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爛時光會客室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430集|我們不能這樣算了!中捷公安事故與林淑雅之死

文/吳容璟

今年5月10日台中捷運豐樂公園站發生一起嚴重公安事故,起因於興富發建案的吊臂從高空掉落至軌道上,無異物入侵系統的列車照常出站,隨即撞上吊臂並砸穿車廂,造成1死10傷。本案唯一死者靜宜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淑雅當時掉落車廂底,躺在軌道51分鐘後被發現時已身亡,外界認為若是及早發現或能避免悲劇。

7月10日多個與林淑雅生前緊密合作的公民團體前往事故地點為死傷者默哀,同時要求台中市政府及台中捷運公司、勞動部等單位應負起責任,依法公開相關資訊。近日民團得知,台中市政府已於7月25日將調查報告提供給台中市議會,但不願意提供給民團。民團透過台中市議員黃守達取得這份報告後,發現中市府不僅並未回覆民團訴求,甚至試圖透過指責中捷公司及興富發建設,來掩飾市府應負之監督管理責任。

為何有這麼多民團發文紀念林淑雅?蔡英文總統為何頒發褒揚令給她?她的身亡,會讓台灣的公共安全變得更好?本集節目邀請參與民團之一的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涂予尹與我們說明民團訴求,以及他所認識的林淑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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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迴避市府責任 立委批:市府把自己當總機? 

涂予尹表示,由於事發經過兩個月卻沒有任何機關針對該案提出像樣的說法,包括事情發生的細節和目前的調查程度等,因此與林淑雅交好的社運界友人發起行動,選擇在7月10日於事故發生同一時間、地點默哀,並搭乘捷運至市府召開記者會,要求台中市政府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及相關捷運法規公開資訊,比如中捷公司應公布事發前的緊急應變計畫、人員訓練計畫、定期演練和訓練成果的報告、定期檢查的項目,而中市府也應該公布是否執行監督檢查的紀錄等。

他指出,台中市政府7月25日提出的中捷事故檢討報告,只有蒐集中捷公司和興富發的說詞來回應詢問,把議員的詢問分為交通安全、公共安全、勞動者安全三類,並指出哪個部分應由中捷公司負責,哪個部分應由興富發公司或其委任的承包商負責,至於市府有哪些行政疏失則隻字未提,只強調本案已進入檢調偵查階段,同時也在運輸安全委員會調查,在調查結果出爐前,市府不便就事故原因作任何具體回應。

「台中市府似乎認為自己的責任只有轉交而已」,涂予尹舉例,市府回應的方式只有陳述相關法規,比如指出建案有塔吊工程時需要提出交通管制計畫,由執行的承包商提交給市府交通局,交通局再轉給中捷公司,市府似乎認為交通局的責任只有轉交。

而市府這樣的舉措,也讓立委洪申翰在8月8日的記者會批評,台中市府好像把自己的角色限縮在「總機」,單純依照民團和市議員的要求轉介給不同單位,對於市府本身該負的行政責任,以及法律規範和執行方面的問題都沒有任何檢討。

事發至今無人負責 事發處理程序有瑕疵  

「就算這個案子進入檢調偵查或運安會調查階段,也不代表台中市府可以在行政責任的追究上先躺著睡覺。」曾擔任律師的涂予尹表示,檢調追究的就是法律上的刑事責任,以本案而言承包商一定會有責任,但台中市府不能因為最後的結果是由包商負責,就在正式責任劃分結果之前迴避談市政府和行政端的疏失,這是一種推卸責任的論述方式,沒有真正面對自己的問題。

涂予尹提到,目前在行政責任方面沒有任何公務員被懲戒或懲處,而政治責任方面中捷公司董事長下台換人,看來中市府似乎只認為自己只負責中捷公司經營管理人選的選任監督。他指出,既然調查報告內已開宗明義寫出「市府經過內部行政調查」,就應該積極公布行政方面的調查,而不是持續以檢調或運安會為藉口,迴避自己本該做行政調查的責任。

如何掉落軌道?是否真是51分鐘後被發現?至今原因不明

「我們到現在都不知道媒體報導的是否屬實,淑雅是不是真的51分鐘才被發現在軌道上?如果是,以淑雅的傷勢當初是不是還有救?真的是因為51分鐘耽誤了她的救援時間?還有更直接的問題是,怎麼好好的人坐在捷運裡面會掉到軌道上?」涂予尹用網路上的黑色笑話來形容整件事情的荒謬,該笑話詢問「下列哪一件事最不可能發生在台灣:一、在海外捕魚時被飛彈打到;二、開計程車的時候被飛機撞到」。現在似乎可以加上第三點,搭捷運的時候會被工程吊臂震出車外。

民團相當疑惑為何車廂內有10多個人,唯獨淑雅在軌道上被發現,到底有沒有監視器或任何影像錄到這個畫面,然而市府調查報告只轉介中捷公司的說法,強調能提供的畫面皆已提交給檢調或運安會,而事故當時的錄影畫面也已透過媒體播送,但民團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從那些畫面中找出哪一個驚慌失措的乘客是淑雅,「是不是淑雅最後的身影沒有被錄到?他坐在哪個地方?受到什麼衝擊?是不是車門打開了?在門邊還是怎樣?」但沒有人可以回答這些問題。

「台中市府或是中捷在事發時的第一要務是什麼?是盡力保全事故現場的證據?還是趕快把事故殘片收拾乾淨,讓捷運可以馬上營運?很遺憾我們怎麼看都是後者。」涂予尹批評,事發現場是無法重建的,現在已經過了三個月更難被還原,到底台中市政府和中捷公司在面對事故時的處理原則是什麼?未來面對類似情況發生時的處理程序,目前也沒有更周延的討論和規範。

主持人管中祥補充,在事發當下沒有保存證據導致後續無法釐清案情讓人充滿疑惑,如果真的沒有拍到可能是攝錄設備的不足,應該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改進做法,能理解有一些事情需要長期討論,但有一些不足應該是短期可以迅速改進的。

資訊公開只是民主程序的第一步 

「台中市政府作為事發地的主管機關,事發三個月了都沒有提出像樣的解釋,那至少該公開的資訊要公開吧!」涂予尹表示,《政府資訊公開法》把要公開的資訊分為「應公開」和「得公開」兩類。前者是指政府沒有裁量空間,必須公開的資訊,包括機關位置、聯絡方式等,與本案相關的是涉及政府機關上級對下級或長官對屬官的指令等行政規則方面,特別是解釋性、裁量性的行政規則政府有義務公開,例如捷運運作要準備的應變計畫、演練報告、定期檢查項目,以及中市府是否定期檢查監督等相關紀錄,都屬於「應公開」的政府資訊,但中市府遲遲不公開。

涂予尹表示,另一類「得公開」的政府資訊,由人民向政府申請,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除非這些資訊公開會不利於犯罪偵查、行政內部意見的形成、隱私權、國家機密等因素,否則都應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而民團到台中市府前要求市府公開事發經過及市政府行政責任方面的釐清,雖然不屬於行政規則,但已符合人民提出申請,市府應以公開為原則,「如果市府覺得自己做得很好,不是更應該把真相揭露給民眾看嗎?」因此,民團認為市府閃躲的態度,對民主社會是很負面的教材。

政府工程外包化導致責任分化 承包商權力最小、責任最重

「我們覺得台中市政府把台中捷運作為他的政績,興富發蓋了這個房子後銷售給消費者賺大錢,好處都由政府和興富發來享受,最後責任卻是由中捷、由下游的承包商來承擔。」涂予尹表示,台中捷運是台中市政府要提供給市民或遊客的行政作為,但是交由「市府百分之百持股」的中捷公司負責營運,其實已經將責任轉出去了。

他認為,針對這次事故,可以看見在吊臂掉下來後,中捷有將近一分鐘的反應時間卻沒有運用得當,如果這件事被《國家賠償法》判斷有違失也會是中捷的責任而非市府的責任,中捷必須對罹難者負起民事責任等問題,市府在成立這個百分百持股的公營事業後,其行政責任和國家責任被切割掉了。

此外,涂予尹提到,雖然該建案是由興富發建設負責推動,但事故當天負責執行塔吊作業的是興富發委託的承包商,其財力遠不如興富發,然而在法律責任方面,有構成刑法上過失責任的一定是承包商而非興富發公司,甚至最後可能由承包商基層員工承擔,興富發完全可以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涂予尹指出,中市府檢討報告中也提到,當吊臂工程的施作地點位於捷運周邊的限建範圍時,興建的廠商必須提出相關交通管制計畫,該計畫是由承包商提出而非興富發,「可以看出來不論是公部門或私部門,整個政府或法律體系做事時,是把責任分散出去,往外推、往下推」。

涂予尹認為,可以合理推斷中市府想負擔的只有法律責任,當這件事情被界定為「只有法律責任」時,中市府和興富發在法律上可以很容易推卸該負的責任,台中市政府可以說是中捷該負的責任,興富發可以說是承包商該負的責任。他強調,民團在意的是政府要做全面性的檢討,而資訊公開只是第一步,希望透過資訊公開釐清責任分配,並逼迫市政府檢討未來如何避免系統性的市政失靈或怠惰。

平易近人的法律人 林淑雅的多元關懷:人權、原民、難民、環境

涂予尹坦言自己最遺憾的就是沒有和林淑雅真正共事過,對於自己而言,林淑雅就像是他的偶像。初識於就讀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時,第一次聽到正式的學術報告發表人就是林淑雅,雖然論文的相關概念都學過,卻因為林淑雅特別的分析角度讓他十分震撼。

他表示,法律人的壞習慣就是時常會運用名詞堆砌去構築學術的高牆,好像念法律很厲害,非法律人都不會懂這些名詞,但林淑雅是完全相反的存在,總是可以用最平易近人的語言去描述非常生澀的法律概念,而且可以解釋得很清楚。

林淑雅是台權會第一個博士身分的秘書長,而多年後自己也追隨偶像的腳步進入台權會。涂予尹覺得自己可能一輩子也學不會的就是林淑雅的耐心,林淑雅非常願意和任何人溝通,比如樂生運動時非常有耐心的與院民逐一溝通,討論下一步的行動或計畫,或是2007年司馬庫斯部落的風倒櫸木案,林淑雅也是耐心與部落居民講述相關的法律觀念。

涂予尹表示,原住民族的法學部分也是林淑雅的專業。在談文化抗辯時,要能把原民對於自然資源利用的想法完整爬梳出來,在學理上可能短短兩三句話帶過的事情,林淑雅卻可以非常認真的探訪,實際詢問部落青年和耆老對於撿拾漂流木等自然資源的情況,以及這些對於泰雅族人而言有什麼意義,也成為涂予尹後來撰寫博士論文時的榜樣。

「要好好溝通,真正去聽弱勢者的聲音」,涂予尹認為,做人權工作不是「我們來救你」的概念,而是要先傾聽所謂弱勢者的訴求,為何會被歸類為「弱勢者」,先釐清他們的需求和想法是什麼,才有資格進一步談論政府該做哪些改變,這些都是林淑雅教會自己的事,也是會永遠記在心上的事。

總統頒布褒揚令? 為何眾多NGO組織悼念林淑雅?

涂予尹提到,林淑雅除了和原民團體有非常密切長期的合作,另外在農民運動上也與台灣農村陣線著力很深,最近幾年開始著重在環境運動,再更早期一點是關注國際特赦組織的人權運動,後來林淑雅也擔任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的理事長,展現他對國際人權的關懷。

涂予尹曾聽說,林淑雅認為在地化就是最好的國際化,台灣有很特殊的議題也有很特別的國際地位,擁有成為東亞人權大國的條件,該做的事情就是努力在台灣人民日常生活中,那些在和企業或政府抗爭的過程中累積經驗,而這些經驗也可以與國外組織交流,也因為林淑雅關懷面向多元廣泛,所以每個團體都非常懷念他。

涂予尹補充,台權會因為開設南部辦公室,因此近幾年希望找林淑雅回來擔任執行委員,協助處理中南部的人權議題,但林淑雅拒絕了,原因是認為台權會已經相對上軌道,而林淑雅自己作為人權倡議者的時間是有限的,「他覺得要把時間和資源花在更需要他的地方。」因此後來他將專注的地方轉向環境權、西藏人權、國際人權、難民相關法制倡議等,這也是他個人非常佩服與感念之處。

主持人管中祥最後引用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副理事長吳豪人在記者會的發言:吳豪人表示,雖然中捷事故唯一罹難者林淑雅被蔡英文總統頒發褒揚令,但也應該是史上第一位死因不明的總統褒揚令被頒發者,他逐條對照《褒揚條例》的第二條各項要件。除了第11款「其他」之外,看不出來為何淑雅需要被褒揚?除非是第五款「冒險犯難(搭台中捷運),忠貞不拔(坐過好多次)壯烈成仁者。

管中祥表示,希望透過這件事情引起更多反省和反思,把問題找出來,這不只是因為一個朋友逝去的關係,還關乎公共安全必要的責任,希望我們持續關心不要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