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4月7日是「台灣司法史上遭羈押最久死刑犯」邱和順的生日,入獄長達35年的他仍未能洗刷冤情、迎向自由人生。為此,邱和順義務律師團以及救援大隊特別選在這天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高等檢察署與最高檢察署能針對邱案積極召開「有罪確定審查委員會」,進一步釐清邱案的癥結點、早日讓邱和順自由。
民間團體也向檢察總長邢泰釗喊話,希望儘速針對「檢查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進行相關修訂,推進審查會的透明度與機制,並讓邱和順與更多冤獄受害者早日回歸平凡人生。
邱和順在牢逾30年 民間呼籲司法體系修正「不正義」
邱和順今年63歲,苗栗竹南人。邱和順被檢方認定與1987年的「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以及「新竹學童陸正綁架撕票案」相關,然而上述案件充滿眾多瑕疵及爭議,包括曾有退休員警出面證實,邱和順曾遭刑求灌辣椒、坐冰塊等,以及被害人相關證物在當事人遭起訴後莫名消失等情形。
1988年法院依據邱和順等人「被刑求」的自白內容,以及一份有瑕疵的歹徒勒贖電話錄音聲紋鑑定,判決邱和順死刑。邱自1988年遭羈押、1989年被定罪,至今已在台北看守所35年。邱案歷經11次審判,並在2011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隨時可能被執行。該案歷經多次再審,檢察總長也曾提出非常上訴,無奈遭最高法院駁回。
「我要為邱和順許願,希望明年的今天,我們不用再開記者會救援他。」邱和順義務律師團成員尤伯祥殷切期盼,台灣司法體制能儘早釋放邱和順。尤伯祥指出今年3月中旬,日本死刑犯、現年87歲的袴田巖終於獲得再審機會。袴田巖涉及1966年日本靜岡縣清水市民宅強盜殺人案,遭警方刑求被迫認罪,並於1980年死刑定讞。纏訟多年、關押48年後才被釋放,如今東京高等法院終於批准重新審理該案。
面對國際冤案知名度,尤伯祥認為邱和順案不亞於袴田巖案,他希望台灣政府能做得比日本政府更好,早日釋放邱和順。尤伯祥細數歷年邱案審查狀況,指出監察院多次指出邱案為冤案,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也曾提起非常上訴,他痛批各界都知道這是一起冤案,但是政府體制竟無法拯救鐵窗裡的邱和順。而這樣一種把冤枉的人關進鐵窗、侵蝕人生的方式,更是人類社會不正義的行為。尤呼籲,台灣身為民主國家不應讓此事發生。
尤伯祥進一步指出,過往邱案律師團與志工團做了許多努力,也提出赦免申請,如今也不曉得總統蔡英文何時願意伸出援手特赦。因此目前看來最有可能透過高檢署與最高檢察署的「有罪確定判決審查會」,終止邱案的不正義。同時與審查會相關的法條規定,也就是「檢察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也需要進一步修訂,才能大幅度提高審查會的效率與透明度。
尤提到,2018年律師團與救援大隊依據作業要點內容,向高檢署提出「有罪確定案件促請審查意見書」,無奈2020年1月高檢署駁回該聲請。直到同年6月監察院公告調查報告,要求高檢署針對邱案召開審查會,高檢署才著手進行。如今審查狀況如何?尤伯祥表示律師團僅在2022年到審查會進行相關說明,後續未再收到任何邀請與討論,真正的審查結果僅有審查會內部成員才瞭解。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也提到,高檢署的審查會作業要點主要由法務部2017年制定,並學習美國定罪完善小組(Conviction Integrity Unit)的精神。尤其根據美國30年的實驗結果發現,透過具有公權力的檢察署發動冤案救援最有效率。且根據美國國家冤案登錄中心統計指出,2017年到2021年期間,每年美國約有近130~140位冤案平反案件,其中30%~50%的案件由檢察官發動相關權利救濟。反觀台灣經驗,過往6年審查會已受理約50件案件聲請,但羅士翔表示,高檢署做出最有成效的無罪平反案件,即是與冤案受害者蘇炳坤同案的郭中雄,除此之外未有其他平反案件。
羅士翔表示,基本上審查會作業要點的立法基礎即是希望進行對話與討論,他呼籲高檢署儘速與邱案律師團討論,同時也應儘速修改作業要點。相關機制的檢討與改善,去(2022)年4月檢查總長邢泰釗接受立法院備詢時,也曾提出「跨級跨轄」冤案救援平台構想,進一步改善審查會機制。尤伯祥也呼籲邢泰釗應盡快落實承諾,確實救援邱和順與更多冤案被告。
35年苦牢生活代表什麼? 民團籲政府正視邱案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己身從2008年開始接觸邱案,提到邱和順已被困在監獄長達35年,他反問「35」這數字代表什麼意思?林指出,35年來邱和順每天都待在狹小且空氣不流通的空間裡生活,每天被迫只能擁有30分鐘的運動時間,同時被迫在失去自由的情況下與親友通信及見面。無論35年來身體有哪些病痛,都無法獲得適當的醫療照顧。
林欣怡指出,過往曾問邱和順如何堅持至今,邱表示母親在世時,他希望還給母親「清白的兒子」,如今母親已過世,他為了相信他的人,選擇繼續堅持下去。在多年的冤案救援經驗中,林欣怡指出外界有些聲浪認為,司法並不可能誤判,且多年來民間團體要求再審、特赦等仍無法還給邱和順清白,代表此判決結果無誤,甚至希望民間團體不要破壞台灣司法的公正性。
對此林欣怡強調,邱和順救援大隊反而是最在意台灣司法公正性的一群人,也為此而不斷努力。尤其司法誤判時必須以人命作為代價,近年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也指出邱案的不正義、台灣政府應特赦邱和順等。歷年來民間團體不斷聲援邱案,也做了相關活動與展覽讓社會大眾瞭解邱案,林欣怡說:「目前已經超過十萬人看到邱和順救援行動,但是政府願意看見嗎?」他希望等到政府願意正視邱案時,邱和順也能知道自己是清白的。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也提到,沒有人應該受到酷刑或不公平審判,政府也不應該讓一個清白的人,花費30多年的時間等待正義。他呼籲政府應遵守國際人權相關規範,並且修正邱案造成的司法污點。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李明洳表示,希望透過行動讓獄中的邱和順知道外界仍關注此案,也希望社會大眾瞭解目前司法體制中針對冤案救援的審查會等機制仍有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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