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追思明揚大火死傷 消促會號召民間促政府加速改革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明揚大火案造成4名消防員賴俊儒、陳柏翰、鍾吉垣、施寶翔殉職,6名明揚員工死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與各界民團10月29日下午3點在高雄中央公園舉辦悼念追思活動,現場準備鮮花及留言板供民眾悼念死傷消防員及民眾。

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表示,2014年高雄八一氣爆到今年屏東明揚大火案,不斷發生消防員殉職、一般民眾、勞工死亡的案件,今天舉辦悼念活動是希望社會的集體傷痛不該被政府及大家忘記,也訴求政府應確實進行改革,不要再發生集體傷痛的記憶了。

陳彥凱提到台灣社會在追求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一再發生悲劇,企業未負擔起防災措施責任,政府應加強企業預防災害風險,不該犧牲基層人民安全。

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


彰化喬友大火殉職消防員陳志帆的妹妹陳裔筑表示,今天有出勤遭遇重傷的消防員家屬到場參與,小孩在悼念過程中不禁流淚,殉職或工傷消防員家屬的心情很難被外界理解,社會上持續關注基層消防員的權益,便能夠陪伴家屬繼續療傷。
台灣國籍家庭互助協會工作人員龍煒璿說:「消防員的權益跟每一個人都切身相關。面對災害、公共安全以及職場安全不足的時候,我們都是平等的。」

地球公民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執行長王敏玲表示,明揚公司的製程應做為化學加工廠管理,卻只登記為一般工廠,依規定只能存放100公斤過氧化物的廠房,明揚囤放了3000公斤。他提到明揚去年營業額38億元,獲利5-6億元,明揚員工670人,是三班制工作, 表示發生意外時隨時都有人在, 「全球兩成的高爾夫球是明揚生產的,居然這麼忽視公安問題!」

王敏玲:「企業主要錢不要命,反正是別人的命!如果我們只重視經濟發展、企業主為台灣賺錢,卻放任企業主的沒道德行為,那這樣的悲劇不會是最後一次。」

消促會在明揚大火後提出三項訴求,在公安部分,政府應加強企業防災責任,修法讓違法業者負擔刑事責任,「防火管理人」應專責化。

在職業安全部分,消促會認為消防員應比照勞工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因為政府機關就是消防員的雇主,消防員是容易有職業病的行業,當然有其需求,消防機關也有維護消防員職業安全衛生的責任。

組工會訴求方面,消促會認為唯有讓消防員組工會才有完整的勞動三權。10月26日行政院通過《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草案,政府認為《協會法》可放寬協商事項,消促會批評《協會法》閹割消防員的協商權、禁止簽團體協約,現在消防員還在「用嘉獎換加班費」 ,沒得協商,遇到工時、加班費及消防安全有關的爭議,機關可不予理會。

基層團體數次於考試院諮詢會議、公聽會、記者會、聲明方式,已清楚表態《協會法》修法是背離基層需求的修法,修改《工會法》才是正確的方向。

爭取大法官釋憲案釋字785號的前消防員徐國堯也到場參與,2012年因舉辦遊行抗爭遭到免職。他說到自己曾經參與多項大型救災,八一氣爆時也在現場執勤,十年前就在為消防員勞權奔走倡議,從勤務繁重、超時工作、裝備不足、人力不足等議題開始爭取,身為吹哨者竟被免職。現在市長陳其邁承諾要重啟徐國堯免職案調查也沒有,到現在高雄市消防員服務比約是1:1700。

徐國堯認為,當自己不是被救者的時候,都覺得消防員沒在賺錢,只是在一個耗損的單位,但是試想只要消防員一天不跑救護車會有多嚴重?徐國堯向大家呼籲:「救消防員就是救我們自己,支持消防員組工會。」

彰化喬友大火殉職消防員陳志帆的妹妹陳裔筑

爭取大法官釋憲案釋字785號的前消防員徐國堯

地球公民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執行長王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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