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綠色和平
原標題:讓<海洋保育法>成為各界溝通的法理基礎 綠色和平籲朝野勿再拖延海保法審查 完成守護海洋關鍵一哩路
歷經綠色和平與在地團體不斷倡議,遲到四年的《海洋保育法》終於在這個會期進入立法審議階段,內政委員會原定於 3 月 28 日進行逐條審查,最後卻因程序問題決定擇期再審。關於今日審查過程,部分委員提出的「漁民用海權益」與「原住民權益」保障議題,綠色和平強調,目前待立院審查的海保法草案已逾十個,多數版本除保障利害關係人參與審議的權利,也提供其自主劃設海洋庇護區的權限。朝野立委如真欲保障漁民與原住民權益,實該加速審查海洋保育法,讓漁民與原住民能有實質法律權利參與海洋資源的分配與管理,並透過法律守護岌岌可危的海洋生態。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表示,「海洋保育法中分級管理的制度設計,正是希望在海洋生態永續的核心概念下,保障漁民、觀光業與原民傳統漁撈活動的需求,而各政黨委員提出的海保法草案,多已採納綠色和平主張的擴大公民參與與資訊公開訴求,賦予所有利害關係人自主劃設海洋庇護區的權限。換句話說,海洋保育法提供了一個契機,讓漁民、觀光業者、原住民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都能在資訊公開的情況下,由下而上,參與海洋資源的守護管理,共創互利多贏。沒有海保法,各界根本沒法溝通。」
目前除政院版草案,朝野立委已提出逾十個海保法版本,顯示立法必要性早已成為跨黨派共識。綠色和平多次透過調查與報告,揭露臺灣海洋現正面臨漁業資源衰退、觀光資源枯竭、生物多樣性消失等三大威脅,呼籲朝野立委以海洋永續為念,加速審議海保法,為新國會豎立典範,莫讓這部攸關臺灣海洋未來的基礎法律,因政治對立被推遲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