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工會
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工會與環保局於今日(113年4月8日)
蔣市長萬安表示,首先恭喜工會和環保局續簽團體協約,
環保局工會理事長游欽雄致詞表示,
本次達成共識之團體協約共計33條,
1. 新增清明節出勤會員除發給1日加班費外,每日再增給補休1天。
2. 春節4日、端午節、中秋節出勤會員除發給1日加班費外,
3. 市府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公布停止辦公期間出勤會員,
4. 休假日(特休/國定假日)出勤會員延長工時部分,薪資乘以2。
5. 休息日出勤會員加班時數未滿八小時以八小時計。
6. 資遣會員須經工會同意,旨在保障會員工作權。
7. 僅本會會員(含附屬機關三焚化廠稽查大隊及公廁臨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