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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大學法》期末預警,修法不應閉門造車

文/臺灣學生聯合會

臺學聯秘書長黃亭偉開場說明,之所以召開記者會,是因為教育部對早在去年五月承諾進行的《大學法》修正草案、學生/教師/校方三方座談、以及大學治理模式研究案,這三項「作業」都遲交已久,或是不願公開。包括學生團體、教師團體,以及社會各界關心高等教育的人士都很關注本次大學法修法,去年亦有數百封大學教師、學生代表、社會團體和民眾連署,聲明大學需要改革、社會需要新的《大學法》,並且推進更高層次的高教改革。但教育部違背自己提出的承諾,置教文委員會高度共識通過的草案如無物,延誤了本次修法。

黃亭偉也指出,教部之所以遲交作業,其壓力來自各校校長施壓,要求教育部無視學生團體、教師團體提出的進步訴求。他直指,經過多年討論與邀約參與,大學校長從未面對過學生訴求,放任大學亂象持續發生。直到社會各界有共識要修《大學法》,教文委也已有共識通過草案,校長團體才跳出來反對,顯然根本沒有誠意要解決問題。直到一月上旬舉辦的「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大學校長仍在要求學生代表比例限縮十分之一。大學校長說謊成性、違法亂紀,又不願與學生、教師溝通,請教育部不要再放任「校長巨嬰」,該做的事情就要做。高教正在崩壞,教育部還要放任嗎?拜託教育部亡羊補牢。

臺學聯理事長劉曜維提出,大學法卡關的當下,大專校院亂象持續不斷。依現行法規規定僅有十分之一的學生代表,恐致學生代表的聲音淪為校務會議的白噪音,而依法「涉及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都應有學生代表出席。但他自身所處的元智大學,竟提出學生「輪流列席」的荒謬規定,顯見學生代表進入相關會議難如登天;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周景揚所帶領的中央大學,更在沒有學生代表的會議通過重大影響學生生活的提案,甚至提出「學生會沒有傳達學校的意思,所以才造成學生誤會學校」的見解,將學生會當作傳聲筒,顯然蔑視學生自治、校園共治精神。

劉曜維痛陳,《大學法》修正草案因多位將學生自治視為畏途的「不具名」大學校長反對之下修正草案無法順利排審,教育部在去年五月稱「下個會期提草案」,但至今草案一字未見。劉曜維代表臺學聯,與多所大專校院學生會共同籲請教育部,當前《大學法》修正面臨屆期不連續的威脅,勿讓多年的討論與研究成果功虧一簣,請教育部盡速提出大學法修正草案版本,讓大學改革不要再等下一個四年。

臺學聯常務理事,同時也是北科學生議會副議長的趙元亨說明,校長團體反對學生代表比例增加的理由「短期流動性」根本不存在。校長四年一聘、校務會議代表一年一聘,流動性根本與學生相差無幾;學生代表數額部分,校長聲稱不能淪為菜市場喊價,但委員會審查通過的五分之一學生代表,正是大學法規定得召開校務會議臨時會的門檻。學生需要在面對校方的不作為時,保有能夠開啟討論的底氣,也是對校園民主、師生共治最基礎的門檻。

趙元亨提出,當前各校有層出不窮的宿舍、餐廳、校內停車位等學生權益問題發生。但正因為學生代表沒有足夠的人數請求召開臨時會,導致問題被校方一拖再拖,每年都發生同樣的問題。而同樣的概念也適用於校長遴選納入學生代表,候選人不能只有對校園發展的美好想像,還必須面對學生訴求、學權問題的具體規劃。

趙元亨也對教育部延宕部版草案兩個會期、延宕三方座談三個月提出譴責。相關條次自 2005 年後已經 18 年沒有修正,當年的新生命如今都將成年,教育部為何還在拖延?

東華大學學生會長陳彥伶說明,由現制《大學法》對學生代表出席會議權限之保障,可見當初立法目的為希望學生代表能為學生爭取權益,並踴躍參與校務,以利高教及學校發展。目的如此良善,但在當前各級會議和校長遴選程序中,學生代表席次明顯受阻,甚至完全沒有被納入保障,使得學生會推動議案、保障學生權益屢屢受阻,如此現況完全背離當時《大學法》之立法目的。

陳彥伶舉例,校園內學生人數近九成,但在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的校務會議中卻只有十分之一的席次。若要在會議中提出重要議案,需要耗時研擬政策、法規修正都不在話下,因為更難的是說服絕大多數會議席次的行政主管與教師代表支持學生的提案。陳彥伶喊話,《大學法》一日不修,臺灣高教就沒有進步的可能,若教育部持續拖延修法,無疑是阻擋校園民主的幫兇。她亦嚴正呼籲教育部盡速完成修法草案、召開三方座談,切勿以任何藉口延宕大學法改革。

北學聯副理事長馮輝倫提出,校園內的公共議題涉及不只主管和教師,影響最多的必是群體數量最多的學生,但學生在校務會議中僅佔十分之一。過往不論各校校方,或是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的聲明,都在在阻擋學生代表在校務會議比例的提升。過往有人質疑學生不熟校務發展,所以對學生代表比例提升持保留態度,但近年來在實務上,社會各界看見各校學生代表提出了諸多優秀的提案,更觸及了校方不會接觸的校園死角,證明提升學生比例才會讓校務會議決策更全面。

馮輝倫直指,十分之一的比例不可能構成足以撼動決議的效果。網路上隨便查都能看見學校漠視學生聲音的案例。他呼籲立法院速修大學法,提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修正大學法,才能讓已變形的師生共治,回到最正常的態樣。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執行秘書陳志軒表示,今天來教育部十分諷刺,《大學法》修法未有任何進度,竟是因為教育部無法扛著壓力,不知如何修法、尚未提出正確版本改善教育環境。陳志軒也替教育部統整出當前版本的困境,提出如第九條私校校長遴選程序應採公校模式,並且公私校都應加入師生同意權行使投票,作為候選人進入遴選委員會的必要門檻;第十五條校務會議代表組成部分,教師代表組成不得有行政、學術主管,並且應加入非典型聘僱的教師;第二十一條教師評鑑部分,高教工會建議應轉型為教師專業能力輔導機制,並且與不續聘制度脫鉤。

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提出,臺學聯致力倡議修改《大學法》,顯見學生自治組織期待更多參與大學校務,並追求大學卓越發展,值得教育部及社會肯定與鼓勵。而教育部承諾於二月提出《大學法》修正草案,卻無故跳票,對外應有合理解釋。若修法窒礙難行亦應向各團體及立院充分說明,才是負責任的作法。面對教部遲交草案,立院亦應督促,並且若仍不提出草案,立法院應獨立行使立法權,回應改革呼聲。

針對法案,尤理事長提出支持一讀版本中修正校務會議組成,包括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並不得少於全體二分之一、並且其中未兼行政職者亦不得少於教師代表二分之一為原則;亦支持學生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並不得少於五分之一。尤理事長聲明,臺學聯所提版本具合理、正當與必要性,經朝野審議亦獲認同,卻遭部分校長反對。私校工會期待反對者能敘明理由,並提出對案,才能成為學生表率。大學本應帶領社會前進,許多大學校長卻對《大學法》修正案如此反對,此般保守反動令人遺憾。尤理事長也呼籲朝野政黨正視、積極回應學生修正大學法訴求,才能贏得年輕學子的支持。

立委范雲提到近年諸如環科大欠薪、台藝大介入學生會選舉等高教亂象頻傳,突顯「大學該如何自治」仍亟待討論與檢討。

大學教授出身的立委范雲,長期關注高教議題,去年曾提出大學法第7、9、15和33條的修正草案,分別針對併校、校長遴選制度、學生會基本任務,以及校務會議中的學生比例,修訂更能保障學生校務參與權的條文。但即便修法草案通過委員會審查,卻因為部版草案遲遲未推出,導致大學法修法進程停滯不前。范雲也提出最根本的原因,即是大學校長不願面對改革訴求!

立委范雲呼籲教育部應該聽到學生的聲音,立即辦理「學生、教師、校長三方座談」,針對大學如何自治一題,開啟師生與校長之間的對話平台;范雲也呼籲政府正視各界改革大學法的聲浪,儘速提出修法對案,以徹底解決高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