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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落實培訓,確保品質 反對倉促上路性工法人才庫,捍衛勞工權益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今年Me too運動,台灣人民以自身血淚經驗喚起政府對性騷擾嚴重性的重視, 7月13日通過的「性平三法」,行政院宣示政府要建置有效、友善且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但從11月23日勞動部公告的「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培訓及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卻存有諸多缺失,將可能造成被害人的二度傷害!

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修訂,勞動部需建置相關辦法以完成配套,才能保障勞工在職場上的性別友善,其中,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的培訓及人才庫的的重要性在於,目前多數雇主並不熟悉相關法規的運作,急需借重此人才庫中的專業人士給予建議及輔助,以建置起該單位的性平措施,或員工遇到性騷事件時,運作有效的調查委員會,維護勞工權益。

然而勞動部11月23日所公告的建置要點卻存在許多缺失,包含: 培訓機制不明確、缺乏審核機制、缺乏多元友善。以下逐一說明本會的顧慮。

在培訓機制上,要點中雖然有說明培訓課程應包含哪些面向,然而具體需要歷經多久的課程、課程設計是否紮實、如何定期回訓等皆不清楚,反觀教育部施行多年的人才庫建置要點,清楚列出分階段的訓練,並每三年需參加相關培訓以延續此專業資格, 但勞動部卻規定五年才一次的訓練,而前置訓練設計又不清楚,我們質疑這樣的訓練機制及頻率是否可以建立足夠的專業?

審核機制方面,如上所述,只要符合資格者完成培訓,即可納入人才庫。然而訓練機制都已經不嚴謹的情況下,取得資格的方式是否過度寬鬆?大量「經驗不足」的「專業人士」納入調查系統,真的有辦法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嗎?我們目前聽聞僅需要上完兩天的課程,即可符合資格,調查人員不僅僅要熟悉調查機制如何運作,其中問話方式、對相關議題的敏感度等,真的是在兩天的課程就能建立起的能力嗎?

最後,性騷擾的調查專業能力中,性別、多元族群敏感度至關重要。過去的案例中,常有一些對於受害者的質疑:女性為什麼不反抗?男性這麼強壯怎麼可能是受害者?同性間的互動只是開玩笑吧?甚至許多家庭看護移工受到被照顧者性騷向仲介求助時,有些仲介會出言威脅,或者說移工是故意用性騷擾這種「小事」爭取轉換雇主,就算能走到司法訴訟,檢察官也還是會問移工說,你為什麼不逃?但移工不是不想逃,而是不敢逃,因為雇主威脅說要把移工送回國,讓其背債還丟工作。如果調查人員沒有相關的敏感度,很難理解受害者身處的困境,甚至會對受害者造成二度傷害。

上述談及的培訓、審核及多元敏感度還僅是目前人才庫建置要點缺漏的一部份,若從過去其他部會推動的經驗中,還有許多面向是制度建置時應納入考量的,勞動部理應參照其他部會的推動經驗,盡可能降低制度缺失造成傷害的風險,而不是為了倉促上路,不顧勞工、受害者的權益!

我們不接受一個有形體卻無品質的「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培訓及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在此呼籲,勞動部應提出更臻完善的培訓、審核機制,確保納入人才庫者是具有「專業能力」、「多元性別、族群敏感度」,才能真的建立起行政院所承諾的,一個可被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