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社團法人臺灣學生聯合會
國立臺北大學近日發生校長濫權、打壓學生意見等駭人聽聞的事件,放任學權被受侵害,罔顧學生大聲疾呼之訴求。
更甚者,會議過程中,身為主席的校長竟帶頭違反議事中立原則,公然斥責學生無禮,指示行政決策不需與學生討論,甚至發表歧視學生之言論,踐踏學生對於學校的信任。
毫無預警強制搬遷,蠻橫碾壓強硬通過
北大於去年 10 月「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剛通過 6000 萬的整修預算,預計裝修男一、女一舍。然而上週無預警通知兩棟宿舍的學生搬離到另一個「合江宿舍」;除了合江宿舍有年久失修的問題,另外 6000 萬預算的基金去向不明,過程中完全沒有邀請學生代表討論,都屬於校方的行政瑕疵。
針對搬遷一事,北大台北校區學生代表於本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上提出學生訴求,包含暫緩宿舍搬遷、校方與學生代表充分溝通、校方清楚說明預算流向,同時建議校方與學生召開公聽會,多方蒐集學生意見再進行評估。
然而會議中途,主席李承嘉校長不斷講出駭人聽聞的發言,包含「行政事務不用找學生討論」、「宿舍不是學校必須給同學的」,除了明顯違反會議主席議事中立原則,也不斷試圖強行通過宿舍搬遷。
臺學聯認為,學生與學校在宿舍租賃上雖互為契約關係人,但宿舍存在之目的並不只是「房屋」,而是教育本身的影響及結果。因此,宿舍應該發揮兩個主要的功能,其一是提供學生滿意的居住空間;其次是幫助學生學習、成長。
李承嘉校長的所言,顯示北大校方將提供宿舍當作對學生的恩賜;甚至揚言「進修部繳的錢比較少,我們還是給宿舍」,將進修部視為二等學生。如此傲慢、歧視學生的發言,是否即為國立臺北大學對待學生的態度?
退萬步言,搬遷宿舍涉及住宿學生的權利,如此重大的決議,學生竟是最後被告知,並認為不需要和學生討論。上述事件都一再指出,國立臺北大學僅將學生視為被支配的客體,否認該身份作為校園組成的一部分,否決其對於校務提出意見的權利。
禁言學生代表,那不是你的麥克風
學生代表在遵守會議規範的情況下,舉手經過主席同意後發言,提醒主席應該要遵守議事中立,沒想到主席不但以「沒禮貌」回應學生代表,一旁坐在旁邊的校友總會理事長竟批評「我們今天不是為你一個人來開會的」,學生質疑「我今天身為學生代表,會議裡有問題當然要提出來」。
接著,理事長竟直接伸手關掉學生代表的麥克風,讓學生代表傻眼問「你怎麼可以關掉我的麥克風?」誇張的是,會議主席李承嘉校長卻直接回「那不是你的麥克風,那是學校的麥克風」。
臺學聯強力譴責,國立臺北大學校方不容學生置喙校務,忽視學生作為會議代表的主體性,且藐視議事規範、無視議場秩序,讓議場淪為校方官官相護的作秀場所,視學生代表為校方決議的橡皮圖章。如此蠻橫的所作所為,步步踐踏學生權利!
呼籲各界關注北大現況,《大學法》亦應儘速啟動修法
臺學聯反對李校長「行政事務不用找學生討論」的觀點。事實上,行政會議中討論之議案,多數與學生有直接關聯,是共同形塑校務方針的一部份。時至今日,作為校園內的絕對多數,受影響最深的族群,大學校長與部份會議代表仍將學生參與校務、會議發言作為施捨,而不是權利!
另一方面,根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規定,委員組成經由校長遴選,提送校務會議同意後聘任。然而,在攸關學校發展的委員會,卻無保障身為校園主體的學生代表席次,反而可能出現校友總會理事長等與校園連結程度較低的委員。
不幸的是,回頭檢視校務會議的組成,現行《大學法》規定校務會議教師代表人數不得低於二分之一,但並未排除兼任學術與行政主管擔任教師代表,造成行政主管「混充」教師代表之情形屢見不鮮。一級行政主管的派任權,高程度掌握於校長,使得「教授治校」變為校長專政;相較之下,學生代表十分之一的比例,難以撼動校方強硬推行的任何政策,實質上仍將學生排除於校園治理結構之外,讓「師生共治」成為遙不可及的理想。
當學生代表少少的席次,演變成學校演出虛假民主的道具,校級會議淪為校長專權的一言堂,學生自身權益被受侵害仍被強迫噤聲,我們如何期待大學能肩負起推進社會進步的重任?
臺學聯呼籲,應儘速啟動修正《大學法》終結高教亂象,讓大學各級會議擴大學生參與。校園內所有事情都與學生相關,不應侷限「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在修法上,應該反面列出得不置學生代表的會議,如此才能夠進一步保障學生參與會議的權利。同時臺學聯主張將一級主管於校務會議之出席改為列席。應修正明定校務會議非兼任行政職之教師代表佔至少二分之一,使其權責相符,還給校園正常的民主治理模式。
最後,再次檢視北大校方荒誕不經的行徑,臺學聯也沉痛呼籲,立法委員與各界人士關注國立臺北大學的現況,並期望校方能正視學生的訴求,此外,李承嘉校長應對於自身發表歧視言論向學生致歉。學生作為校園的絕對多數,絕非被支配的客體,而民主的校園更不該專權。懇請社會正視、嚴厲遏止國立臺北大學如此粗暴蠻橫的言論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