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原標題:完整守護幼兒教育,拒絕切割教保服務。全教總:幼照法應即刻修法,確定每班至少2位教保服務人員。
本會近期接獲基層反映,地方縣市在新增幼兒園的時候,會採用「半個班」的人力編制思維,讓某些幼兒園的班級,僅僅只有1位教保服務人員,使得幼兒照顧出現潛在風險與人力不足的困境。
6歲以下幼兒的教育與照顧,其實需要隨時有教保服務人員在場,以因應各種突發狀況,因此一個班級的配置至少應該要有2位教保服務人員,才可能符合最基本的安全需求。
但台灣目前的幼照法法令規範,卻使得多數地方縣市的幼兒園出現「半個班級」這種荒謬的現象。「半班」就是僅編制1位教保服務人員,也只招收一半的幼兒人數。姑且不論教保服務人員的基本生理需求,一旦班級內有突發狀況的時候,只有1個教保服務人員該如何兼顧其他幼兒的安全?
經本會內部調查,目前全台所有縣市的幼兒園內,幾乎都有僅配置一位教保服務人員的狀況,完全未考量幼兒照護最佳品質。
在這種高風險的「半個班級」內,各種驚險況層出不窮,例如:有幼兒嘔吐時需要消毒清潔、或者有人拉肚子不舒服或幼兒之間的紛爭,老師根本沒有辦法1個人同時處理這些事情。這類的情況在2歲的幼幼班更為嚴重,部分縣市甚至規畫「半個班級」的幼幼班,只配置1位教保服務人員,不光只是用餐、潔牙與生活自理等,教保服務人員根本難以好好指導,連午休時間幼兒累了也無法一一安撫,導致幼兒情緒不穩定,甚至最基本的清潔消毒也幾乎是無能為力。完全是直接降低幼兒照顧的品質。
立法委員林宜瑾表示,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這項概念已是跨越黨派立場的明確共識。她接著指出,公立幼兒園應帶頭把照顧孩子這件事情做到最好,即便公幼有許多挑戰必須因應,如少子化衝擊、準公幼和私立幼兒園競爭等,但仍希望公幼能拿出最正向的態度因應這些挑戰,「我們要的是正向競爭,而不是想方設法要把經營成本壓低」。
林宜瑾提到,身處幼兒園階段孩子們的自理能力,並不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們高,所以教保服務人員們必須付出加倍的心力看著孩子們,無論學生數多寡,一個班級至少配置2位教保服務人員,才可能符合最基本的安全需求。
林宜瑾強調,調降幼兒園生師比的核心精神是希望孩子們能獲得更好的教育和照顧,而不是只要有調降就好,請相關單位拿出最積極的態度面對台灣幼教發展,帶頭把照顧孩子這件事情做到最好。
全教總認為幼照法應該回歸最基本的教保本質,每班均應配置2位教保服務人員,法令規範的班級人數,僅是作為公共服務的上限,而非教保服務人員編制的標準。全教總提醒教育部,目前幼照法相關的法令文字,無法回應教保現場真實的需求,教育部應該即刻修法,回歸到教育本質的思維,「立法保障幼兒園每個班級都均應備置2位教保服務人員」,不應該再讓各縣市出現「半個班級」的切割式教保服務,才能完整守護幼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