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消防員救災殉職何時停止?明揚大火案造成4名消防員賴俊儒、陳柏翰、鍾吉垣、施寶翔殉職,引發基層消防員震撼。由基層消防員組成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在國慶日前夕(10/9)前往凱道舉辦「國殤日晚會」,消促會痛批「這個國家沒有資格國慶」,並訴求爭取消防員公安、職業安全以及籌組工會的權利。現場逾百位民眾參與。
由於國慶緣故造成凱道及附近區域被劃設交通管制區域,本次晚會行動已遭警方禁止申請路權,舉辦相關行動也視為非法集會。警方下午要求消促會不許就近開車卸貨,雙方爆發肢體衝突。(相關報導)警方在晚會期間3次舉牌警告消促會違法集會,要求立即解散。最後晚會約在21:40和平結束。
晚會一開始由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陳昱志一一唱名近10年累計43名的殉職消防員名單,再邀請現場民眾向明揚大火殉職的4位消防員獻上燭光默哀致意。
陳昱志表示,明揚大火案打擊了他,讓他思考如果換成自己遇到這件事情有辦法逃出嗎?「穿著消防衣,人民把我們當英雄,但是我們脫掉消防衣也只是一般人,在這整個體制裡不是只有消防員是受害者,而是所有人一起承受災害風險。」
現場準備留言版讓大家訴說心聲,除了有許多感謝以及支持消防員訴求的留言,也有人提到「我考上消防了,但我懷抱著害怕。」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陳彥凱表示,雙十國慶前一天,消促會是以非常沈重難過的心情舉辦「國殤晚會」,舞台前擺放的「消防員殉職布條名單」是從2019年「生命三權修法」做的,沒想到布條會越來越長。
晚會最後消促會在總統府前升上「國殤旗」,上頭寫著數字43, 並請在場的消防員在旗面上蓋上紅手印,期望不再用殉職換改革。陳彥凱呼籲大家持續關注10月12日基層消防員與行政院的協商,繼續與消防員站在一起。
違法企業要納刑責 政府要承擔雇主責任 讓消防組工會
消促會理事楊適瑋說明基層消防員提出的三項訴求,在公安部分,政府應加強企業防災責任,修法讓違法業者負擔刑事責任,「防火管理人」應專責化。他提到「防火管理人」現行制度流於形式,通常由公司企業找一位員工擔任管理人,根本不夠,且中小企業也要有自組滅火防護班、廠區自設消防隊等觀念,才能及時應變。
楊適偉說,明揚大火案凸顯出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嚴重問題,就是企業根本不自律,導致超出管制量的化學品沒有申報。消促會認為危險化學物品相關資訊權應由政府化學署全面納管,且違法未申報的業者應納入刑責。楊認為以自己十幾年消防隊經驗來看,政府讓企業防災自律,在台灣根本做不到,若業者無法自律就需要嚴格法規規範,消促會認為從源頭到末端:製造、販賣、貯存、輸入、運送管理等環節 都要納入申報行列,未申報就負刑責。
在職業安全部分,楊適瑋說消防員應比照勞工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因為政府機關就是消防員的雇主,消防員是容易有職業病的行業,當然有其需求,消防機關也有維護消防員職業安全衛生的責任。《職安法》就有規範雇主應有的責任、排班間隔及職災保障等項目,不需要額外疊床架屋的修《消防法》。楊認為政院現在想要修改《消防法》,交給消防機關成立職業安全衛生防護小組,形同讓消防機關球員兼裁判,現實而論消防機關也不可能制定罰則處罰自己。而現行的《公務人員安全衛生法》 地方政府真的有設置安全衛生防護小組並實際運作的縣市僅有桃園、臺北,也未有罰則。
組工會部分,消促會認為唯有讓消防員組工會才有完整的勞動三權,政府卻回應要修改《公務人員協會法》根本是在浪費時間。楊適瑋痛批政府修改《協會法》說放寬協商事項,實際上《協會法》閹割消防員的協商權、禁止簽團體協約,現在消防員還在「用嘉獎換加班費」 ,沒得協商,遇到工時、加班費及消防安全有關的爭議,機關可不予理會,《協會法》有何用?楊適瑋說:「政府覺得消防員組工會議題社會共識不足,那基層寧願花時間開啟討論,也不要急就章修 一點用處都沒有的法律,要真工會,不要假協會。」
總統候選人承諾與表態
消促會邀請總統候選人郭台銘、賴清德、柯文哲以及侯友宜來到國殤晚會現場,然而前兩位缺席,柯文哲及侯友宜代表人、立委曾銘宗簽下三訴求承諾書。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表示,若未來有機會執政的話有三項保證,第一是建立稽查、智慧派遣系統等「E化平台」,來保護消防人員執行任務時的安全,第二是消防署承擔主要救災工作,比照美國制度,整合全國救災體系,改善救災效益,並將防災減災工作做得更好,例如場所的檢查、防火設施規劃還有加強防火管理人的職責等,盡快補足人力。
最後柯文哲贊成消防人員組織工會,柯文哲說政府不必把工會當成對立面,應當作工作上的夥伴,來協助告訴政府第一線人員所遇到的問題,執政者不應將組工會視為洪水猛獸。柯文哲說:「殉職不是消防員的天命,維護消防權益是政府的使命。」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代表、立委曾銘宗則表示,全力支持消防員協會三項訴求,且國民黨團已送出《工會法》第4條、第6條修正草案,支持消防員可組工會。現場民眾詢問侯友宜是否會跟基層消防團體見面,曾回應會馬上安排見面。
各界相挺 搶救消防員
期望能夠組織工會的還有基層員警,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長陳建宏表示,現職為員警的他一直以來很熱愛這個職業,但是沒有很喜歡這個職場,因為有太多權益需要改善,警工推協會呼籲政府修改《工會法》第4條,讓警消都能組工會。
教師組工會也是不容易的事情,全教總副理事長何俊彥表示,政府當局對消防組工會議題顯得保守畏縮而且虛偽。他提到民國84年《教師法》通過後各地方開始成立三級的教師會,一直到民國100年透過修《工會法 》全國各地的教師組織才可以組工會,那時跟政府才有合法的協商權利及團結組織權, 更重要的是遇到不公不義的事情才能跟教育主管機關、校方提出爭議行為。他希望勉勵大家,歷史上會告訴人民,讓消防員組工會絕對是進步且正確的決定,唯有讓基層勞工透過合法爭權, 組織才能正常發展,發出基層聲音才能讓人民生命財產有更好的保障。
醫護與消防同為夥伴,台大醫院企業工會顧問白紹煒表示,掌權者越是在殉職消防員聯合公祭上呈現悼念追思,越反映整個國家長期以來在消防制度革新上的消極與怠惰。他提到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表態「暫不支持消防員組工會」,在立法院備詢說公務人員協會法已經不錯了 ,等到之後如果覺得還是不夠好再研議是否把消防員納入組工會,「難道潛台詞是要等到更多人殉職再來討論嗎?」
違章工廠公安問題使得環保團體長期與消促會合作。地球公民基金會長期關注石化工業區及違章工廠問題,研究專員賴沛蓮表示,像台中大雅違章工廠大火案,已經是造紙廠而非存放危險物品的工廠,仍可能造成消防員殉職,呼籲工廠設備要有自動滅火裝置、工廠資訊清楚完善以預防危害。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則表示,綠盟從2018年敬鵬大火案就跟消促會合作,環團認為政府應就工安事件落實前端管理機制及後端稽查機制,每個環節做好就會減少悲劇發生。崔說綠盟設置「透明足跡」資料庫網站,搜集台灣企業違規跟裁罰紀錄,其中明揚工廠在2017年排放量超過總量管制被罰款10萬元,到2020年依舊沒改善,再開罰20萬 ,資料就到此為止。但是這次大火發現明揚廠內堆置超過30倍以上的揮發性有機物原料,政府對於兩次違規的廠商是否有進行稽查?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則說,追查敬鵬大火一案時發現,工廠的化學物質申報是否符合正常規定是消防員要去檢查,等於公安問題前中後到末端救災都是消防員處理,負責繁重工作以支撐整個公安體系,所以消防員更應該組工會來改善勞動權益。
不只消防員受害,底層勞工也是受害者。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代表吳靜如說:「我希望有一天在那些廠住不分、住工廠宿舍被燒死的移工,也可以被記住。」吳靜如說勞動者肯定是要有工會才能去爭取保護自己的勞動條件,當消防員透過工會保護自己,政府才不會犧牲勞工, 對於民眾的保護才是完整的。
今年4月不幸遭遇火災,被消防員救下的林小姐特地前來聲援消防員權益。林小姐剛經歷身處濃煙密布火場之中,在6樓的他衝下樓時遇到消防員進入大樓把他帶出去。事後他看住家監視器才知道當自己往下衝時,消防員是勇敢地拿生命往上衝 ,逐戶找尋受困民眾。屏東大火後,他才知道消防員設備簡陋、工廠公安問題無法讓消防員安心的救人,他說:「謝謝消防員的犧牲,你們一定要組成工會。」
工殤協會代表劉念雲則說到:「國殤的國是誰的國?國是服務於資本家的國! 在這樣的國家裡,我們永遠是輸家。」他提到30年前台灣工人運動第一次喊出「工殤即國殤 」,凸顯工人傷亡所付出的代價不亞於為國捐軀的軍警,社會仍然用各種階層、各種行業的勞動者性命換來一點點改革的機會,但是執政者不分藍綠,能分配多少救命安全資源給勞動階層?他痛批要不是明揚大火案,勞動階層要在這次總統大選拿什麼樣的指標才能看清楚四個候選人?誰能真的把保命資源分配到人民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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