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工時改革聯盟
每年五一國際勞動節是紀念勞動者爭取權益的日子,因應去年公務員工時改革修法仍維持加班換嘉獎制度,而行政院修改的「加班費支給辦法」加班補償機制不健全,行政院作為執掌公務員人事機關,卻是帶頭剝削基層的全台最大慣老闆,因此本次聯盟將提出「公務員加班費應全薪計算」、「加班費應比照勞基法設置費率」、「取消公務員加班費支領上限」三大訴求,要求行政院回應聯盟訴求,健全化加班補償機制,正常化勞務對價關係,別再以虛無飄渺的嘉獎與榮譽代替應給予的加班費,停止剝削公務員!
加班無實質補償:加班仍換嘉獎、加班費有支領上限、造成大量工時黑數
聯盟表示,2022年政府因應大法官釋字785號解釋,修正《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在警消等公務員所組成工時改革聯盟爭取下,終於爭取公務員設置工時上限、明訂輪班間隔、休息時間,然而工時改革中有關加班補償的《公務人員保障法》反未透過本次修法健全機制,更是修惡,除仍維持「以嘉獎補償加班」、「加班費設置支領上限」,並且「沒有要求機關核實紀錄加班時數」,導致新法上路後仍有基層警消加班費以嘉獎作為補償,甚至擴及全台公務員加班費支領上限無法獲得實質補償。
加班費計算不公:無法以價制量遏止血汗工時,機制形同虛設
聯盟進一步說明,基層加班無法獲得實質補償、補償有上限外,加班費計算方式對基層不公,未如設置加班費費率,以致加班費「以價制量」效果形同虛設,無法達到遏止血汗工時,究其根本是作為法源,由《公務人員保障法》所訂之《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未檢討加班費計算公式,甚至開放各機關「打折」加班費,已無法實際反映基層工作辛勞以及其加班時數過勞下的補償,又未將危險加給、山域加給、偏遠加給等各項加給納入計算當中,導致加班時數換得的有限加班費再遭「打折」。
政府要有效率,請從健全加班補償機制開始
聯盟沉痛指出,在「未全薪計算加班費」、「未設置加班費率」、「加班費支領有上限」,使得各級機關虛設績效、濫用人力無法有效運作,已讓全台基層公務員不滿,近期亦有台中消防員過勞死事件、大量警察機關要求基層員警不要報加班時數做假報告,政府需有更有效手段遏止公務員過勞,因此今日記者會,聯盟要求政府應嚴肅面對基層公務員加班費問題,別再以恩給心態調整公務員待遇,才是真正有效運作的開始。
記者會訴求:
1.加班費計算不公,公務員加班費計算公式應全薪計算。
2.加班費應比照勞基法,設置費率、機關有義務核實紀錄工時。
3.取消加班費支領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