全球化下,跨國企業享受的這種「剝削紅利」,歐盟各國近年紛紛展開企業「人權盡職管理」(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的立法,嘗試有強制力地規範企業,保障跨國供應鏈上各種利害關係人權利。而很令人遺憾地,在台灣,我們還不具備任何有效法規,能讓包括這次寶成緬甸廠工人在內,許多在海外受台資企業侵害、於當地難以獲得救濟的人民,在台灣向母公司問責、爭取權利,確保未來不再發生類似侵害。
訴求:寶成聘回工人、和工會協商,行政院提出「企業人權盡職管理」法草案
台資企業在海外侵害人權的事件不斷,已引起國際上密切注意。這次,寶成緬甸廠的個案引入軍隊來打壓罷工,觸犯了各種國際人權標準底線。而就普遍、通案層面,甫於去年結束的兩公約第三次審查,國際專家於結論性意見第25點,明確「建議政府制定法律,規範所有在國內外經營的企業以及在中華民國(臺灣)的外國企業活動,在整個供應鏈中遵守人權義務,包括糾正及補救措施。」綜合以上,我們分別對寶成及行政院,提出下列三項訴求。針對寶成,我們特別希望其於2023年2月10日前,給予令人滿意的回應。不然,台灣當地聲援緬甸工人的團體,絕對會進行後續抗議。
一、2022年10月28日遭寶成緬甸廠解僱的26名工人中,凡是有意繼續於寶成工作者,寶成均應立即無條件聘回,並保證年資延續且工作內容、待遇不變。
二、寶成緬甸廠承認Myanmar Pou Chen Basic Labor Union之工會地位,並立即與該工會就其2022年10月25至27日罷工之訴求展開協商。
三、行政院盡快提出「企業環境與人權盡職管理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