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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網路世界中女性是數位性暴力主要受害者,婦援會呼籲每個人應有數位身體隱私權概念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3月8號是國際婦女節,婦女節是從歐美20世紀初一連串的勞工運動演變而來的,聯合國在1975年3月8日首次慶祝婦女節,並確立在3月8號這一天感謝各界婦女權益及性別平等努力並反思。

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2024年性別圖像》幾項統計指標與指數,我國婦女地位相對其他國家較為平等。然而在人身安全與司法的部分,女性仍然為性別暴力主要的被害人。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在性影像雙法實施後,成人、兒少性影像遭散布的申訴案件中,女性占六成至七成。2023年比2022年同期,成人申訴案件量多出數倍,顯示近年來性私密影像犯罪是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婦援會2023年服務的272位數位性暴力新案件中,有81%被害人是女性。求助者與加害人雙方關係以網友36%最多,其次為前/現任伴侶30%。性影像取得手法自拍(多以愛情、打工等名義被誘騙)提供29%最多,其次是偷拍23%。實務案例不論是威脅散布或是已散布,都讓被害人感到不安,因為當性影像外流,想要完全下架消失是較為困難。在網路螢幕的另一端,仿佛有一群看不見的人,繼續將性私密影像下載、上傳、複製或分享,不斷循環下,將會造成被害人終生難以抹滅的傷害與夢靨。

婦援會多年實務發現,要降低數位性暴力事件,需要進行全面性數位身體隱私權、數位身體界線的扎根教育才是根本預防方式。

「數位身體隱私權」:是每個人有權決定在數位/網路中運用自己身體隱私/性影像的方式,任何他人不可未經本人同意,利用科技使用其身體隱私/性影像。因為這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行為,也會觸犯我國法律;「數位身體界線」:是每個人可以容許他人觀看或拍攝自己身體的部位和範圍。

舉例來說,當一位直播主在網路社群平台直播時,直播主也有權利決定自己可以被人觀看或拍攝的身體部位和範圍到何種程度。他或她可以設定紅線區,例如性器官、胸部不想給觀眾看到。他或她可以拒絕觀眾不當的直播要求,或是封鎖不禮貌的言論。

而底下的觀眾應該要尊重那一位直播主的「數位身體隱私權」,不得未經同意側錄拍攝直播影像及存檔轉傳散佈;也不得拿直播主的影像去電腦合成、深偽(deepfake)成不實的私密圖片;也不得在聊天室中未經他人同意而張貼對方的性私密照。

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若是未成年人(18歲以下),即使是任何人(包括自己和家人)都不可以隨意拍或錄影孩子的隱私處,包括拍裸照、拍穿內褲的清涼照、不可以用任何東西碰觸隱私處。任何人(包含自己和家人),都不可以在聊天或遊戲群組、FB、直播等,放有兒少身體隱私處的照片或錄影內容。

總結而言,婦女節是反思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的重要日子。儘管台灣在性別平等方面相對進步,但在數位世界中,女性仍然是數位性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婦援會呼籲全面性的教育,以降低數位性暴力事件的發生。此外,尊重他人的數位身體界線也是維護性別尊重和安全的關鍵。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我們應該共同努力,促進性別平等,保護每個人的數位身體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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