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
距去年4月,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控訴台灣禾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違法剝削勞工、已經過了將近一年的時間。這些當初被禾意合作社僱用,在國軍醫院工作的勞工,如今仍然沒有工作。這些上了年紀的大哥、大姊們,在工作期間因為合作社違法剝削,有的遭受職業災害,有的因為合作社無故扣薪,導致沒有領到基本工資。在2023年的台灣,在公家機關委外的標案中,我們竟然看到這種黑心廠商,透過離譜的手法從勞工的身上謀取利益,而身為主管機關的內政部,在接到檢舉之後,竟然只是把檢舉人的信函轉給被檢舉人,讓被檢舉的合作社去回覆, 如此一來內政部竟然沒有做出任何實質的調查,有這樣的主管機關,難怪會放任這樣 惡劣的合作社坐大。
去年 6 月份,工會的會員和洪申翰委員,被禾意的一位社員控告妨害名譽,合作社的理事主席曾玉美在回給內政部的函文中,明確提及了這次告發。我們為什麼被告?原因就在於禾意為了讓回覆內政部,所以特別設計了一場戲,他們透過刑事濫訴,來製造輿論上似乎只是合作社與前員工間的爭端,完全就是在玩弄行政機關、司法和媒體。
去年8、9月,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公布了勞動檢查的結果,台灣禾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竟然被檢查出10項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紀錄!這也證明了,工會的控訴並非空穴來風。從內政部的態度中,我們就可以看出合作社缺乏監理的問題。去年工會送檢舉到內政部,我們提供資料顯示禾意他們歷次的大會簽到簿,有相當多並不是社員本人的簽名,而是由其他人代簽。
我們今天出席的會員,當中就有不少是禾意的社員,他們從來沒有接到合意的開會通知單。合作社大會在新竹召開,但社員當天卻在龍潭上班的案例。而這些人的名字,依然出現在簽到簿上。如果合作社大會簽名被偽造、社員並沒有真正出席。即表示這個合作社面臨一個嚴重的問題,那就是在這個號稱共同經營,內部民主的合作社中,大部份社員的意見是不被重視的,權力被集中在少部分的社員手上,這樣的組織,跟一般營利的公司有什麼差別?
合作社法規定,社員大會至少要有 1/2 的出席,然而禾意歷屆的大會,扣掉那些代簽、偽簽的,有達到 1/2 的出席人數嗎?我們認為,過往禾意召開的社員大會, 根本不是有效的會議。而主管機關必須要正視這個問題,不要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 鍋粥。我們也認為內政部必須要建立一個機制,去監督現有的合作社,究竟是否有遵 照合作社宗旨運作?如果這樣的組織,只是包著合作社的外皮,那麼他就不應該有資格去投標政府的標案。
我們的訴求:
1. 請內政部嚴格徹查有限責任台灣禾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是否有違反合作社法,包括未召開社員大會、未製發社員大會開會通知、社員大會未達法定出席人數。
2. 請內政部建立內部監管機制,建立偽合作社的評核標準,以及讓這樣披著合作社外 衣,內部卻是公司化經營的偽合作社,有一個退場機制,而且這樣的合作社不能去 投標政府採購案。
我們殷切盼望內政部林部長能給這些基層勞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