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玥希
9月22日,屏東明揚國際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爆炸,十人罹難,上百人輕重傷。十位罹難者中,有四位為消防員,六位是該公司員工。
《燦爛時光會客室》多次討論消防員權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否已被解決?或仍有許多需要改善之處?為何消防員的權益總要在有人犧牲之後才能得到保障?本集節目邀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的副理事長鄭少書,來和我們一同談論消防員的工作生態。
武器更新 制度也得跟著換新
明揚大火發生隔天,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於總統府前召開記者會,提出三項訴求:第一為讓消防員組工會,第二項主張將消防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也應納入消防員的意見,或是加入防護小組,第三則要求中央補助地方消防員不足的人力。
鄭少書表示,開罰、組工會及升級裝備,十年前消防員就爭取了,政府並非全無改善,但是就像清朝的「自強運動」,只改善裝備,忽略了制度與思想改革,缺乏全面改革維新,仍然會在戰場上失利。現今的消防隊確實仍需強化裝備與人力,但過去不合時宜的文化、思維也應該改變。
人力始終不足 救火吃緊
即使政府補充了消防員人力,但許多地方第一時間能到現場消防員也只有個位數。鄭少書說,依現在增補後的人數,救一般民宅火災勉強可以,但當遇到像明揚這種範圍比大賣場還大的火災,根本就沒辦法應對。鄭少書認為,世界各國民眾與消防員比例是一千比一,而台灣只有一千三比一,和國外差距甚大,離維護公共安全的正常人力要求相當遙遠。
台灣的消防員到底有多不足?鄭少書身為現役消防員,他說自己現在待的分局一開始只有六個人,現在從六人增加到十人,比例上看確實有明顯的改變,但扣掉一人要顧分局,第一時間能趕到火場的,依然只有個位數。而政府也的確會在科技園區或是工廠等發生火警機率高的地區增加消防人力,然而,鄭少書說,增加後人數仍然不夠,令他十分擔憂與感嘆:消防員的環境怎會如此險惡?!
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明揚大火中有三項違法的事實,其中一項便是消防員到現場時,工廠應該要提供相關資訊及協助,包括工廠內的化學品種的種類、總量及廠房的平面配置圖,資訊必須完整且不可違反事實,而明揚也因為沒有提供完整資訊而違法。管中祥好奇,這些法律已有規定,平常該由誰檢查、稽核?難道平時都沒做到?鄭少書回應,相關工作都落在消防員的身上,但他們並沒有人力執行。要稽查危險物品真的很難落實,不僅缺乏專業,人力也不足,一名消防員處理的案子很多,沒有餘力或時間做這些工作,他強調,即使台灣有很多好的法規,但人力缺乏,依然無法改善現況。
有足夠的人,才可以增加安檢的力度,成立安檢小組便能夠派更多的人去查大型工廠;有足夠的人,才能預先準備,查閱資料。即使補足人力不一定不會有傷亡,但有降低傷亡的可能。
觀念需不更新 維新怎麼執行
警消被要求要服從上級指令,但是上級指揮若有問題也要跟著作嗎?鄭少書認為,遇到有問題的指令時,希望有不服從的空間,而不是一味地上級說什麼,消防員就得做什麼。現今新進人員有別於過去,受到較新的訓練與觀念,他表示,應該要教授新人判斷現場狀況,「謀定而後動」,但長官未必更了解現場的狀況,全然由上級指揮有時反而危險,基層人員的意見與觀察應該要納入指揮決策之中。鄭少書也說,這個體系是並不允許他們「維新」,有時甚至新人也不願意改變這樣的文化,因為他們被訓練成要服從這些舊時的觀念。
組織工會 搶救權益 改善社會
明揚大火事件導致多人傷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業防災做的十分糟糕,不過,消促會並不是針對企業防災做出提議,而是更退一步要求工會的組成,鄭少書說,因為企業防災需要成本、罰責,政治人物不願當壞人,也沒有老闆想花錢,只能由消防工會透過集體力量,才能去逼迫必須落實企業防災。
陳建仁在被立委質詢時提到,公務人員沒辦法組工會,那消防員又能如何跨越障礙,組成工會?鄭少書回答,他認為公務員不能組工會是迷思,清潔隊有工會,老師也有工會,加上台灣一直都有追求符合兩公約的內容,而兩公約便寫到不能限制軍公教不能組工會,台灣也沒有法律寫到禁止公務人員組工會,那消防員為什麼不能組工會?
許多人會擔心消防員組工會,就會罷工,不去救火,會影響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鄭少書表示,工會法其實有最低服務條款,也有仲裁的功能,若真要罷工,政府提出仲裁即可。對多數民眾而言,罷工會影響人民權益,但其實法規寫得清楚,攸關公共安全的情況並不能罷工,因此不會影響救災,而是透過罷工拒絕不合理的要求,進而改變整個體制。
職業安全衛生法與消防員
《職業安全衛生法》對工作者的職業安全有明確的保障與罰責,該法提到的職業災害消防員幾乎都會遇到,因此,消促會主張消防員應適用《職安法》。但消防員的工作安全適用的是《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雖然內容和《職安法》相似度極高,但缺少勞檢規定及罰責,即使主管機關沒有遵守也不會受罰。鄭少書更透露,他們曾向公務人員培訓委員會提議讓消防員適用《職安法》,或增列罰則,對方也初步同意,但他們擔心若是處罰過輕,一樣沒效果。他認為,若增訂罰責或罰金要讓地方政府感到壓力才會有效監理地方消防機關,改善消防員安全。
鄭少書說,希望基層的消防員能進到《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下的防護小組,小組的主要功能是提出各種建議,舉辦教育訓練等增加防護能量,然而,目前只有台北市及桃園市設立。他也說,即使成立了也因為沒有罰責,無法真正落實防護功能。鄭少書舉例,其中第十條就寫到:加強門禁管理,並視需要裝置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但實際許多消防隊連門也沒有,還經常遇到有人進來偷搶,對他來說,連門都沒有的機關,實在無法防止人員受到危害。
鄭少書說,一旦消防員進入防護小組,便可以發表意見,且有會議記錄,倘若哪天出事,也有證據能質疑為什麼當初被否決。更重要的是,第一線的人員能一同參與討論,提出基層的需求及意見,做出合宜的決策。
最後,鄭少書語重心長地說:「我必須很誠實的說,即使補充人力、成立工會、適用職安法,不會讓本來會爆炸的東西變得不會爆炸,這是無法避免的。但是能不能藉由相關機關政策的改變,讓傷亡降低一點點呢?我認為是有機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