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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掠奪人民財產 自辦市地重劃應有百分百同意

文/立法委員陳椒華國會辦公室

近日台中黎明幼兒園、高雄大樹湖底、高雄大寮伍厝、雲林雲科大自辦市地重劃等案爭議又起,各自救會成員都面臨了生存危急關鍵時刻。

陳椒華委員表示,政府亂搞土地重劃及不當徵收,理應修正不當法規或執行,而2024總統及立委選舉即將到來,希望總統及地方首長能真正苦民所苦,去除及修正土地不當徵收,要求自辦土地重劃應取得重劃範圍內100%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以及修正違反人權及兩公約的法令。而陳建仁院長標榜溫暖內閣,應立即處理土地炒作的問題,協助解決民眾的痛苦,自辦市地重劃就是其中之一。

針對台中黎明幼兒園案,媒體鋪天蓋地的對台中黎明幼兒園及林金連園長進行抹黑,這對在法院取得勝訴的黎明幼兒園極不公平;針對高雄大樹湖底案,原本同意將不同意戶剔除的重劃會近日卻已經設置圍籬,即將強行動工並拆除房舍;針對高雄大寮伍厝案,自救會雖曾於去年11月初到高雄市政府下跪陳情,高市府代表也曾信誓旦旦的保證會予以協助,但重劃會則是繼續進行既定的掠奪程序,這讓自救會成員惶惶不可終日,每天都在憂愁中過日,社區中的長輩甚且因而相繼紛紛離世。針對雲林雲科大自辦市地重劃案,該重劃區曾於民國98年開辦斗六市學仔營自辦市地重劃,期間發生開發公司虛增人頭103人於兩坪道路用地,因村民團結多次陳情而遭縣府停止開發,該重劃會已解散,但如今卻是重新包裝,舊案重提,致使社區再度陷入恐慌之中。為此,陳椒華委員辦公室、徐世榮教授與各自救會緊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改革自辦市地重劃弊端,主管單位也應嚴格把關。今天記者會主要主張如下:

一、自辦市地重劃應取得重劃範圍內100%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
既然名為「自辦市地重劃」,而其目的也僅只是「獎勵」,那就應該是由民間自己來籌辦,而當政府又將其定位為「私法」性質時,那麼自然是必須與日本一樣,需要取得重劃範圍內100%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但目前台灣自辦市地重劃的作法卻不是如此,名稱雖為「自辦」,但其實卻是採行「1/2多數決」,即只要取得過半同意的重劃會就可以強行逼迫另外幾乎一半的不同意戶一定要參加,這實在是非常的荒謬!而這也等於是政府釋出公權力,讓強勢之一方可以壓迫及掠奪弱勢之一方,嚴重剝奪了自救會成員的財產權、生存權及基本人權。而目前的偏頗作法也是讓《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簡稱自辦市地重劃)》的法律位階及效力皆可以高過於《憲法》,這不僅違憲,也非常的不公不義。我們要求政府應確實依照《憲法》規定,保障國民的財產權及生存權,自辦市地重劃應該要取得重劃範圍內100%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政府方得予以核准。

二、自辦市地重劃制度嚴重牴觸兩人權公約,應儘速修法
我國已經正式簽署加入《兩人權公約》,它們已是國內法。國際審查委員會於2017年1月20日第2次審查時提出了「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其中第38點及第42點,都特別提到我國自辦市地重劃嚴重侵害基本人權,其內容分別為:

審查委員會持續關切在中華民國(臺灣)正發生的驅離與剝奪土地的頻繁程度。土地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及其他政策,正導致全國各地對住房與土地權的侵害。委員會也關切引發強制驅離的『民間自辦』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

審查委員會關切例如土地徵收條例、都市更新條例、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即自辦市地重劃),以及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等法令,含有並非基於人權的規定,並在全臺各地被用於剝奪人民與社區的權益。委員會建議,所有與國內住房與土地政策有關的地方及中央法規應修正,以符合中華民國(臺灣)的國際人權義務。

國際審查委員於2022年5月13日提出第3次審查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他們再次重申上述第2次審查結論與建議的重要性,並要求政府應該重視並確實遵守。基於上述,建議政府應該遵守《兩人權公約》的規定,儘速修法,讓自辦市地重劃能夠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切勿再侵害國民的基本人權。

三、請蔡總統信守人權地板的承諾
我們也要提醒蔡英文總統,請不要忘了2017年1月20日中午在總統府2樓當面向國際審查委員會的承諾,蔡總統當時向他們保證會把他們的審查結論與建議當成是「未來施政的人權地板,而不是天花板」!如今蔡總統已是第二任,但試問,台灣人民的「人權地板」何在?政治人物首重誠信,盼蔡總統能夠信守人權地板承諾,保障國民的基本人權。

陳椒華委員總結,現有的自辦市地重劃制度有很大的瑕疵,也有很多人涉入弊案被判刑,但有更多人不願意被剝奪私有財產而受苦。這也是一種居住正義的個題,陳建仁院長的溫暖內閣要處理土地炒作的問題,自辦市地重劃就是其中之一。呼籲陳內閣應該要苦民所苦,協助解決民眾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