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筑樹小丘工作室
原標題:木柵受保青楓離奇死亡列保僅8個月
會勘僅判樹死刑文化局悄解編毫無通知列保期間毫無養護
2次重要會勘民眾不知情樹保委員抹黑稱”民眾不關心”
緊鄰受保老樹群建地蓋滿13層?建照審查中!!
木柵捷運預定地沿線受保護老樹遭擺爛死亡又見新案
官商樹委聯手2次會勘後皆無養護高效逼死受保護老樹!!
2023年木柵路一段238巷老樹群,申請列保成功以來,短短幾個月內,地主建商祜益建設,完全無視台北市樹保自治條例,將此區老樹破壞殆盡。木柵路一段8號院內至少6棵老樹,有原屋主證明親手種下超過60年,2棵在申請列保期間遭建商蠻橫砍除,2棵列保青楓也因沒有養護乾枯,5月22日慘遭市府文化局解編,為建商申請建照除去障礙。
建商害死至少6老樹 文化局自廢武功不管不護
兩棵已受保青楓(編號4275, 4276 ),從列保到掛牌等足4個月,等待期間2023年10月民眾陳情通報葉片異常枯黃,文化局僅回文無異常。12月2位樹保委員會勘,結論是樹木異常應即養護。
掛牌當天地主建商規避不開門,某樹保委員也到場,讓技師在無法接近樹檢查樹身狀況下,由地主建商自己拿樹牌進院掛上。護樹民眾多次陳情、在樹保會議中發言指出此明顯瑕疵。樹況異常仍絲毫未得醫治。
該建商針對兩棵青楓(編號4275, 4276 )申請移植,但因計畫不完備,兩次遭文化局會議退回。
關鍵會勘民眾不知情更遭樹保委員抹黑“公益”樹委連任5屆
今年五月22日,申請青楓受保之民眾,收到護樹同好傳來群組截圖,發現某樹保委員發言「木柵路老樹會勘,護樹民眾一個都沒到,公文都有發」,才知當天有會勘。急電文化局人員,得知護樹民眾不是地主,並未發公文通知。
會勘結果青楓已枯死,迅速被解編,過程全無公開。該地主建商之危老建案(北市都建字第 1126013248號)建照申請期限疑似為今年六月,周遭有多棵受保護老樹,建商設計圖緊鄰老樹水脈,施工震動噪音將徹底毀滅綠廊生態。
台北市受保青楓老樹慘遭擺爛死亡時間表 :
2023.08 青楓老樹(編號4275, 4276)列保,全台北市僅3棵列保青楓老樹
2023.10 護樹申保民眾發現青楓異常落葉,葉片乾枯,通報請求文化局協助,回函僅表示有例行巡查系統
2023.11 護樹申保民眾發函向市府多局處陳情皆無回應。
2023.12 青楓列保已超過4個月,終於掛上受保護樹牌。當天外包樹保技師來掛牌,地主建商藉口未帶鑰匙,人到卻不開門。某樹保委員在場,未要求進門勘查樹況,也未通報建商規避,或依北市樹保自治條例開罰,反而逕讓建商自行拿樹牌入內掛上。(照片1)青楓第一次錯失被醫治機會。
2023.12 青楓樹葉焦枯未改善,護樹申保民眾邀請兩位現任北市樹保委員會勘,認定青楓異常落葉,希望文化局派人做官方會勘。文化局未再回應。
2023.12 樹保委員會幹事會討論後,因建商移植計畫書內容太不完備,二度退回,建商依法應對受保樹木養護,卻當場要求解編。
2024.1 青楓仍有部分枝條有生氣,並依時序出現紅葉
2024.2 文化局接收到樹民眾補件樹齡證據後,聲稱有會勘同地兩棵申保中老樹,但鑽樹心樹齡證明拒不公開,逕自駁回申請未送樹保幹事會審議。
若青楓此時有病徵,或根部異常有人為破壞,應已明顯可見!!但事實證明地主建商無任何養護作為,文化局是否有盡到監督責任?青楓第二次錯失被醫治機會
此次會勘,申請樹保之護樹民眾完全不知情。
2024.2~3 建商蠻橫砍除兩棵申保中老樹,文化局人員到場未阻止,因建商破壞其他受保樹,文化局聲稱有裁罰,護樹申保民眾要求公開裁罰,遭到拒絕。兩位樹保委員入院內勘查現況,是否有要求建商盡養護責任? 但樹況異常明顯,並未開罰,也未依樹保自治條例尋求相關單位協助養護,青楓第三次錯失被醫治機會
2024.5 申請樹保之護樹民眾接到消息,掛牌時在場之樹保委員,在其他群組中發言指:「文化局公文該發皆發,木柵路聲稱護樹民眾毫不關心,全未到場」(照片2)護樹民眾驚訝遭抹黑之餘,急電文化局查明,確認未發公文給護樹方。
2024.5 22會勘後5日,護樹民眾未見任何會勘結果公告,查看文化局網頁,赫然發現2棵青楓已悄悄遭到解編。
兩棵老樹列保宛如惡夢, 8個月就離奇死亡全無養護
地主建商六月份是否能順利得建照開工?? 懇請關注
護樹民眾訴求:
1.切實修法「台北市樹保自治條例」, 積極養護巡檢列保老樹, 專人公開透明執行
2.切實修法明定樹保委員職權與責任,明訂可執行處罰之人員,編列足夠護樹人力。以上請公告民眾周知,避免部分樹委諸多誤導民眾,或包庇土開方事件。
3.本案之地主建商從掛牌、任意砍除申保中老樹、不養護受保老樹致樹死亡,已三度知法犯法,無視北市樹保自治條例。文化局若不加重懲處把關,實難對市民交代。應給予影響建照之裁罰,才能確實嚇阻其他建商效尤。
4.樹木病害應可防治,,不能拿來做為砍樹或解編之萬用理由。
5.受保樹審議證據或解編,應有里民代表與護樹民眾列席發言,證據應公開透明
6.文化局關於樹木之檢查與會勘,應比照樹保會議,確實提前公開上網公布,讓民眾有參與之可能,後續證據、會勘結果與裁罰也應主動公布。
7.切實修法,毀損受保樹木之相關罰金,應根據其生態固碳及歷史文化價值重新評估,取消上限。罰金應直接用於受保老樹之養護,且必須有金錢以外,影響土地開發執照之處罰,確實約束無必要之土地開發方,不恣意妄為。
相關照片與證據 :
掛牌當天建商將受保護樹牌自己拿進院掛推稱未帶鑰匙 規避勘驗樹身
此舉違反北市樹保自治條例第七條
依照北市樹保自治條例第十三條 得處一萬以上三萬以下罰鍰
技師事後未通報建商規避違規之可能原因??
拍照者並非文化局承辦 也非護樹民眾 當天現場第三人? 為某樹保委員
青楓就這樣錯失了被醫治的機會。
該樹保委員在line群組抹黑護樹民眾不關心會勘,稱有發公文。護樹民眾此時才知有會勘,去電文化局,得知並無發通知給護樹民眾。
公部門明顯疏失:
1.依照行政程序法第20條,「當事人」包括向行政機關陳情之人。
北市文化局在2月份樹齡檢測會勘、5月份青楓樹況會勘,皆未通知陳情人。
2.兩棵青楓老樹從列保到掛牌等足4個月,掛牌時有樹保委員在現場,地主建商竟仍能成功規避勘查樹況,並無受罰。
該委員辯稱當天無法以行政法位階侵犯基本財產權。
依此邏輯,北市樹保自治條例完全無法合法勘查私人土地上之列保老樹。
3.樹保委員公然抹黑護樹民眾「不關心、不參加會勘」,其心可議。
老樹申請保護成功後不到一年就死於人為因素,對照文化局拍攝之護樹影片,格外諷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fK3-ThqVF4
文化局在過程中未盡職責積極執法,放任老樹遭擺爛致死,在文山區同一里內其實早就不是第一例:https://udn.com/news/story/7323/7749635
政府單位積極配合建商在捷運沿線”開發”牟利,民眾申請保護老樹,反而加速樹木遭害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7801948
北市府文化局將在六月樹保委員會討論,樹保自治條例是否修法。現況是此法早已慘遭架空,懇請您監督北市府,別讓大都更時代加速盆地熱島效應,破壞已經樹木稀少的難得都市綠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