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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專業有價應尊重,特教加給非津貼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專業有價應尊重,特教加給非津貼-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尊重專業合理調升特教加給

自「教師待遇條例」2015年6月10日公布以來,有關特教加給已完成法制化,依此,特教加給不該被視為福利津貼,更不是政府恩給,特教加給代表的是對特教教師專業的認可與尊重。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在全教總努力爭取下,教師待遇條例已正式將特教津貼改為特教加給,使其成為有法源依據的專業的職務加給,而非被視為一種福利津貼,讓特教專業被正視,並使特教加給的核給具正當性及必要性,後續全教總更進一步爭取特教加給依職務而非授課數核給,目前特教加給依職務全額核給案已送行政院核定中,待通過後便可改善特教加給核給有差異的不合理狀況。

全教總特教委員會主任委員鍾正信表示,就尊重專業與專業有價的角度而言,教育部應該針對專業職務加給建立制度化的定期調整機制,以確保專業人員能夠獲得合理待遇,然而遺憾的教育部始終未能正視此一問題。以特教加給為例,金額從其前身特教津貼在民國81年(80學年度)調整為1800元後,迄今未再進行調整,而從民國81年迄今物價早已翻倍上漲、基本薪資的調升更是不知增加凡幾,但特教加給的金額卻始終不動如山,這對於特教教師的專業尊重與教師的士氣都是一種打擊。

為體現國家對特教的重視,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該秉持尊重專業的態度,正視加給調整缺乏制度化審視與調整的問題,從速建構合理的加給調整制度,以落實尊重專業與提供合理待遇的正向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