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遏止年輕女性及中高齡女性勞動力大量流失
行政院和勞動部要做最大助力,還是繼續當最大阻力?
籲請朝野合作改革育嬰假,修法新增親職假
台灣生育率再創新低,由2022年0.870,再降至2023年0.865,新生兒人數則是以一年減少一萬人的速度快速流失,2023年出生人口僅剩13萬5,571人。新生兒人數不斷縮減,嬰兒潮世代逐漸退休,退的多、進的少,缺工浪潮只會越趨嚴重,而各行各業也開始絞盡腦汁搶人才,例如,透過職務再設計,開發中高齡銀髮就業。
托盟提醒政府與企業,台灣還有一大批成熟勞動力,礙於料理家務與育兒未投入職場,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只有51%,還有大半的女性人口未參與勞動市場,料理家務為最主要原因,共計248萬名女性,育齡階段(15-49歲)女性就有53萬名。這無疑是潛在就業人口的最大寶藏!
托盟呼籲政府「修法創設親職假」,發揮一箭雙鵰的作用,一來,避免女性因為育兒中斷就業,替企業留住穩定且優秀的人才;二來,親職假單位小,彈性好用,有利於支持男性育兒,達到雙薪家庭共同育兒,具有提升生育意願的作用。簡而言之,政府「修法創設親職假」,支持有育兒需求的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長遠來看,可以創造更大量且永續的生產力。
不僅於此,最新的研究發現,育兒父母無法得到足夠的政策支持,直接影響55-64歲女性成熟勞動力大量退出職場。趙苡彤新近發表的論文《代間互助 論台灣女性之提早退休》,發現了研究假設之外的女性早退主因:阿嬤顧孫!「我們發現,55-64歲台灣女性一旦當了祖母,就業的機率就會下降35-38%。反觀男性,並無此現象。」
這顯示,政府沒有好好處理年輕女性勞工的需求,一路拖累中高齡阿嬤早退顧孫。台灣55-59歲女性勞參率(46.6%)比德國(80.3%)低33.7%,60-64歲(26.5%)比德國(60.9%)低34.4%!!(見下圖及附件一)台灣獨樹一幟的「倒V型」女性就業曲線,呈現的是女性勞動力土石流!!
政府口口聲聲要解決缺工問題,提升中高齡就業,卻持續放任這麼大量的中高齡成熟女性勞動力,以及年輕女性勞工,不斷從職場「漏」出去!我們不禁想問:面對台灣缺工問題,行政院和勞動部要做解決問題的最大助力,還是最大阻力?
有鑑於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特此聲明更名為「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簡稱「托盟」),宣示持續推動普及公共托育政策,以及(女性)充分就業政策。
托盟於2022年首度提出新增「親職假」修法,當時由立法委員林淑芬、吳玉琴、洪申翰、范雲共同提案,獲得朝野立委連署支持,送交立法院。但,由於屆期不連續,立法院新會期,托盟再度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下簡稱「托盟修正草案」),並擴大結盟,由立法委員林淑芬、洪申翰、范雲、李彥秀共同提案,也已獲朝野立委連署支持,再度送交立法院。
簡單來說,「親職假」是現行「育嬰留職停薪」的升級版,在現有「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以月為單位請領,使用到小孩滿三歲)中,創設新的假別-「親職假」,可以以「日」或「小時」請領,使用到小孩滿八歲;「親職假津貼」則跟「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計算,共六個月八成薪。讓家長有更彈性、靈活的有薪假兼顧工作與家庭。
改革育嬰假的社會聲量高,賴清德總統選前也承諾,籲請朝野立委儘速審查
改革育嬰假的聲量水漲船高,從2022年托盟發起「我要親職假」的連署活動、社群平台討論、政府的統計調查、賴清德總統選前的承諾,以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際審查委員的呼籲,都揭示台灣必須推動親職假,實質回應家長平衡工作與育兒的迫切需求。
首先,托盟於2022年蒐集2415份,支持修法彈性育嬰假的連署。近期「親子天下」、「黃瑽寧醫師健康講堂」臉書粉絲專頁也帶起討論,民眾對於育嬰假可以以日或小時使用,且用到小孩滿八歲的回應為:
- 非常需要~~~~現在小孩正在肺炎發燒請假,只能父母輪流請休假、家庭照顧假,假很不夠用啊!(前面病毒停課已經用掉很多假了)
- 支持,小孩幼兒園真的很常因為各種原因要停課,沒後援的家長真的很無助,育嬰假改成日、小時真的比較有助力,勞資雙方也比較可以彈性調整,不然一次性的育嬰假六個月是有多少人可以請完育嬰假還可以回到原工作單位的,所以我支持
- 很需要,其實有時候是因為小孩生病需要較多時間照顧,但不是想長期不工作
勞動部2022年《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也顯示,近八成受僱員工認為應放寬以「日」或「小時」使用育嬰留職停薪,且男性同意的比例大於女性,以利彈性運用照顧子女;《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顯示,近五成企業同意以「日」或「小時」彈性使用育嬰留職停薪,且企業規模越小,同意比例越高,29人以下事業單位同意比例為49.5%,30-99人事業單位同意比例也高達41%。
賴清德總統於「0-6歲國家一起養2.0」政見中明確指出,將推動實施彈性育嬰假。2022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和建議,國際審查委員也會明確指出,台灣的育嬰假制仍然僵化,建議研究並參考國際經驗,以設計永續和彈性制度為目標,改善現有的育嬰假制度。
育嬰假彈性化,唯有「修法新增親職假」才能真切回應育兒家庭需求
然而,日前勞動部因應立委的壓力,推出「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彆扭地試辦放寬育嬰留職停薪可以「五日」或「七日」使用,但限制申請以三次為原則。
托盟認為,有限度的彈性,等於沒彈性,不涉及修法的試辦計畫,依舊涵蓋不了兒童需要照顧的年齡,只是再次凸顯政府不願意正視育兒家長的實際需求,如此敷衍社會、敷衍人民的作為,徒然浪費力氣,大可不必!唯有「修法新增親職假」才能真切回應育兒家庭需求,以下說明修法新增親職假的四大重點:
一、延長使用期間:親職假於子女0-8歲可使用,完整涵蓋幼兒照顧年齡
(新增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之一、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
親職假可用到小孩滿八歲,將完整涵蓋兒童照顧年齡,支持家長在孩子上幼兒園、進入國小低年級時,仍有假別可因應孩子的照顧與陪伴。對照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僅能使用到子女滿三歲前,忽略孩子三歲後仍有家長親自顧的需求。
二、縮小請假單位:親職假可以「小時」或「日」,依需求使用,創造更多兼顧工作與育兒的排列組合
(新增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之一)
親職假可以「小時」或「日」使用,單位更小,可以依需求使用,也可以有更多排列組合,增加家長之間共同調和育兒與工作的方法,例如,家長輪流晚一點上班、早一點下班接小孩,只需要以「小時」為單位,就能有多一點時間處理家務、料理晚餐、陪伴孩子。學校腸病毒停托、停課,需要為期五天的假;幼兒園期末的消毒備課日,需要為期三天的假;帶孩子打預防針只需要半天的假,家長可以依需求使用。
對照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只能以「月」為單位使用,面對以「日」、以「小時」的短期育兒需求,家長只能變相利用個人的特休、事假因應,但天數往往又不夠用。
三、 給家長多一個請假的選擇:「親職假」、「育嬰留職停薪」合併計算,共用六個月津貼給付
(新增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之一、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三)
「親職假津貼」與現行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兩項制度的請領期間與給付合併計算,共用現行育嬰留停的六個月,不變法定賦予家長享用的權利,但提高使用的機會。家長想「中斷工作,全職親力親為育兒」,使用「育嬰留停」;家長想每天常態幾小時暫離崗位,或因應臨時突發狀況,使用「親職假」。新增請假的選擇,切實回應家長各種多變的育兒需求。
四、 為顧及職場人力調配,親職假須十天前預先排假(新增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之一)
家長有孩子要照顧,雇主也須顧及公司的營運,考量職場上的人力安排,親職假參照育嬰留職停薪規定,於1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並排定3個月內的請假日,若家長遇孩子生病、托育單位停托停課,有緊急親自照顧需求時,可於前一日提出臨時親職假,此時雇主不得拒絕,否則孩子的照顧將無人接手,員工不是不想工作,只是孩子需要有人照顧。
最後托盟再度呼籲,育嬰假/親職假如果不能符合育兒家庭需求,後果不只是失去年輕女性勞動力,連中高齡女性勞動力也會一併失去。2025年台灣就要踏入超高齡社會,新生兒人數持續降低,只會再再加重社會的扶養負擔,穩住、拉抬生育率是政府不可迴避的責任。現在本法案已獲得朝野立委支持成案,呼籲勞動部儘速提出行政院版的對案,以期在最短的時間完成親職假修法,立即採取積極且有效的作為,制度性保障每一位家長兼顧工作與育兒的權利,修法創設親職假讓家長,尤其是媽媽,不用忍痛選擇工作或育兒,不用煎熬於家庭事業蠟燭兩頭燒。彈性好用的親職假,讓家長之間更容易輪流分工接應幼兒照顧,支持爸爸參與育兒,達到雙薪共同養育兩孩的理想。一旦員工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也有助於企業留住優秀人才,穩定勞動力,進而支持員工再生育下一代新生力,這樣才能有永續的家庭、社會與企業!改革制度,短期內勢必困難,但對整體經濟和社會發展來說,中長期效益將會是巨大的,政府應該將眼光放遠,為人民拓出一條安心生養之路,並同步落實提升中高齡就業政策。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