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圖輯】0524立院續審國會改革法案 群眾聚集青島東路 要求退回委員會重審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圖/吳容璟、楊鵑如)

今天(5/24)立法院續審「國會改革法案」,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公投護台灣聯盟、台灣民主實驗室等60多個公民團體再次號召群眾於立法院集結,至早上10:25為止現場已超過5千人,坐滿青島東路並延伸至中山南路、濟南路一段。

行動訴求包括要求退回國會三法由委員會重申,不承認違法議事錄;國會改革不應破壞權力分立;拒絕立院變人大、要求應用表決器表決;要求委員會應實質討論,停止濫用「逕付二讀」、「全案保留」、「封殺提案」、「散會動議」。

今日預計從《立法院職權行使職權》第59-1條聽證會相關開始審議,不過目前立法院會仍在爭執是否使用表決器表決,現場民眾則吶喊「違法表決、會議無效」、「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主辦單位認為目前對民間最大衝擊事項有兩點,其一:第25條立委質詢權濫權擴充為個別立委均可強制官員交出民間資料的「超級質詢權」、其二:第47條調閱權更名為調查權後,其調查對象並不以公部門為限,擴及私部門且對於人民、企業與公民團體的個資、隱私與營業秘密等欠缺必要的配套保護措施。

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許冠澤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立委對官員的質詢權經此次修正變成「超級質詢權」,可要求備詢官員提供資料,包括公部門所保存之人民、企業或團體資料,官員除非取得會議主席同意,不得拒絕提供,否則將受彈劾、懲戒與罰款。他指出,原本立法院的「調閱權」是由院會或委員會透過合議制發動,而非個別委員可單獨發動,但修法後改為單一立委就可強制各部會首長提供包括民間部門在內的資料,恐造成立委濫權圖謀私利,傷害個人、民間企業及團體權益。

台灣民主實驗室執行長吳銘軒批評,立法院於5/21二讀通過的擴權法案中,第八章第45條及其後條款,允許一般常設委員會在沒有明確限制的情況下成立專案調查小組,使得單一政黨控制的委員會可以不受約束地對任何人進行調查,調查範圍不需要有明確的違法事由,也不需要法院命令,且沒有明顯的利益迴避或救濟機制,已直接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隱私權與自由。

吳銘軒指出,在親中的在野黨掌握國會多數的情況下,這些新權力可能會增加中國透過台灣國會進行跨國鎮壓、人權侵害,或以「調查」為名,公開取得關鍵基礎設施或重要企業的機密資訊。他擔憂,這種沒有邊界的調查權一旦正式施行,所有台灣人即使沒有明確的違法嫌疑,只要符合立委設定的「調查目的」,即可成為民代啟動調查的對象,首當其衝的將是處理敏感資訊的人權組織、公民團體與獨立記者,使民主面臨巨大的風險和威脅。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提醒,通過三讀之後人民還有「一、行政院提出覆議;二、憲法訴訟;三、公民複決;四、罷免濫權立委;五、強化國會監督;六、強化民主防衛」等行動方案,只要藍白兩黨繼續不尊重民意,人民就會持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