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立委陳椒華國會辦公室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長期關注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開發案和「永光、斗南第一水源自來水保護區」解編案,上午偕同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和彰化縣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抨擊藍綠聯手謀求解編自來水保護區,為環評遭遇不應開發困境的溝子埧產業園區解套,而決定保護區是否解編的經濟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審議會,則在藍綠「共識」下,還沒開會就遭高層做出「朝向解編廢止」方向的指導棋,今天下午的審議會恐將做出解編決議,特於會前發聲抗議。
陳椒華委員表示,上週雲林縣長張麗善拜會行政院,縣府發布消息稱獲得鄭文燦副院長支持諸多建設,其中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案,雲林縣政府請中央加速報編廢止「永光、斗南第一水源自來水保護區」作業,會中經濟部承諾朝解編廢止方向進行。5月24日下午經濟部將進行廢止案的審議,但溝仔埧產業園區案的環評於2020年遭專案小組認定對自然環境有重大不利之影響,建議認定不應開發。陳椒華質問,不應開發的溝子埧產業園區,解編自來水保護區就可開發嗎?解編後對自然環境就沒有重大不利之影響嗎?陳椒華痛批是藍綠聯手破壞雲林自來水保護區,罔顧氣候變遷下乾旱缺水的風險,同時罔顧解編後的開發壓力與衝擊!
陳椒華指出,永光、斗南自來水保護區面積高達2277公頃,一旦解編,溝子埧產業園區環評能翻身解套變成可開發嗎?是否還會引發接踵而來的開發案?過去禁止或限制的事項,將隨著解編而可開放污染性工廠、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進入?還可有畜牧業,此區域還有抽取地下水,保證不會污染地下水嗎?而且土地開發利益向來龐大,是否甚至會有人開始炒地皮?此外,此保護區解編與否,仍待「經濟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審議會」的專家學者討論研商,但行政院和經濟部卻已搶先做出支持與承諾,將朝解編廢止方向進行,形同下指導棋和未審先判,罔顧審議會裡專家學者的獨立性,審議委員是已遭行政院當作橡皮圖章嗎?
此外,雲林縣政府執意要解編自來水保護區,為溝仔埧產業園區解套,但自來水公司卻說解編案與產業園區無關,陳椒華強調,既然永光、斗南自來水保護區四十多年來未取水未解編,不急著在此時應雲林縣政府需求而解編,應等水利署珍珠串計畫完成後再檢討?[水利署2023.1.5公文說明二:第10次審議會續審會議決議事項中水源跨區調度與區域水資源整體規畫檢討一節,應俟珍珠串水源調度計畫(西部廊道供水管網計畫-中部地區)之「臺中至雲林區域水源調度管線改善計畫」、「濁幹線與嘉南大圳串接計畫」二工程完工後(預計115年),再整體研議評估旨揭廢止案之可行性。]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蔡志宏(審議會委員)表示,永光、斗南第一水源自來水保護區已多年未抽水,2年前即已準備解編,没料到遭逢大旱,只好再度啟用,雲林縣政府為了推動產業園區,仍不顧前年缺水的教訓,堅持要解編。
濁水溪冲積扇是全國每年取用地下水最多的區域,也是超抽地下水最多的地區,永光、斗南第一水源自來水保護區也在濁水溪沖積扇地下水補注敏感區,在極端氣候的預期下,理應留下維護地下水的補注,不能殺雞取卵。
解編後構建的產業園區,不只減少地下水的補注,還可能污染地下水,因此區位於冲積扇頂部,水污染影響範圍比較大,未來再遇旱災,將會更加缺水,因此我們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反對永光、斗南第一水源自來水保護區的解編。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粘麗玉任指出,水利署珍珠串計畫是為因應氣候變遷降雨空間不足的解方,這計畫不是將取水口取消,然後才喊需要水而使用珍珠串計畫,讓各地區調水作聯通管。要提醒自來水公司第五區管理處,說要廢止永光斗南第一水質水量保護區 ,應先說明以下質疑:
1.70年代被劃為保護區後,說這保護區都沒有取用地面水水源,當初為何水公司一直存在那地區?經歷了42年才說廢止,從一開始就沒有啟用的地面水水源,認為這裡不適合做保護區,為什麼一開始不講 ?所以這應送公務人員懲戒,因為怠惰職守,卻讓這個自來水公司的設施使用在用斗南土地
2.沒有使用地面水不表示沒有使用地下水,所以說地下水井作為備用水源只為配合縣政府開發產業園區,到時園區用水再向珍珠串索取,自己水源浪費不淨化,到底是提供水還是看大官臉色?
3.立法院針對營建署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說至111年8月底公共污水下水道平均用戶接管普及率為40.75%,然仍有彰化縣(3.54%)、南投縣(6.67%)、雲林縣(5.06%),營建署未依核定計畫補助偏遠地區或山區民眾自設污水處理設備,且多數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迄未建置污水下水道系統,無法有效降低民生污水污染,確保河川水質與自來水水源,允宜妥謀偏遠地區污水處理設施之建設推動策略,以維護河川水域水質。
由上面營建署所言,雲林雖有湖山水庫,然而極端氣候已是常態,能保證水庫水夠嗎?因此先完成汚水接管率,可將汚水引入汚水處理廠淨化後回收水為再生水,可供工業使用,再生水是救命水啊!
若欲廢止此取水口,環團必訴請監察院調查。
彰化縣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理事長吳麗慧表示,依據立院112年1月19日第10屆第6會期第16次會議通過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
「雲林縣政府規劃開發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園區範圍位於『永光、斗南第一水源自來水保護區』內,因此申請解編廢止該保護區。有鑑於斗南取水口附近多口地下水井近年仍有取水事實,為該保護區主要水源,且2021年遭逢大旱,中南部用水吃緊,實不宜輕易廢止保護區,以維護水源安全。爰此,請經濟部水利署針對『永光、斗南第一水源自來水保護區』解編案須審慎評估對區域水源調度之衝擊,並將評估書面報告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經濟部的書面報告最後結論竟然無視於立院的決議—
依台水公司112年5月10日所送申請書,70年代以後該公司均未取用本保護區地面水源供水,故未有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補償土地受限居民,且現況以湖山水庫與集集攔河堰水源經湖山淨水場及林內淨水場處理後供水,現階段雲林地區水資源調配可滿足常態及旱季基本需求。未來珍珠串計畫完成後,藉由臺中、彰化北水南調,雲林地區可由彰化反向支援每日12萬噸水量,將更提升雲林系統供水韌性。
我們認為保護區解編必影響下游水質水量,水公司不該忽視地勢低緩區的地下水庫,具有儲水的功能,枯水期時地下水井可發揮功能。我們彰化因為沒有水庫,雖然也抽地下水,但是從沒聽過為了開發工業區而要解編水源保護區的,既然會畫為保護區,前人的專業一定有考量全區上下游地層、地下水互補效果,因此我們堅決反對雲林解編 2,277 公頃自來水保護區,希望雲林可以自籌足夠的水源,不需要由我們彰化的反向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