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原標:鷹揚八卦山淪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大村鄉名產恐成毒葡萄 有毒地下水禍延30萬居民
彰化縣花壇鄉「雙倫事業廢棄物」,10年前向彰化縣農會承租大村鄉新埤子頭段109-1、109-2、115、116、117、117-1等6筆土地,面積逾11公頃林地,作為一級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將在5月2日上109點,於同開發場所(南方一巷近鄰大合順磚廠之東側)辦理「雙倫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會」,引發全鄉鄉民不滿平和村長賴居林率上百村民與民代,到場激烈抗爭。
賴居林表示,彰化縣農會所有「大村林場」,早期是燒窯專用採土區,全盛時期周邊有高達上百家磚窯廠,形成一座大土坑,1980年後紅磚需求減少,土坑也因挖到地下水層冒出湧泉而廢止;1999年921大地震,數十萬棟倒塌房屋出現大量營建廢棄物,政府以緊急命令徵用舊土坑,掩埋後再度封閉。
賴居林指出,這片廣達15甲,長2公里、寬600公尺、深約35公尺土坑,歷經20多年休生養息,不但是當地滯洪池,也成為野鹿、山豬、山羌、穿山甲棲息的生態保護區,積極推動農村再生,不料10年前雙倫公司承租林地,目前將在廢土坑開發掩埋場,讓原本生態富足的林地,面臨滅絕,還污染周邊員林鎮、花壇鄉、埔心鄉、秀水鄉等30萬居民飲水、灌溉水,甚至連享譽全國的大村葡萄也面臨空前危機。
平和村長賴居林氣憤表示,這場反掩埋場抗爭已經將近10年,今年初掩埋場開發商再次申請環評,彰化縣政府在1月底召開環評初審大會,雖然依照環評法規,掩埋場開發逕自進入二階環評,並在2日上午召開說明會,將率領上百村民到場進行抗議,強烈表達守護生態、保護葡萄、乾淨用水的決心。
南勢村長黃玉河表示,大村鄉是葡萄故鄉,事業廢棄物掩埋後,有毒物質滲入水層,一但破壞將無法復原,讓倚賴地下水灌溉葡萄的果農憂心不已;她說,目前南勢村有上百戶葡萄農,如果上游開發廢棄物掩埋場,勢必嚴重衝擊大村葡萄品牌,10年後恐怕產出的都是毒葡萄,而該筆土地屬於縣農會,更加諷刺。
平和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盧順源表示,「雙倫公司」掩埋場開發案2015年提出申請,實際用地在大村鄉平和村,他們卻刻意選在花壇鄉長春村召開說明會,外界質疑程序不符而擱置,2020年公司再次送件審查,因為疫情與民眾抗爭而不了了之。今年1月重新送件到環評會議審查,自救會就前往抗議,今日再次動員到場抗議,堅決表達反對到底的立場!!
彰化縣議員李成濟表示,雙倫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及日興土石方堆置場,都設置在南方寮坑,開發位置都在水源區,花壇鄉及大村鄉的自來水都是抽地下水再處理,一旦水源被污染是萬劫不復生態浩劫。本案也是今天是第一次在大村鄉說明會,但是這次會議是因為這案對環境有重大的影響之虞,環評會議認定要進入第二階段環評,這開發案對大村鄉親的影響這麼大,但業者至今才要開這次會議,還要限制發言及會議時間,根本就只是過水會議、程序走完接著就到環保局的環評會議審查,最後還是通過!!。【顧勝敏鄉長】身為花壇鄉大家長本該捍衛這片鄉土、保護鄉民,竟然為了個人利益,欲設立殘害故鄉這片土地、毒害鄉民、禍害後代子孫的事業,蠻橫的想為自己家族事業建立一個永恆的收益體。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雙倫掩埋場這開發案根本就不該開發,因為彰化縣不缺廢棄物處理場!!從環保局資料顯示107-111年間彰化縣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量(公噸) 委託或共同處理量每年是60,962公噸~91124公噸之間,而且數量是逐年遞減,其中111年60,962公噸;彰化處理消化量能已經很充裕,不缺本案,而本案規劃的申請處理高達10萬噸以上,遠遠超過彰化縣全年需要委託處理量,彰化不要成為全國事業廢棄縣專區,我們不是三等公民!!
花蓮大地震,全國地震有感,本案距離彰化斷層活動斷層距離約300公尺,加上周邊部分屬於山崩地滑區,本區地質屬於鬆軟的砂石土壤區,透水性也高的地質,這也呼應村長們的擔憂,這些收受工廠廢棄物掩埋的毒水將容易滲到地下水層,影響飲水安全。
本開發行為之目的有四項,要解決事論題及偷丟棄置問題、避免土地荒廢產生不可預期的危險、增加就業機會等。以彰化縣的廢清楚理機構是逐年增加,以及委託處理量是逐年減少,且處理多朝向焚化為主,極少數才會掩埋,根本不缺本案,又本案開發業者是長期不法的累犯,開發只會可能增加擴大汙染範圍,讓公務人員疲於奔命,又整個範圍樹木雜草全數都清除,本案又緊鄰彰化斷層,整體對整個山坡地保育區的水土與自然生態保護是完全不利。又本案只提供施工期30人,之後營運期也是30人,且營運期才6.3年(P5-1),如果業者再引進外勞或其他縣市勞工,本案可以提供給大村鄉居民的就業機會,根本就寥寥無幾!!,卻要居民承受一輩子的飲水汙染及掩埋場崩塌危險,非常不合理。本會將全力協助自救會,堅決反對開發抗爭到底!!
台南社大環境小組副研究員林政翰表示,我們長期追蹤廢棄物,最危險的廠商之一就是同時擁有土石方級廢棄物處理的業者,因為他們可以左手收廢棄物賺取高額處理費,然後用土石方作為稀釋土混拌,右手出進行回填。最經典的案例就是屏東前縣議員劉淼松的鍇霖公司,將混拌廢棄物的汙泥回填魚塭造成周遭養殖業者的魚大量暴斃,至今還有大量有毒廢棄物堆置造成周圍土地重金屬汙染。
因此我們堅決反對這樣的設施蓋在水源區,不只會有汙染周遭居民用水的風險,業者更有可能用上述手法買地租地來回填混拌廢棄物的土方,這樣毒害鄉民及土地行為應該要被制止,也希望相關民代三思,別像屏東劉前議員一樣最後遭人民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