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僅有「臨時外僑登記證」對難民保護仍相當侷限
談到去年跨部會協調決議提供給尋求庇護者的「臨時外僑登記證」
「外交部核發之停留簽證入境的尋求庇護人,
「臨時外僑登記證」相當於尋求庇護者的合法居留許可,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理事長說明:「
在台的緬甸與西藏尋求庇護者仍面臨困境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說明,
黃怡碧執行長說明「滯台藏人居留案」,
台灣應在難民權利保障上與國際標準同步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提供聯合國難民署的最新數據並
邱伊翎秘書長強調:「難民是全球必須迫切面對的議題,
「台灣雖不是《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及其《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則提到:「
「台灣應儘速制定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難民法,
美國台灣觀測站共同編輯李可心也加入對政府的呼籲。李可心說:「
通過《難民法》,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的避風港
立法委員沈伯洋以及立法委員麥玉珍皆強調了台灣在缺少《難民法》
沈伯洋委員表示:「若重視國家安全,
麥玉珍委員則提到:「因為缺乏《難民法》的保障,
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發布的最新報告,截至2024年4月底,
除了上述發言者以外,現場還有多位關注台灣《難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