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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抗議市警局無理限制619-621立院集結集會

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公投護台灣聯盟等團體發起的619-621「公民反國會濫權,拒絕民主倒退,警告中國國民黨」重返立院集結行動。明明我們申請取得的路權是連續三天,「七十二小時」,在青島東路(天橋以西)、濟南路(標準局以西)到中山南路的「全部」路權,也合法申請集會。但是這次由市警局主導的警方應對,卻對公民團體連續提出多項不合理的要求。

首先,警方要求舞台設備不能過夜留置現場,因此,廠商將被迫第一天晚會九點結束後,派人徹夜拆舞台,撤帳篷,預計要拆到凌晨兩點才拆完。拆完後,必須清晨五點再重新架舞台、架帳篷,這樣才能趕在早上十點繼續第二天的活動。這樣連續拆、裝三次,不只徒增活動主辦方的費用負擔,也使承辦廠商的工人處於極度疲憊工作的狀態。

我們本不想與「官」鬥,想說自己想辦法解決讓集會順利進行,因此與廠商討論出以長十一米的舞台車,取代固定舞台架設,每天晚上晚會結束後把舞台車開走,就不必用大量人力重複拆裝。今天晚上,竟然聽到市警局要求濟南路只開放兩車道供集會使用,另外兩車道要維持車輛通行。如此一來,長十一米的舞台車就不能使用,廠商要被迫回到每日拆舞台,撤帳篷方案,而且民眾集會與車輛同行,徒增不必要的交通危險。

據說市警局的解釋是:評估濟南路現場人數「不會太多」。那就怪了,如果市警局評估人數不會太多,那為什麼市警局傳來要經濟民主連合自行聘請義交協助維護交通的需求與帳單,跟五月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一樣,要我們每天支付快十萬元的義交費用,連續三天就三十萬?

請問:這是台北市警察局的刁難?蔣萬安市長刁難?還是中國國民黨的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