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霈榆
2022年10月25日,台灣寶成國際集團緬甸廠發生罷工,由於寶成付給緬甸勞工的薪水僅達基本工資,工人在通貨膨脹嚴重、物價上漲的緬甸難以生存,工會與寶成長達約一年的加薪協商未果,因而發動罷工,緬甸軍方也進入工廠威脅工人、參與罷工的工會會員遭開除等狀況。
本集節目邀請到清潔成衣運動東亞聯盟執委、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鄭中睿,和我們談談全球最大製鞋公司寶成國際集團的緬甸廠罷工究竟發生什麼事?今年二月初,台灣民間團體聯合國際勞工組織對此召開記者會,訴求為何?在全球性供應鏈下海外勞資糾頻傳,有什麼值得關注的面向?
寶成緬甸場發起罷工 竟遭軍方威嚇
緬甸自2021年軍事政變以來,國內面臨通貨膨脹嚴重及物價大漲,讓領著基本工資的寶成緬甸廠工人難以生存。隔年年10月25日發動罷工,但在罷工的第一天,寶成竟通知緬甸軍方進入工廠,威脅工人停止罷工。
鄭中睿指出,據當地工人表示,有四輛卡車的軍警進入工廠包圍廠房,軍警拿出棍棒嚇阻工人參加罷工,工人心理受到極大威脅。罷工進行到第四天,寶成解僱26名參與罷工的工會會員,其中包括16名工會幹部,並稱一切「合法」。雖然法律上並未禁止軍隊進入工廠,但在處於軍事獨裁政權的緬甸,有軍隊參與罷工現場極為可怕。
鄭中睿進一步表示,類似案例不只一件,緬甸在2021年政變後,一間中資企業因勞工欠薪發生糾紛,廠方也同樣通知軍方進入,結果發生衝突導致六名工人被擊斃,顯現出軍隊對工人的威嚇力極大。
緬甸物價飛漲 工會加薪訴求實為合理
今年二月初,清潔成衣運動東亞聯盟以及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召開記者會,批評寶成尋求軍隊解決勞資糾紛,並在罷工期間明目張膽地開除工會成員。他們認為,工會向寶成要求工人的每月薪資從基本工資144,000緬元加薪至每月240,000緬元(約3400元新台幣)是合理的要求,根據調查,以寶成目前支付的薪資確實難以支應生活。
鄭中睿表示,依照緬甸法律,最低工資每兩年應調整一次,實際上卻已四年多未調薪,目前的基本工資仍是政府2018年公告的數字。另外緬甸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狀況十分嚴重,2022年通膨率高達16.2%,對比台灣的3.1%,緬甸通膨率正以台灣的五倍在上升。依仰光目前物價,多數為外地單身女性的寶成緬甸廠員工,平均一個月的生活費約需277,500緬元(約3,900元新台幣),這樣的金額即使寶成調薪至工會要求的薪水也未必足夠。
寶成無視愛迪達呼籲 宣稱一切「合法」
罷工後,當地工人透過國外NGO聯繫寶成緬甸廠的最大訂單廠商愛迪達(Adidas),愛迪達在去年11月7日公開表示,寶成在罷工期間解雇工人違反愛迪達供應商行為準則的要求,呼籲寶成立即將被解僱的工人復職。但當遭解雇工人至當地勞工局申訴時,寶成卻表示拒絕將解雇工人復職,還表示工人若不簽署自願離職書,會領不到10月份工資。在愛迪達持續施壓下,11月底、12月初多次調解後,寶成提出給付三個月的薪資為資遣費的方案。12月底,寶成提出以復職後不得參加工會活動為條件簽署新的勞動契約。截至今年2月初召開記者會,已有13名工人接受資遣方案、2名工人接受不得參加工會的條件復職,尚有11名工人要求無條件復職。
鄭中睿說,先前要求無條件復職的11名工人在2月9日已重回寶成緬甸場工作,但細節仍待掌握。因為緬甸目前的政治局勢,當地人若和海外直接聯繫十分危險,需透過多層中間人傳遞才能得知消息。
主持人管中祥補充說明,寶成在2月初召開記者會後立即回應,第一,記者會中的敘述和事實不符,強調尊重並支持員工結社的權利;第二,目前緬甸廠區營運正常,對整體財務與業務亦無重大影響;第三,員工的薪酬、福利及人事等事項,皆按照當地法令規定辦理,記者會中宣稱的軍政府、反政府議題,他們無法評論及介入。
「寶成很開心地享受著緬甸軍事政變以後,軍方對工會的打壓,以及勞動法令執法上的退縮。」鄭中睿針對寶成給出的回應這麼說。他認為,員工結社的部分,儘管工會已遞交申請,官方卻遲遲沒有批准,因此在法律上還不是工會,形式上確實可以聲稱「沒有」打壓工會。他提醒,緬甸現在是軍事獨裁國家,勞動法律在實際執行上出現打壓及限縮的狀況,對宣稱的「合法」要打上問號。
寶成海外勞資爭議非首次 海外台資企業常引發爭議
寶成工業為全球第一大的運動鞋製造商,據2019年疫情前的資料,寶成佔全球運動鞋市場的兩成,目前在中國、越南以及孟加拉等地設廠。事實上,寶成並非第一次在海外發生勞資爭議,在2014年廣州東莞的工廠裡,被發現公司未依照法律規定幫員工足額繳納社保,而後發展成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最大的一次罷工,參與人數達四萬人,持續13天,當時還發生警察騷擾及毆打罷工工人,更有人在罷工結束後遭判刑入獄。事件發生後,寶成加速將產線移至東南亞,目前東南亞已是最大生產基地。
「寶成的獲利秘訣似乎就是在威權國家跟當地的威權統治、軍警合作,來打壓工人。」鄭中睿說這是寶成的企業性格之一。台灣企業在海外因不當手段導致勞資爭議十分常見,他舉例2015年鴻海在中國的深圳龍華廠曾解雇因工作接觸有毒溶劑而罹患白血病的工人、2019年年興紡織在賴索托廠曾有大量女工遭主管性侵。當台資企業考慮海外設廠時,通常和當地勞動及環境法規有關,且通常該國執法意願低,導致海外員工被不當對待事件層出不窮。
破壞台灣形象 法律難規範企業海外行為
目前台灣法律難以約束企業海外投資行為,僅有《公司國外投資處理辦法》中一項條款提及,若投資案破壞國家形象,投資審查委員會可否決該投資案,但僅能規範「投資前」的行為,在投資後的所作所為無法可管。
鄭中睿表示,跨國企業享受著剝削紅利,以勞動條件及環境為代價,追逐低成本的問題,在90年代後被不斷提出。歐盟近年便立法要求會員國在一定期限內,需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訂定人權預防或警戒計畫,且必須涵蓋供應鏈上的所有利害關係人,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向品牌母國申訴,他呼籲台灣也同樣應立法來規範企業在海外的行為。
管中祥認為,透由國家介入、國與國之間的協定或是簽署相關白皮書,是約束企業海外行為較好的方式。他也說,從過去的例子來看,母公司所在國家的群眾聲援也十分重要,放任企業在海外破壞台灣形象,對台灣的國際形象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