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租客聯盟
提高「房東參與公益出租之意願」,行政院於今(5)日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將「公益出租人的租賃契約資料及租賃所得,不得作為課稅查核依據」明確入法。
之前,內政部雖一再口頭保證「絕不提供租補資訊給財政部查稅」,但這顯然違反《稅捐稽徵法》民眾應誠實納稅,且各機關不得拒絕稅捐稽徵單位要求提供資料查稅的規定,實屬「掩耳盜鈴」。因此房東普遍信任度不高,也造成租補執行率低下,故本次修法目的就是將「掩耳盜鈴」行為法條化,來提高房東不被查稅的「信心」,促使租補進一步達標。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法規違建
對於這樣的修法,租客聯盟認為不過是一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法規違建。期以此繞過稅捐法規,達成租補的數量目標,不僅在法理上難以通順,也無法真正解決問題。
首先,適用「公益出租人」身分的房東在租屋市場仍為少數,本次修法仍然沒辦法解決整體的租屋黑市問題,屬於「被罵到哪裡,才改到哪裡」的擠牙膏修法。
其次,租屋黑市問題並不只是「領不到租補」,也包含租金難以抵稅、租客難以設籍、租屋資訊無法管理、品質難以控管等問題。難道未來針對租客普遍無法設籍,政府也要針對《戶籍法》再打一個修法補丁嗎?
最後,即便修法通過,難道房東就會對租屋事實「非常有信心」嗎?還是仍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拒絕房客申請租補呢?相信租屋族內心均有答案。
租客聯盟主張:推動全面稅制改革
相較於這種「擠牙膏」、「搭違建」的修法方式,租客聯盟的主張是:誠實正視租屋黑市,推動稅制改革:
1. 住宅租賃所得採「分離課稅」、單一輕稅,不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大幅降低房東稅賦負擔,亦避免稅負轉嫁房客。
2. 配套訂定全面性「大赦條款」,只要房東依新稅制申報,過往逃漏稅既往不咎;但若仍抱持僥倖心態的房東,後續則嚴查嚴罰。
租客聯盟的稅制改革主張,是基於解決問題的務實考量,著眼於能有效引導租屋市場透明化,從而根本性解決整體房客不能「領租補」、「設戶籍」、「抵稅賦」的陳年弊端,使租屋成為更加穩定、合理的居住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