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山四十週年紀念
連署源起
1984年,臺灣礦業黑暗年。六月二十日,海山礦災,死亡74人,七月十日,煤山礦災,死亡103人,十二月五日,海一礦災,死亡93人,製造出無數破碎的礦工家庭。當年目睹礦災家屬淒厲哭喊的場景淡出人們記憶,但是對於礦工及家人而言,卻是一連串中年轉業、流散失所、塵肺病程的開始。
臺灣的煤層薄、且深入地底,需要仰賴人工開採,自一九七○至一九八五年間,礦工死亡總數達一千二百九十三人,每年平均發生事故四十五・七次,平均死亡人數八十・八人,採出的煤炭堪稱「血煤炭」。一九七○年代,能源早從煤礦轉為石油,然而政府卻以國家補貼方式,放任礦主持續深入地底開採,讓礦工承擔更大的職災風險。
海山礦災之後,經濟部未能及時停止礦坑運作,堅持政府無權要求關閉礦場,需要藉由礦場評鑑制度才能要求礦主停工,坑內落磐清理完畢即讓礦工踏著同伴的屍骸,繼續在地底五百公尺採煤;礦務局也未要求礦場全面停工,檢視礦場安全,不到一個月又發生臺灣礦業史上死亡人數最大規模的煤山礦災。煤山礦災之後,政府依然無所作為,不到半年時間,又再次發生海一礦災。三大礦災累計二百七十條人命,政府依然無動於衷,ㄧ九八五年六月十九日海一煤礦再度發生礦災,造成七人死亡,十二人輕重傷。三大煤礦的礦災原因調查報告至今尚未正式公布,海一礦災的倖存者周宗魯被疑為共諜,遭法務部調查,結果不了了之,令罹難家屬情何以堪。
災後,臺灣省社會處長趙守博宣布籌措三千五百萬元貸給家屬,每戶廿萬元,年息六厘,償還期限五年。凡家屬急需就業者,先安排以工代賬;需要就養者,輔導到養老院及孤兒院安頓;需要就學者,以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建教合作、職業訓練協助就學。災變中受傷的礦工,給予最好的醫療照顧,如因傷成殘者,將協助復建治療。但卻附帶要求已取得救災賠償者,不得申請低收入補助。
一九八四年的三大礦災,臺灣社會大眾傾囊相助,總計募得5億1,318萬,轉給剛成立不到一個月的財團法人臺北縣廣慈博愛基金會運用管理,其間一直未曾公開徵信。一直到2016年九月,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社會局接管礦災捐款餘額1億99萬餘元,在礦災發生28年後仍未發放給災民。海山、煤山礦災受難者家屬曾於一九九八年、二○一二兩度要求接管社會愛心專戶、告知礦災遺族善款補助放寬細節,皆未獲地方政府回應。
三大礦災之後,拖到一九八九年,煤枯礦盡之後,才開始陸續關閉礦場。日治時期日籍礦主取得殖民政府特定礦區的採礦權,在戰後被國民黨政府以「公營事業民營化」名義,連同礦區土地所有權一併轉到特定私人手中,成為礦企業的私有財產,對長期居住在工寮的礦工家庭展開拆屋迫遷行動,尤以東部北漂的阿美族人最為窘迫,只能沿大漢溪河床自力造屋,集聚形成三鶯、南靖、崁津、撒烏瓦知等部落。一九九○年代許多河岸阿美族人住家面臨地方政府掃蕩式的拆除行動,最多有被拆除達七次記錄,造成許多都市原住民家庭流離失所,及至今日,仍有原住民聚居河岸。
礦場關閉之後,礦工雖然取得轉業救濟金,卻開始面臨中年轉業危機。離礦十年之後,礦工塵肺病發作卻得不到職災補償。在天主教敬仁勞工服務中心的協助下,一九九五年成立「塵肺症患者權益促進會」,在黑暗坑道中工作了一輩子的礦工終於在陽光下街頭運動中爭取到職災補償。不過,當年勞保制度為德不卒,設定繁複申請程序,低教育的礦工如未委託勞保黃牛代辦,難以取得職災補償,有不少礦工被勞保黃牛誆騙,付出不成比例的代辦費用。
四十年過去了,煤礦早已退出臺灣能源舞臺,礦工成為消失中的職業,然而礦災傷痛在每一個失去至親的礦工家人仍烙印下傷痕,難以遺忘。對於倖存的礦工面臨中年轉業、工寮迫遷、塵肺風險,礦工家庭更承受經濟危機以及痛苦的塵肺照護壓力。
連署目的
1.正視礦工基本人權議題,重視老礦工照護及福祉方案。
2.要求政府公布礦災真相及公共勸募資金流向,讓社會大眾瞭解礦災真相。
連署訴求
1. 經濟部礦務局公開三大礦災發生的原因,給罹難礦工家庭出事原因交待。
2. 監察院重啟調查,公開五億善款、用途與分配,讓捐款的社會大眾了解他們愛心捐款的流向。
3. 衛生福利部應立即針對老礦工之各項需求進行清查,並以專案方式提供包括塵肺醫療照護及生活之必要支持,照顧礦工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