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媽媽氣候行動聯盟
侯友宜市長在前天(8/9)以總統候選人身份,公開宣稱要延役已進入除役階段的核一、二廠,但此舉從未獲得市民同意,也未在「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的會議中有過任何討論與提案。新北市自成立「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以來,邀請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地方民意代表參與,已運作10年,一直都以核電到期就關廠除役為監督原則,侯市長擔任副市長時期擔任委員會主席,不可能不知道老舊核電故障頻仍的問題,新北巿府基層同仁也多年來一同監督新北市的核電安全,如今市長違反市政治理職責,任意發言為核電延役解套,不但自失立場,從上而下的特權指揮,也讓未來的委員會運作失去監督意義。
不願意為即將名存實亡的核安會背書,委員會內的民間團體代表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徐光蓉常務理事、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崔愫欣秘書長在記者會上公開表示,即日起辭去委員職務。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徐光蓉常務理事表示,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大地震,隨後的海嘯引發福島第一核電廠的4座核能機組陸續發生爆炸與爐心融毀,所有事件透過影像傳送全球。一向以嚴謹著稱的日本居然發生這樣嚴重的核災。日本國會調查報告嚴肅地指出:「福島核災是政府、核電監督機構與核電業者共謀、三者均缺乏管理所導致。徹底悖離「讓國家免於核災」的責任,因此將核災歸為「人禍」。」
新北市政府於2013年初成立「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的前身「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受邀參與監督工作;時任副市長的侯友宜先生擔任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至2018年當選新北市長為止。
參與新北核能監督的十年裡,委員會成員雖然有不同政黨傾向以及對核電政策有歧異,但沒有影響委員對核電安全的關心;大家很清楚:核電廠與核廢料是既存事實,如何努力將可能的安全疑慮降至最低,如何減少未來世代不必要的負擔,是我們這一代應該做的事。
過去十年裡,核能一廠二廠的現狀都會在「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更新。曾經擔任過五年多主任委員的侯市長理論上應該非常明瞭兩座核電廠現況,即便不擔任主任委員,也該持續關心所在地的核電廠發展。8月9日以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身分在記者會提出「核一至核三廠延役」,讓外界發現侯市長對核電是完全在狀況外的無知。因為台灣核電廠延役面臨許多挑戰:
一、實際狀況不容許延役。高階核廢的乾式貯存放在室內比暴露室外安全是新北市一貫立場,台電公司從原本只設室外乾貯,在多年溝通後同意設置室內乾貯。核一廠氣渦輪發電設備於去年初拆除完成,騰出空間設置室內乾貯廠。請問侯市長知道目前除役拆除機組的狀況嗎?是不是要放棄室內乾貯重設發電機?
二、福島核災讓全球瞭解到「冷卻池中用過燃料棒可能比反應爐中燃料危險萬分」。台電核一、二廠用過燃料池從原本裝一層,改成兩層,且已爆滿。目前兩核電廠都已經停機,但是在反應爐心的燃料沒有空間可以退出,仍然需要時時冷卻。台灣核電機組旁冷卻池儲存的用過燃料棒量是全球少見之多,萬一意外發生,釋出的輻射量將十分驚人,整個北台灣都遭受威脅。請問侯市長知道要安全取出這麼多高階核廢需要多久時間嗎?要放在哪裡?
三、核一、二廠鄰近114公里的長斷層,而兩座電廠耐震係數僅0.3g與0.4g(g為重力加速度常數)。世界最大的日本柏崎刈羽核電廠以耐震0.6g設計,2007年7月附近發生6.6級地震,7座機組全震壞,其中3座機組到2022年初還沒修好。2013年底,歐盟專家的台灣壓力測試評估報告,強調台灣核電廠是蓋在軟質岩層上(並非台電宣稱「堅硬岩盤」),地震發生時軟質岩層有放大震動的作用,台灣核電廠的耐震不符合國際最新耐震的要求。請問侯市長,核電廠延役前是否需要改善原本地質條件?
四、核電延役會讓電價上漲;核電延役至少需要十年的時間準備,需要相當龐大資金檢查、測試與設備更新;美國經驗顯示,即便延役成功,運轉成本還是比再生能源與燃煤燃氣發電貴!核電延役不僅加深既存的地震與核廢過多的風險,核電延役只會讓電價上漲。請問侯市長,額外的昂貴支出該由誰買單?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身為核安會委員之一,從2013年至今擔任五屆委員,始終堅持以專業監督核電運轉及除役過程,尤其隨著核電機組老化,即將除役、機齡老舊的核電廠故障事件頻頻發生。例如核一廠燃料匣把手斷裂、暴雨導致淹水等,核二廠曾發生反應爐錨定螺栓斷裂、爐心側板出現裂紋、燃料匣彎曲、控制棒插入困難等種種問題;2號機更曾發生發電機避雷器爆炸事件,椅子誤觸導致緊急停機等。核電廠延役必須要考量金屬疲勞、設備老化的問題,核二廠過去的紀錄無法令民眾安心,到期停機是金山、萬里一帶居民的期望,對忍受核電廠運作40年的居民來說,2025年如期除役已是最低標準。
2011年福島核災後,為了能回應民意,監督核電安全,2013年朱立倫前市長成立「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宣布以最務實作法,嚴格監督新北市境內各核能電廠安全問題。核安會委員人數共有24 位,由機關代表11人、民意代表5人、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8人組成,每兩年聘任一次,每三個月召開會議;核電廠發生重大公安、異常事故或有發生之虞時,可組成專案小組了解事故原因並提供因應對策。其實老舊電廠早已問題叢生,皆有紀錄在案,但過去地方政府卻沒在第一時間被通報,常要等媒體刊登後才知道,核安會成立後,民間委員在會議中要求台電必須加強核安事件回報機制,讓新北市府局處可以即時了解現況與因應,方能為新北市民安全把關。
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能電廠運轉40年,運轉執照到期,就應停止運轉,而《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則明定核電廠申請延役的期間,是執照到期前的5至15年,目前台灣所有核電廠均早已超過申請延役的時限,依法應如期除役。新北市府也在核安會一再表示對於除役或運轉中的核電廠,秉持一致態度與作法,要符合相關法規與專業意見,但如今侯市長並未卸下市長身份,帶職參選卻自失立場,在明知違法的狀況下主張放行核電延役,宣稱以最高安全標準審查,卻預設一定會通過,是以政治凌駕專業,令人質疑未來核安會恐名存實亡,如何再為新北市的核安把關?是以不得不辭去委員一職以示抗議,未來將以體制外角度持續追蹤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