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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自救會至監察院陳情 監委認同:自辦重劃辦法違憲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3月9日來自台中、雲林、高雄、新竹、彰化等地共13個自辦市地重劃自救會至監察院陳情,抗議現行《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簡稱自辦市地重劃辦法)》強迫重劃區內所有地主都必須加入重劃會,已違反憲法保障之自由結社權,而只要過半數同意即可掠奪他人安身立命之所也違反憲法保障之生存權、財產權及居住遷徙自由,要求政府立即停止自辦市地重劃。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控訴,「自辦市地重劃」根本就不是「自辦」,而是政府與開發商掌控的重劃會合謀一起掠奪百姓土地的事業。他指出政府透過都市計畫劃定整體開發區,並指定開發方式為市地重劃,形同幫財團圈地,再依照《自辦市地重劃辦法》第3條規定範圍內所有土地所有權人都得參加,讓地主無路可逃。

「重劃會是私法性質,並非公法,憑什麼要求他們一定要參加?」徐世榮批評,自辦市地重劃實質上已變成「由政府授權給財團進行的土地徵收」,不須滿足土地徵收的必備要件公益性及必要性原則,只要滿足同意地主過半及其土地面積過半的條件即可,況且《自辦市地重劃辦法》的法律位階僅是行政命令,卻可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監察委員高涌誠及施錦芳出面接收陳情,施錦芳表示自己曾經擔任地方政府的地政局長,除了受理過人民的自辦重劃也曾經自己辦過重劃,「我看那個過程,覺得這個獎勵人民自辦市地重劃辦法,根本是一個違憲的條文。」她認為,早期地政機關利用市地重劃來處理地籍問題,但這樣的手段不該再用在人口密集、土地稀少的台灣,直呼「這種事已經不能再做了。」

身兼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的高涌誠表示,自辦市地重劃利用行政命令要求所有重劃區內的地主都必須加入市地重劃,讓本該是地主與地主之間純私人的平等關係,因為公權力的介入失去平等基礎,監察院也長期思考這樣的做法有何缺失,目前人權委員會在兩公約國際審查後,也針對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等產生的土地爭議,以及造成迫遷的狀況,進行全盤了解及調查中,未來會有個通案性的處理平台。

由於13個自救會中來自台中的自辦市地重劃案就有6個,施錦芳承諾五月到台中地方巡察時,會要求台中市政府通知各自救會到場,並請台中市府地政局及都發局針對這些個案一一說明,除了協助委員了解個案細節,也讓自救會可親耳聽到市府回應。

左至右為監察委員高涌誠及施錦芳

台中黎明重劃案 重劃會組成不合法仍可變更建地?

「七年前就曾到總統府陳情希望廢除自辦重劃,但到現在不只沒有緩和,反而增加更多受害自救會」,台中黎明幼兒園長林金連表示,台中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會已被法院判決非法成立,其分配的土地也不具法律效力,但是目前重劃區內一塊公有停車場,透過自辦市地重劃配地賣給精銳建設公司,現在竟已違法變更為建地且正在興建一棟23層樓、132戶的大樓。

林金連控訴,在他檢舉台中市政府違法變更地目之後,台中市府不但沒有徹查此案,反而將正在司法爭訟中的幼兒園土地過戶給其他地主,46年來都合格的公安申報突然就不予核發,致使幼兒園陷入違建爭議,從而掩護違法建案持續進行,「國家有這麼多公務人員,有這麼多制度可以牽制,卻沒有一個人可以處理這件事。」

對此,高涌誠表示此案已與監察委員王幼玲一同完成調查報告,指出確實有人謀不臧的問題,檢察官也正在進行調查,在結案前如果有新事證可以再補充,也可依此與台中市府再有新的溝通。

雲科大灌人頭開發商捲土重來 騙居民簽同意書?

雲林斗六反雲科大自辦市地重劃自救會黃奕睿表示,同樣的開發商在2009年時因為灌人頭爭議,在一塊不到2坪的土地上虛灌103名人頭地主,遭到雲林縣府撤銷重劃計畫書,然而該「籌備會」至今仍未撤銷,如今只是換一個重劃名稱就得以繼續運作。他批評,《自辦市地重劃辦法》規定若籌備會成立六個月內沒有成立重劃會,縣政府「得以」撤銷籌備會,但縣府卻放任違法開發商持續運作。

黃奕睿指出,開發商在都市計畫細部變更仍未通過之前,私底下在重劃區內找老弱婦孺簽訂私法契約,欺騙部分地主只要簽了同意書就可以從重劃區中剔除,不用承擔45%的公共設施負擔,但是實際上,剔除區未來在改建增建上都會有額外的限制,甚至禁建,但開發商隱瞞了重大訊息,導致這些人的祖產未來恐完全不能蓋房。

讓黃奕睿覺得更荒謬的是,這些用同意書換取私法契約的人,既然已被劃出重劃區外,為何還可以被記入同意比例,決定其他地主的命運?他批評,開發商主導的重劃會為了取得同意書過半,隨意畫了三個剔除區毫無準則,縣政府也照單全收,對地主毫無公平性。

台中辰億反自辦重劃自救會林地主

台中辰億、台中東勢山城科技園區、斗南大業

台中市西屯、南屯區辰億反自辦重劃自救會林地主表示,開發商在一個土地上灌了21個人頭地主,而且該重劃會並未滿足同意地主過半且其土地面積過半的雙過半條件,在重劃會成立大會的會議記錄中,並無獲得過半會員同意及持有土地過半的紀載,因此其選任出的12名理監事當選人不具正當性,日前已提起民事訴訟。

台中東勢山城科技園區反自辦重劃自救會代表則控訴,因為該區被劃定為乙種工業區,所以重劃後就不能夠蓋房子,等於必須捲鋪蓋走人,而想要蓋工廠的人,還得符合最小建築面積75坪,剩餘土地不夠的地主還得跟開發商買土地回來蓋工廠,痛批「我土地被你搶走一半,還要再跟你買回來,有道理嗎?」

此外,該名代表還指出,由於鄰近石岡水壩,有部分土地屬於水源保護區,因此有人想要申請興建手工模具的工廠時被水利局駁回,他質疑,既然小小模具工廠都被駁回,為何該區還可蓋山城科技園區讓更多大型工廠進駐,相當矛盾。

雲林斗南大業自辦重劃區地主代理人張銘顯表示,開發商在當地透過虛灌人頭地主的方式成立籌備會,即便超過六個月未成立重劃會,雲林縣府也從未依《自辦重劃辦法》第11條撤銷籌備會,而是不斷延長期限,直到他們爭取到過半的門檻於2022年成立,延長期限長達17個月之久,早已超過法定延長期限。

張銘顯指出,目前很多小面積地主在重劃後,因為不足以達到建築面積,還要花錢向重劃會把土地買回,重劃會主導人員還告訴他如果買不起就把土地賣掉,另外,當地還有一個歷史悠久的張氏宗祠,在民國13年由當地張氏五房公業提供土地,並由後代子孫眾人集資成立,因為重劃也無法保留,「根本是乞丐趕廟公」。

陳情最後,監察委員高涌誠表示,將交由業務處發函請各案的縣市政府說明,而回覆內容也會提供給各自救會,之後提至委員會討論是否派發調查。對於很多個案在台中,監察委員施錦芳承諾五月到台中地方巡察時,會邀請台中市府地政局及都發局到場說明,並邀請相關自救會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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