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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立院修法延役核電,反對童子賢擁核言論

文/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針對近日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下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黨籍召委柯志恩排案審查核能延役條例,以及國家氣候變遷委員會副召集人的和碩董事長童子賢的言論,召開記者會提出異議及駁斥,並重申核電延役的危險性,以及非核家園的重要性。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葉國樑會長表示,柯志恩排案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或是〈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草案〉,修法內容若不是刪除期滿後繼續運轉的經營者,應在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申請換發執照,就是在未經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設施安全無虞的情況下,允許其繼續運轉。這是非常嚴重的事!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創會會長施信民表示,台灣核電延役法規是符合國際的規範,是為了確保核能安全訂定的制度,若輕易、任意更動將破壞法律的制度,除了國際社會知道台灣的核安制度有缺陷,更直接影響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施信民指出台灣核一、二、三廠四十年前的選址以現在標準是不符合國際安全法規的,它們都有斷層的存在,目前沒有看到台電對斷層存在之部分,作出核電廠抗震係數提升的實質工作,另外,台灣如何因應類示福島核災的複合式災害?若要核電廠延役,就應當提升抗震係數、設計預防海嘯的海嘯牆。核電廠提早除役之主因,是因為沒有地方再放置使用後的燃料棒,核一和核二廠一號機都面臨使用後的燃料棒問題,提早結束運轉,此外,核一的控制棒損壞、核二廠曾發生反應爐的螺栓斷裂,也因為它們老舊將到達使用年限而不再修理,若更詳細的檢查,還會發現更多的問題。

施信民也呼籲,《環境基本法》的「非核家園」,其原由是2001年立法院與行政院針對核四的興建達成的協議,就是要追求非核家園的目標,才會寫入其中,若要《環境基本法》拿掉「非核家園」,這是違背當年的協議。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廖彬良表示,台北市距離核一、核二廠不到30公里的直徑,一旦發生核災幾分鐘內核輻射就會來到台北市的上空。環盟過去曾派人到烏克蘭車諾比核災及日本福島核災的現場進行勘查,體認到台灣不可能承受核災的發生,所以我們一直提醒執政當局,但執政者為了號稱十大建設,沒有謹慎評估及調查。

廖彬良指出,過去台電說核能發電1度只要1.5元,但其實若包含核電廠除役、核廢料處理,發電成本應該是5~7元以上,甚至是10元。此外,核廢料的半衰期是萬年以上的,為害環境與後代子孫,我們應當為下一代負責,非核家園的成立,才能讓台灣長治久安。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召集人吳明全表示,童子賢言論最大的問題是假數據,童認為台灣應當學習瑞士的發電配比,瑞士50%核電42%水力及少量的其他能源。但根據2023年數據,瑞士的水力發電已經超過一半,而且瑞士5個核電廠其中2個尚未到達除役年限就停止運轉,所以瑞士核電實際上是佔33%。童又說全球綠電達不到高佔比,這跟事實完全相反。Ember智庫發布「全球電力評論」(Global ElectricityReview)報告指出,再生能源占全球電力來源比重由2022年的29.4%增至2023年的30.3%,30.3%是全球平均不是只針對先進國家,對比台灣的綠電才2成,落後了全球平均。再根據2023年數據,核三廠一年發電量佔全台 5.7%,若根據童子賢認為核電佔比要30%,代表最少要5.3個核三廠2個機組,將台灣的核一到核四全起用都還不夠。

吳明全針對童子賢說再生能源說離岸風電的容量因素只有30%提出異議,30%指的是陸域風電,以台灣離岸風場資訊,它們的容量因素接近45%,童子賢卻將風電跟芬蘭OL3核電廠比較,OL3核電廠因製造時長久、成本高,運作產生許多問題,在核電業是很差的案例。童子賢還不斷說明核電是為了救AI,台積電在2020年加入RE100,鴻海在今年2024加入RE100,RE100明文規定核電非RE100,所以產業使用的是再生能源不可能使用核電。接著,童子賢還認為明潭發電廠的抽蓄水力白天抽水晚上放水是腦袋壞掉,他不知道抽蓄水力對於目前夜間斥尖峰是多麼重要的機構嗎?抽蓄水力將白天大量的太陽能,轉為晚上使用。

吳明全對於童子賢批評7/3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的說法提出質疑,台灣每年核能發電於2011年大約產生421億度電,2023年178億度電,整個核電減少了58%,而2011年,台灣所有的火力發電一年排放空汙(PM2.5)大概是10.9萬公噸,2023年已經下降到3.7萬公噸,等於核電減少58%的同時,台灣火力發電空汙排放也減少了65%,所以童子賢提出的數據根本是錯誤的。因此,童所說核三除役就會產生大量的空汙是一個謠言。再者,台灣主要空汙不是電廠造成,根據環境部最新版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清冊TEDS12.0,主要造成空汙(PM2.5)的主要來源為柴油大貨車。

童子賢說:「因為台灣地狹人稠難以發展綠源。」吳明全強烈表示,台灣就是因為地狹人稠完全不應該有核電。國際期刊《自然》雜誌(Nature)曾發表,世界第一危險在巴基斯坦,因核電廠附近人口超過800萬人,台灣在核一、二附近人口加總超過500萬,列入第二、三危險,歐盟因為烏俄戰爭所以將核能做為過度性使用的能源,並且還設條件限制,第一核廢料能夠處理,第二核、核安必須依據最新標準通過,這叫做永續分類法規,台灣的情況不可能合格,所以核能在台灣連過度性能源都稱不上。

施信民最後補充吳明全抽蓄水力的部分,台灣的抽蓄水力,當初為了核電所設置,過去是晚上抽白天放,現在因為有太陽能,才變為白天抽晚上放,並不是因為發展太陽能才有的抽蓄水力發電,這是長期以來既有的調節設施,根據2022年抽蓄水力占比為全台的1.06%,裝置容量占了4.2%,是一個重要調節電力的裝置。

環盟會長葉國樑最後結論表示,環盟自創立至今37餘年,目標始終如一,為終結核電對台灣的汙染及危害。引用謝志誠教授所述:「明知「地底有斷層」、「地表有核廢」卻執意老舊核電廠延役,無良立委不顧國人身家風險,繼續增產核廢債留子孫!」地狹人稠的台灣經不起一次的核災發生,全力發展綠能和節能,才是邁向能源安全、能源自主及淨零碳排應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