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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罷免連署影印身分證是舊石器時代的爛方法

文/台灣公民陣線

昨日(7/3),台灣公民陣線等公民團體再次集結立法院,抗議中國國民黨提高罷免門檻的提案。據媒體報導「(中國)國民黨團態度出現急轉彎,不再堅持提高罷免門檻..改要求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明天周四送出委員會機率大增。」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賴中強表示:堅決反對「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的提案,這是舊石器時代的爛方法,更反對「移花接木」將法案胡亂送出委員會的作法:

一、 賴中強表示,要加強查核防堵冒名連署的方法很多,美國是把連署名單公布,台灣公民陣線則主張由戶政事務所建檔後開放本人查詢是否遭冒名,民眾黨提案要求「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根本是舊石器時代的爛方法。我國現行眾多公共服務申辦,是以身分證影本為憑,因此,連署過程中身分證的影印將會增加個資外流的風險,若輾轉流入詐欺集團手中,更將加深民眾受詐騙的風險。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預計審理「打詐四法」,民眾黨的提案與中國國民黨的附和,是自我矛盾,還是要跟民眾的身家財產為敵?

二、 就像上次黃國昌牛皮紙袋最後掀出的再修正動議,「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的提案,根本沒有經過院會一讀,也沒有列入週三公聽會的討論議題,突然就要臨時提出,臨時「完成」審查送出委員會,然後一個月後進行輾壓式的院會二、三讀完成立法。教育普及,民智已開,康乃爾法學博士的民主素養比高中生還不如!黃國昌、柯文哲、黃珊珊,你們是不知道高中生都在街頭罵藍白立委的法案審查程序,跟高中公民課本教的民主討論程序,完全背道而馳嗎?

三、 內政委員會今日前五案是要處理原住民投票權益保障的問題,然而,我國選舉法制同時規定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只修前者,只把前者送出委員會,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高金素梅真的要解決原住民投票權益問題,就應該一併排審伍麗華委員提案的《原住民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罷免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及鄭天財委員提案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否則,難道原住民投票權益,只在立委選舉時重要,在總統選舉時就不重要?原住民投票選總統,就不需要保障秘密投票?總統、立委同一天投票,只有立委選舉可以移轉到非戶籍地投票,總統選舉卻不可以,要原住民下山投立委票,上山投總統票,這是在幫助原住民或是在欺負原住民?

賴中強並表示昨日「下班下課,公民開講:反對沒收罷免權」行動,是台灣公民陣線的第四級動員,因此沒有動員民眾依照身分證字號尾數請假,但是活動宣傳發布三十小時後,就有超過千民民眾到立法院集結參與,可見民眾對藍白要用各種形式沒收人民罷免權的怒火有多大。望藍白內政委員會八位立委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