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微量”也可能超標的道理 -日本教師工會抗議政治干涉輻射污染水海放教學

*圖說:福島縣民在縣議會前抗議,政治干涉(關於福島處理汙染水的)教育。(來源:民之聲新聞

文/特約撰述)

續前文)使用「處理水」一詞,可能會讓人以為,處理過後即合於標準。其實,目前貯存的,處理過一次的汙染水,約有7成左右,有多種的放射性核種超標。

那麼,經過一次以上的處理,並且在海放之前,經過檢測合格的污染水,使用「處理水」是否就沒有爭議了呢?關於這點,日本國會有過多次的爭論。

日本國會議員山本太郎,引用多項官方資料,在2023年5月的質詢中解說,海放前檢驗的放射性核種,只有30種左右。(編注:另有39種左右會確認統計上不顯著存在,參見文末註釋)

而這30種,僅是所有核種的一部份,據東京電力推測,輻射污染水裡,有210種左右的放射性核種。

*圖說:福島核電廠因核災停止12年後,仍有210種放射性核種存在。(來源:東京電力簡報

因為種類繁多,但不是全部都有檢測,因此即便「檢測合格」,仍有可能超標。要認識到這一層,需要理解所謂的「告示濃度比」。

東京電力對於海放的處理水,採用所謂「告示濃度比總和低於1」的標準。它的定義是,對於檢測的各種放射性核種,其含有量與總量的比例,加總起來小於1。

*圖說:關於告示濃度比的解釋。(來源:日本國駐香港總領事館

舉個例子(上圖),假設在某份量的輻射污染水中,有每公升54貝克的銫137,而它的告示濃度限度是每公升90貝克,那麼,在這裡銫137的告示濃度比為0.6(54除以90)。

如果還有鍶90的存在,且鍶90的告示濃度限度為每公升30貝克,那麼,假設鍶90存在每公升12貝克,鍶90的告示濃度比為0.4(12除以30)。和上一段的銫137告示濃度比0.6相加等於1,剛好等於標準。

換句話說,銫137或鍶90再濃一點,或者再有其他核種的話,告示濃度比總和就大於1,也就是超標了。

在檢測範圍內的核種,告示濃度比總和比小於1,可以海放。問題在於,東京電力對於告示濃度比0.01以下的放射性核種忽略不計。

假設實際上存在著,其他多種的放射性核種的告示濃度比為0.005,雖然濃度低到不被檢測,但在200種以上的狀況(東京電力推測210種、上圖),加總起來仍可能超標(告示濃度比大於1)。

此外,在福島輻射污染水裡,除了氚,檢測到最高含量的銫137,與其次高的碳14等,即便低於告示濃度限制,這些核種在一般核電廠的廢水裡,是幾乎檢測不到的,和一般核電廠平時排放的(氚)廢水不同。這一點在國會質詢裡,得到政府代表的確認

值得一提的是,在政府的ALPS委員會議事錄裡記載,有委員批評,beta射線的全部核種的濃度,因為難以測量的關係,只有主要的7種,這部分的數據「完全是謊言」。

如同前述,因為種種理由,不管是汙染水、處理水,或者處理污染水等名詞,使用不同辭彙的人,有各自的觀點。對於福島縣議會要求教育現場只能用處理水,福島縣立高等學校教職員工會,發表了反對聲明。

「議會的要求對於學校教職員而言,會給他們帶來壓力,讓他們傾向不教同學和政府不同的意見。我們應該幫助孩子接觸各式各樣的思想,讓他們從中形成自己的意見。這也是教育主管機關(文部科學省)的政策。」儘管如此,福島縣議會仍在3月19日決議,要求中央政府強化對輻射處理水(有利說法的)教育。

※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註:據JAEA日本原子力研究開發機構2023年7月輻射處理水檢測概要簡報(下圖)說明。經過ALPS淨化後的處理水,會確認氚以外的核種濃度合於規範,亦即29種核種的告示濃度比總和小於1,另外39種核種統計上不顯著存在。再經海水稀釋後,會確認氚濃度符合海放標準。東京電力的檢測報告也是如此。

※本文由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獨家授權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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