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泰洛斯(股)公司企業工會
活動訴求:要求主管機關勞動部及桃園市政府,
首先,記者會主持人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林莊周表示,本廠位於中壢工業區的泰洛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半導體設備製造商Lam Research 科林研發集團在台灣的子公司,全公司員工將近800人,其中物流部員工約120人,在4月8號上週一下班前,公司突然召集全體物流員工,公告宣布中壢本廠全體物流員工,都必須在5月1日起到大園倉庫報到,不然就以曠職論處。
這個搬遷調動的公告,不但沒有先和工會協商,也沒有跟物流部的同仁溝通,公司就片面決定物流部全體搬遷過去大園,而且公司自己提出的補償方案,是每天115元,有出勤才有,不計入工資,更誇張的是,這個每天115元的補助三年後就會取消!這也讓同仁非常擔心,三年後是否又會有另一波的外包或逼退。而在公司要求全體物流部同仁搬遷去大園的同時,卻也要求原本中壢本廠負責生產線的同仁,要學習物流的業務,這更讓大家恐慌,覺得公司根本沒打算讓搬遷過去的物流同仁長久待在公司,才會有這樣的安排。
大部分的物流同仁,聽到這樣的強制搬遷和公司片面提出的調動條件,都完全無法接受,甚至覺得公司的作法,根本就是想逼員工自請離職,好節省資遣費,因此,工會要在此強調,不是所有員工都反對調動,而是希望公司提供員工合理的選擇,就算要調動,也要有公平對等的補償,而若真的無法配合,可以有相應的優離方案,但公司針對工會提出的訴求,迄今也都沒有正面回應,,讓員工既緊張焦慮,又憤怒無奈,只好一面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一面來勞動部開記者會陳情。
接著,泰洛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的理事長張倫忠表示,自己也是泰洛斯公司物流部的員工,其實泰洛斯的員工大多很善良,大部分的時候也都願意配合資方,但這次實在是因為資方在沒溝通的情況下,就強制大家要從中壢搬遷去大園,如果以上下班尖峰時間,一趟大概就要多45分鐘的交通時間,每個工作天等於得多花1.5小時在交通上。
很多同仁當初會選擇來泰洛斯工作,都是因為本身就住在中壢附近,想找一個離家比較近的工作,也方便照顧家人或接送小孩,但現在被公司強制要求要去大園上班,不去就記曠職,而且到目前為止,公司對於搬遷方案的配套,都還是非常強硬,工會早就將意見和訴求正式發函給公司,但公司至今也都還沒有回應是否願意調整搬遷的配套方案。
如果照公司方案,一天115元,有出勤才有,若以一個月工作22天計算,也就是2,530元,還不算工資,不會提撥新制6%或當作計算加班費的基礎,但是,如果是在上下班期間往來中壢和大園,一天要多1.5小時,同時以泰洛斯公司基層同仁普遍大約36,000元計算,若把增加的交通時間當成是加班來計算,22天等於就應該多給6,600元的加班費,和公司現在提出的2,530元,相差非常大。
那工會也不是一定要堅持公司多給錢,如果公司願意,同意提供中壢往返大園的交通車,同時把因為搬遷調動而多出來的交通時間,都當成是工作時間計算的話,同仁也會願意。最後,就是科林研發集團在2022年底中國大規模裁員時提出的離職方案,是比N+6,也就是比法定資遣費再多給6個月薪資的優惠離職方案,工會這次針對不願意去大園的同仁,也希望公司比照集團當年在中國的政策,有更優惠的離職方案。
最後,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的副理事長曲佳雲表示,桃市產總身為泰洛斯工會的上級工會,針對泰洛斯公司未經與工會協商,也未先跟同仁溝通,就要強迫大家5月1日要搬遷去大園的粗暴作法,一定是會站在工會立場,堅決反對,直到資方願意提出更合理,基層員工更能夠接受的方案為止,也在此公開鄭重呼籲資方,儘速與工會對等協商,以避免爭議進一步擴大。
同時,桃市產總也要在此向勞動部和桃園市政府等主管機關呼籲,從111年美國資本的金百利公司解雇工會幹部,最後在官司訴訟後復職的案件;112年初,美光公司在台灣區獲利的狀況下,仍然因為全球規劃而解雇多名員工;112年8月,科慕公司無預警關廠,不但後續引發工會罷工,更在工廠拆除過程中爆發環境污染問題與工安致死事件,面對這麼多美國資本的惡行,台灣政府卻好像沒有辦法有效遏止,而且似乎往往都只能要工會自立自強,透過訴訟、抗爭或罷工來取得與美資企業協商的機會。
這次,同樣是美國資本,同樣是全球知名的半導體製造業,希望無論是勞動部或桃園市政府,都能拿出比當初在處理美光公司片面解僱時更積極的作為,讓台灣勞工看到政府是真的願意站在台灣勞工這邊,而不是面對美國資本就束手無策,放任美國資本欺壓台灣勞工。因此,請勞動部和桃園市政府,務必積極介入這次泰洛斯公司強制員工搬遷調動的案件,促成勞資雙方對等協商,避免爭議進一步擴大,也避免影響目前正在進行的美台貿易協定談判,不要讓台灣勞工覺得,都還沒看到美台貿易協定勞動專章的好處,卻屢屢傳出台灣勞工被美國資本欺壓的事件。
工會訴求:
1. 每日中壢大園來回1.5小時(單趟45分鐘)之補償費用,應比照加班費計算,若以員工普遍每月經常性薪資36,000元試算,則每月應提供6,600元之工時補償費用並納入工資計算。(150元/小時 X 1又1/3加班費倍率 X 每日1.5小時來回時間 X 22工作天)。
2. 自中壢來回大園之交通時間應納入工作時間計算,且公司應提供上班和下班時間中壢大園來回之交通車。
3. 對於不願意搬遷之同仁,應比照科林研發集團2022年12月底在中國區裁員方案,給予N+6之優惠離職方案,並提供非自願離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