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黃馨慧
上集節目討論了台灣史上最大的土地開發案「桃園航空城」,浮濫徵收大量土地影響了上萬人。需地機關以國家建設、經濟發展之名,對機場園區範圍及鄰近地區的居民進行區段徵收,以低價取得居民的私有土地後,再轉賣或承租給財團盈利。此案的徵收面積達3,148公頃,將影響現居人口3.9萬人、9100多戶。
家是每個人遮風擋雨、安身立命的所在。然而,區段徵收制度卻成為政府的權柄,把人民的家園用一紙公文輕易地奪走。本集來賓是桃園航空城反迫遷聯盟成員蔡美齡,以及桃園航空城迫遷案協助律師團的律師熊依翎,她們將一一揭露航空城案區段徵收的弊端。
區段徵收是什麼都不知道 怎麼判斷我要不要?
2013年四月,蔡美齡一家人在桃園航空城附近購置新屋,本該值得慶祝的人生喜事,卻在短短兩個月內風雲變色。
六月中旬,蔡美齡收到一張紅色通知書,上面寫著「是否同意參與區段徵收」等文字,對「區段徵收」聞所未聞的她,才驚覺政府為了機場興建第三條跑道和開發都市計畫,要把她的房子納入徵收。事實上,大多數的居民和土地所有權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區段徵收,然而,政府只用一個簡單的問題,當作後續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參酌的依據,在居民一知半解的情況下,這樣的調查結果是否能反映居民的真實意願?熊依翎表示,在被徵收人對區段徵收不了解的情況下,意願調查沒有任何意義,也沒有任何代表性。
政府以一紙輕薄的通知書,高聲宣告要奪走蔡美齡的家園,從此,蔡美齡拖著癌症四期的病軀展開漫長的抗爭。她先與鄰居共同籌組「桃園航空城反迫遷自救會」,後來因為大多數成員接受有條件徵收,自救會內部理念分裂,蔡美玲選擇退出。
拒絕徵收程序繁複 審議程序不能缺席
若想拒絕被徵收的威脅,並不只是在通知書上表明拒絕那麼簡單。即使在通知書中回覆拒絕被徵收,但若在後續的審議程序中沒有全程參與並重複表達反對意願,仍有可能被視為對區段徵收沒有意見。熊依翎表示,法院判決時,會詳細審酌原告在相關程序當中是否有表達意見,她說,在最近收到的機場園區土地徵收案件判決中,就有一位被判決敗訴的居民就因為沒有參與公聽會、協議架構的審議程序,法院便認定該居民沒有使用需地機關給予的程序參與權利,所以需地機關足以合法徵收,由此可見,若是居民沒有在每一個審議程序陳述意見,具體表達「拒絕徵收」,後續的行政救濟將非常不利。
桃園航空城案為區段徵收和都市計劃併行,因此,都市計畫委員會頒出《剔除區段徵收範圍處理原則》,若是土地不影響整體開發範圍和計畫,就可被剔除徵收範圍,但此規定僅限建築用地,不適用於農業用地。然而,桃園航空城案徵收的是大範圍的農用地,大部分原告的土地都是農業用地,明明沒有必要被徵收,卻因為迴避了《剔除區段徵收範圍處理原則》,使政府能用較低的價格向人民「合法」徵收農地,未來再轉售財團獲取高額利益。
航空城開發案雖然開過數次說明會和公聽會,但政府是否真的有心要聽人民的聲音?作為被迫遷戶的蔡美齡有最切身的體會,當時蔡美齡總共擁有近百坪土地,地政局卻只預計歸還30坪,再讓她用購買的方式取回5坪。整個過程中,政府給她的印象就是「耍官威」,交通部民航局甚至對她說:「妳不接收徵收的話子孫會怨恨妳一輩子!」蔡美齡說,惡劣又理直氣壯的態度,讓難以相信這是自詡民主、進步的臺灣政府。
區段徵收案進入審查程序之後會召開聽證會,目的是讓需地機關和在地居民針對區段徵收開發案的細部法律互相討論,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和陳述的權利。熊依翎指出我國聽證會程序的問題,在航空城案中,聽證會是由交通部民航局舉辦,等同於政府請一群想要徵收土地的人來舉辦聽證程序,那麼聽證會人員組成的公正性就會有所疑慮,此外,聽證會的結果會作為後續審議的依據之一,但聽證會聚焦在法律層面,因此需要法律人員來協助一般民眾理解專業術語。
剔除徵收又被納入 徵收審查標準究竟是什麼?
長期的抗爭行動讓蔡美齡總算爭取到劃出徵收區,本以為迎來圓滿的結局,沒想到依然是一個不斷重演、看不見盡頭的惡夢。即使家園已被剔除徵收區,蔡美齡仍需要每年向各單位行文詢問、反覆確認是否又被劃入徵收區,因為她的住所仍有「大園都市計劃案」在進行中,而且該區仍有民眾同意參加區段徵收。前陣子,蔡美齡又收到公文,需地機關要針對他住處附近的四個聚落召開「再次納入徵收說明會」。
「那些坐在辦公室裡面的官員可知,在他們制定政策、決定徵收的一念之間,有多少老百姓的家園就此犧牲?」蔡美齡說。
蔡美齡的住處之所以又有可能被納入徵收,主因是她住處附近原本不在徵收範圍內的居民,因為想要被納入徵收而主動向政府陳情,蔡美齡才會不斷面臨再次被納入徵收的處境。然而,土地要納入徵收跟剔除徵收,應以避免造成人民太大損害為前提,再基於案件整體的公益性、必要性和比例原則來衡量。
熊依翎說,法院對於土地納入徵收之標準有具體的審查標準,例如,徵收方式對於計畫案到底有沒有幫助?有沒有提升任何公益性,或是對於整體開發案有必要性?針對這些問題需地機關都必須具體考量更需要仔細衡酌這種從人民手中剝奪土地的手段,是否只是為了要增加他人私益,或是出於財務的考量?在動用徵收手段之前,是否已經用盡其他方法取得土地?如果只是因為人民想要所以納入徵收,絕非合乎法理的判斷標準。此外,不能因為土地原本分區和實際使用的狀況不同就要徵收這片土地,也不能因為桃園航空城跑道開發完有可能會造成淹水、噪音等問題,去向人民徵收土地。
都市計畫淪為徵收手段 需地機關的權力遊戲
蔡美齡的住處早在2018年就已被劃為第一類住宅區並剔除徵收,如今又可能要被重新納入徵收區。航空城案浮濫徵收大量土地早已為人詬病,是否一定要徵收蔡美齡的住處才能完成整體開發計畫?答案令人存疑。熊依翎指出,若機關任意使用區段徵收的手段,人民會很可憐,因為他們其實完全沒有辦法拒絕國家進行區段徵收,唯有司法救濟管道能作為人民權益的最後防線。
區段徵收是政府基於新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規劃整理,在航空城案中,政府以興建桃園機場第三跑道跟附屬設施之目的,大幅拓展區段徵收的範圍作為抵價地,除了作為公共設施用地,未來也能作為標售的土地,從中獲利。熊依翎直言,區段徵收制度本來就是非常粗暴的程序,而且需地機關對案件本身之公益性、必要性的審查又非常簡陋跟粗糙。航空城案採行所謂的先行區段徵收,意即政府已經先決定要以區段徵收做為開發手段,再以新訂都市計畫的方式包裝。由此可見,政府若想要發動像桃園航空城一樣號稱「要促進地方繁榮」的大型公共建設案件,只需要劃出一個空泛的夢想藍圖,就可以把都市計畫變成滿足區段徵收的手段。
強奪百姓家園 區段徵收的悲劇何時停止?
「我覺得我被政府莫名其妙地判了一個死刑。」蔡美齡聲淚俱下地痛訴。
2013年至今十年過去,蔡美齡仍活在自己的家隨時會被奪走的恐懼中,看著家園被劃入徵收區的噩夢重複上演,政府浮濫的徵收行為,在她眼裡和強盜無異。蔡美齡的故事是區段徵收制度下最真實的悲劇。然而這並非個案,只要區段徵收惡法尚未廢除,未來還會出現無數個和蔡美齡一樣的無辜百姓,深陷在被奪走家園卻不能反抗的囹圄裡無法逃離。
為了表達「拒絕徵收」的訴求,蔡美齡必須拖著癌症四期的病軀一場不漏地參加各種審議會議,有時她甚至連參與會議的機會都沒有,只能眼睜睜看著政府委員坐在會議室裡審她的家、審她的錢、審她安身立命的底線、審她遙不可知的未來。
「一般老百姓都會認為我們要更多的錢,不是!我只是來紮根、要來這裡生存,就這麼簡單!」蔡美齡說出了受到土地徵收制度迫害的受害者心聲。她也呼籲所有的律師和執法人員一起努力廢除區段徵收制度。
桃園航空城案的律師團目前就區段徵收的違憲性,正在積極爭取裁定停止區段徵收的可能性,試圖改變目前的困境。但熊依翎也直言,透過立法修正,才是解決問題核心的方式。要防止區段徵收的悲劇再次上演,不只需要執法人員的努力,更需要整個社會的共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