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美麗華球場公司濫訴挑戰勞動三權?工會盼三審判資方賠違約金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公司不惜用濫訴挑戰勞動三權?美麗華公司三年前因違反與美麗華公司暨子公司企業工會之間的團體協約遭工會提告,民事訴訟一審、二審皆判決美麗華公司違約,須賠償工會600萬元違約金,美麗華公司上訴中。

1月16日美麗華公司暨子公司企業工會前往司法院陳情,抗議資方不僅不甩團協的「協商權」,還反告工會進行違法罷工、告新北市政府不應核准美麗華子公司關係企業美杏、杏美企業工會立案,更是打壓勞工的「爭議權、團結權」。

工會痛批資方持續濫訴,呼籲司法院是保護勞動三權的最後希望,訴求第三審最高法院應認定美麗華公司違反團協、給付違約金,不可讓資方濫訴打壓罷工及組工會的權利。

「勞動三法」是指《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此三法正對應著「勞動三權」,也就是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公司一二審皆敗訴 工會盼第三審最高法院維持原判

位於新北市林口區的美麗華高爾夫球場「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美麗華公司)從工會成立以來兩度大量解雇工會成員,引發工會在2018年2021年二度罷工,捍衛工作權。

美麗華公司暨子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黃文正表示,2018年罷工後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反外包協議」,工會要求公司進用外包人力前應與工會協商,且外包工作內容不得與球場場務人員工作事項重疊,否則須賠償工會600萬元違約金。然而美麗華公司仍在2020年逕自使用外包人力,違反團體協約,經勞動部裁決資方違約、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2020年11月工會向資方提告違約金600萬民事訴訟。黃文正說,到去年法院一、二審皆判公司敗訴,但是資方不服,持續挾著大量資源上訴第三審,極力破壞勞工的「協商權」。

黃文正批評資方為瓦解工會再出新招,2021年4月美麗華公司無預警宣布公司將分割為四間子公司(美麗華、杏中、杏美、美杏),並透過《企業併購法》中「新舊雇主可商議不予留用」的法規漏洞解雇工會理事長及大量工會幹部和會員,迫使美麗華工會在疫情期間進行第二次罷工抗議違法解雇,也是史上最長105天罷工。

第二次罷工後,資方提告工會違法罷工,至去年法院一、二審皆判決駁回資方訴訟,認定工會是「合法罷工」,美麗華公司不服,持續上訴。

另外,工會因應資方分割為四間子公司,也將工會分立「美杏、杏美企業工會」,資方再向新北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不應讓美杏、杏美企業工會立案,目前進行訴訟中。

美杏企業工會理事長張鴻銘表示,美麗華提告新北市府應撤銷工會立案的行政訴訟非常嚴重,若先例一開,往後其他工會成立時都要擔心公司可能會提告勞動主管機關,嚴重打擊勞工的「團結權」,呼籲司法院不要輕易讓資方打破勞工團結的底線。

黃文正則痛批,美麗華公司任意違反團體協約、無視「協商權」,針對工會罷工「爭議權」及組工會「團結權」濫訴,資方不斷打壓勞動三權,如果司法院無法維護勞工權益,勞工三權形同虛設,若第三審最高法院讓美麗華公司勝訴,簡直就是開先例讓美麗華公司示範如何惡搞勞工,希望司法院能幫勞工主持公道。

桃產總理事長朱梅雪則表示,美麗華公司不滿工會存在,無視台灣勞工打造經濟成長果實,用勞工賺來的錢提告、打壓工會?他認為如果資方勝訴,今年是《勞基法》40周年,法律維護勞權的努力將化為泡影,要求司法單位要當勞工最後公平正義的防線。

📍工會罷工行動、提起訴訟大事記:

2016年 美麗華企業工會成立。

2017年 工會向資方追討加班費。

2018年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公司解雇1/3工會成員,引發工會第一次罷工

2018年 罷工後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反外包協議」,要求公司進用外包人力前應與工會協商,且外包工作內容不得與球場場務人員工作事項重疊,否則須賠償工會600萬元違約金。

2020年3月 資方違反團體協約,逕自使用外包人員,經勞動部裁決資方違約、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2020年11月 工會向資方提告違約金600萬民事訴訟。

2021年4月 美麗華公司無預警宣布公司將分割為四間子公司(美麗華、杏中、杏美、美杏),並透過《企業併購法》中「新舊雇主可商議不予留用」的法規漏洞解雇工會理事長及大量工會幹部和會員,疫情期間,美麗華工會進行第二次罷工抗議

2022年8月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工會勝訴,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公司因違反團體協約,須賠償工會600萬元違約金。資方上訴。

2023年9月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工會勝訴,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公司因違反團體協約,須賠償工會600萬元違約金。資方上訴中。

📍美麗華高爾夫球公司提起訴訟大事記:

2020年12月 資方向工會理事長黃文正提告妨害名譽。

2021年 資方主張美麗華工會第二次罷工是違法罷工,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

2022年 資方提起民事訴訟聲請解散新北市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暨子公司企業工會。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駁回聲請。

2022年8月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駁回資方提告,認定工會是「合法罷工」。資方提起上訴。

2023年8月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駁回資方上訴,認定工會是「合法罷工」。資方上訴中。

2023年8月 資方向新北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新北市政府應撤銷美杏、杏美工會立案,訴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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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公司暨子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黃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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