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移工聯盟
自從2023年底媒體報導勞動部將與印度商討簽署MOU引進印度移工開始,台灣移工聯盟(MENT)不斷透過各種方式以及管道,對政府呼籲、對民間社會倡議,訴求在引進印度移工時全面採用政府對政府(G to G)直接聘僱模式,廢除私人仲介。然而,《台灣政府與印度政府簽訂之勞工合作備忘錄(MOU)》(以下簡稱印度移工MOU)經2024年4月19日因民眾黨、國民黨立委提出異議,從院會查照,改為拉下衛環委員會後,經過60日,由於衛環委員會的國民黨及民進黨兩位召委,並未將此案排入委員會審查的議程,因此印度移工MOU將於2024年6月13日照案通過。
台灣移工聯盟對此深感憤怒,並提出以下聲明:
一、立法行政忙鬥爭,無人在意勞權
在我們持續爭取印度移工MOU在衛環委員會排審期間,立法院爆發了重大衝突,引起各黨派立委拳腳相向,而其核心看似「行政立法鬥爭」,實際為政黨權力惡鬥。這次事件尚未落幕,我們也無意在此辨析其中對錯,而是要強調:無論立法權、行政權之間如何博弈,各黨派立委孰多孰少,許多真正關乎底層勞動者的議題永遠是最容易被放棄,無法進入民主議事內的,包括這次印度移工MOU牽涉的移工議題。
立法院內的權力衝突引發了廣大民眾的不滿,一句流行的口號是「沒有討論,不是民主」,主要批評的是立法院內佔據多數的黨派立委沒有給予充分討論空間,試圖強過法案。而印度移工MOU則是根本連被排入議程的機會都沒有。
自民眾黨和國民黨於2024年4月19日提出異議以來,該MOU被從院會查照改為拉下衛環委員會審議。終於有人提出異議,進入審議,我們繼續奮力讓立院內諸位代議士可以至少將其排入委員會議程,讓各類聲音——尤其是來自移工立場的聲音——能夠在立法院內出現,在增加新移工來源國之際認真反思、改善此前的移工制度。然而,在接下來的60天內,衛環委員會的國民黨及民進黨兩位召委王育敏和黃秀芳竟一改此前質詢咄咄之姿,拖推拉地都不願意將此案排入委員會審查的議程,再遇立院惡鬥,導致該MOU將於2024年6月13日「順理成章」地被自動通過。究竟兩大黨召委,只是忙著打架奪權,已然忘記自己的職責所在?或是被壟斷移工就業市場三十年的龐大私人仲介利益結構挾持,與行政機關共同棄守了「政府對政府直接引進」這個政府應負起的責任?
當然,立法院並不是唯一怠忽職守的地方,勞動部、外交部在簽署此一重要引進文件時,也從未開放社會討論。MOU的細節內容在此過程中一致被保密,只有當簽署完成後,社會方才知曉。而此時,現有制度則不給予立法院修改其中細節內容的機會。我們認為,這也是一種行政濫權——行政官僚凌駕於人民主權。
於是,行政權凌駕立法權,立法權又漠視移工勞權,這將讓移工制度持續惡化。未來印度移工來台,也即將繼續重複現有菲、泰、印、越四國工人遭遇的結構性剝削。
二、私人仲介制度是政府包庇下的剝削移工機制
台灣政府自1992年開放引進移工以來,私人仲介制度便成為移工就業市場的主導力量。這股力量不是單純的媒合服務,而是長成了政府包庇下的剝削機制。
這一制度下,私人仲介業者利用現行引進機制,壟斷市場,進行高額收費和剝削,導致移工處於極度弱勢的地位。過去三十年,私人仲介業者已經發展到不僅收取高額仲介費,更壟斷了藍領移工的就業市場。仲介業者在「市場/逐利」邏輯下,寧願自境外引進以賺取暴利,也不願幫雇主承接顯然可以當面面試、聘僱流程更省時省力的在台轉出移工。
2023年,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仲介」佔了移工逃逸原因的大宗:「過高的仲介費」是失聯推力之首;而結構性問題裡的推力部分,7項裡就有3項直接與仲介有關:「網路科技與牛頭的招攬讓仲介費用脫離政府的規範」、「不受控管的仲介業者」及「仲介品質參差不齊」。這些問題凸顯出私人仲介制度在政府包庇下的剝削本質。
私人仲介制度壟斷移工就業市場三十年,如今,當出現新的移工來源國時,台灣面臨一個重要的轉折點,我們本可以亡羊補牢,以政府對政府直接引進取代私人仲介引進模式,逐步改善移工在台勞動環境以避免「移工越悲慘 本勞越悲哀」的整體勞動條件下降問題。遺憾的是,政府部門、代議士們選擇了延續包庇私人仲介合法剝削機制。行政立法都不與備受政策之害的勞動者討論,是民主嗎?
三、立委熱衷黨派鬥爭,代議何益?
在討論印度移工MOU的過程中,台灣移工聯盟與多個聲援團體多次拜會各黨派立委,並舉辦兩次記者會,呼籲將印度移工MOU從「查照」改為「審查」,要求透明公開的程序,要求廢仲介、反雙軌、唯一G to G。當MOU由從「查照」改為「審查」之後,聯盟除了訴求程序上應排進議程外,更將G to G訴求,具體化為三項完全可以執行的政策,持續向多位衛環委員推動召開公聽會、推動衛環委員於委員會中提出臨時提案:
1. 要求勞動部三個月內召開跨部會會議,協調如何參考韓國G to G之「SPAS系統」,將駐外辦事處、勞動部、外交部、移民署、勞保局、健保局、就服站等移工入台相關行政單位串聯,完成台灣的G to G直接引進線上選工系統。
2. G to G直接引進線上選工系統應於正式引進印度移工之前完成。
3. 引進印度移工前三年,應採取唯一G to G管道,落實優先採用政府對政府直接引進之政策。
必須提醒的是,即便依據印度移工MOU第八條,目前引進管道為「雙軌制」,然而MOU第八條也同時提到「雙方應為直接聘僱計畫設立單一窗口及選工機制」。退萬步言,即便引進管道為「雙軌制」,然而「政府對政府直接引進」之「這一軌」勞動部具體規劃到底爲何?且勞動部官員及勞動部長多次於媒體訪問以及立院答詢時,承諾「此次引進印度移工,將參考韓國引進移工制度,優先採取G to G管道」。試問究竟勞動部要如何落實優先採用G to G的承諾?難道立法院真的要放任勞動部光說不練、政府官員的承諾可以隨口說說敷衍了事?
台灣移工聯盟及眾多聲援團體在這段時間盡各種努力四處奔走倡議遊說,甚至已經提出如此具體的訴求與政策建議,國民黨和民進黨的召委們最終不但沒有召開公聽會,也沒有提出臨時提案,甚至最終都未能將此案排入衛環委員會審查的議程。在政黨權力鬥爭的立院紛亂大戲成為「理所當然的理由」之下,MOU最終仍照案通過。除了私人仲介制度繼續壟斷移工市場、「移工越悲慘 本勞越悲哀」的局面無法改變外,同時更顯示出代議士在處理勞權議題上的虛偽。
這次印度移工MOU事件再次證明,行政權確實坐大,輕易得以不透明的MOU簽訂方式便決定勞工權益這等重大議題;應反映民意、重視法制的立院代議士們,卻是將政黨間的權力鬥爭放在所有重大議題之上。對於被政策欺壓的勞動者,「正義」這回事,該期待行政權還是立法權呢?在政黨鬥爭成為台灣政壇的常態時,何謂「民」誰是「主」呢?沒有討論確實不是民主,然而誰跟誰討論呢?台灣移工聯盟要求廢除私人仲介制度,實行政府對政府的直接引進,從根本上解決移工被剝削的問題。然而回到現實中的立法院生態,勞團奮力提出了意見,卻沒人要討論,整體台灣勞動環境仍然是血汗之島。
聲明團體:
台灣移工聯盟Migrant Empowerment Network in Taiwan (MENT):
天主教明愛會(Caritas)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 (TIWA)
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 Hope Workers’ Center(HWC)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Domestic Caretaker Union (DCU)
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及移工服務中心 Hsinchu Diocese Migrants and Immigrants Service Center(HMISC)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aiwan Labor Concern(LCC)
海星國際服務中心 Stella Maris International Service Center(Stel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