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教工會大漢分部
113年3月27日大漢技術學院校務會議未達法定出席人數,依據內政部會議規範第四條開會額數所示:第二款處理議案之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通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第三款所示:開會時間已至,不足開會額數者,得宣佈延長之,延長兩次仍不足額時、主席應宣告延會,或改開談話會。
今日大漢董事會於流會的校務會議上,再次片面宣布停招。私自停招停辦違反私校法,該規定在私立學校法第72條第2項第2款,該項違法嚴重影響教職員權益,可以評入私校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7款的專輔學校。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全校教職員工成功把會議阻擋下來,請董事會依照法規程序,先行撤回擅自宣布的停招停辦消息。大漢的教職員生皆反對惡性停辦,在完全沒有溝通的情況下,枉顧大家的工作權,教職員工生應持續團結以維護權益。
依據國際公約、我國憲法及教師法,已明文保障工作者及教師之基本尊嚴及權利此次大漢董事會逕行向媒體表露停招停辦,坐實契約不對等、工作權益保障不足、校務資源分配不公平等權力懸殊問題,已嚴重損及大學自主、教師人格尊嚴等基本人權情形。在私校停辦改制過程中,欺騙全體師生永續辦學的誠信。
大漢教職員工自103年起在永續辦學的前題下,付出年終獎金、增加上課時數等來共體時艱,每人計減少收入,溢注大漢經營經額200萬元,這目前為止約付出6,000萬元。這一切付出都是教職員工,為維持大漢在地永續辦學的努力,然而董事會片面宣告停辦停招嚴重失信背德,損及教職員工工作權甚鉅,事關人權保障且極其不利大學教育品質。
工會分部召集人陳建宏副教授重申,原住民學生及軍職學生佔全校學生數五成以上,為持續花東地區的技職教育受教權、中高齡者在地回流教育進修的機會,「根留花蓮、持續辦校、作育學子、翻轉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