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教文委員今天繼續審查《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國教法前次修法已是2016年間,此次修法幅度不小,但全教總強調,修法不能為了修正而修正,仍應回歸教育專業,有利於提升教育品質的才修,會破壞教育法制、擾亂教學現場的,更不能在壓力下匆促修法。
針對國教法修法,全教總此前已提供完整修法意見供委員參考,請朝野委員「齊一高中、國中小教育法制」、「校長遴選委員會組成應符合民主、多元參與的價值」、「保障小校酌增教師員額之空間」、「攬才專班師資應依現行規範辦理」。
至於有關戶外教育是否入法,涉及教育法制與課綱精神,全教總再次呼籲,修法必須能提升教育品質,切勿疊床架屋、破壞教育法制。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有關戶外教育實施,教育部已訂有《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作為規範,再行寫入《國民教育法》,實屬疊床架屋,修法品質堪憂。
再者,《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除了8大領域,明訂之「議題」更多達19項,教育部對戶外教育入法的立法理由,也完全適用於其他議題。若戶外教育須入法,其他議題又為何不同步入法?一旦都入法,國教法與課程綱要的分際如何區隔?
侯俊良強調,新課綱強調課程公共對話,相關議題既已融入教科書與領域教學,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理應全盤規劃學校課程計畫、精進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教育部更應積極捍衛課綱理念,尊重中小學課程發展委員會之專業對話,不應隨民粹起舞。
全教總堅決反對戶外教育入法,請教育部、朝野委員以更全面的視野看待國教議題,切勿強行入法,以免疊床架屋、破壞教育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