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社子島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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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子島的都市計畫在柯文哲市長任內開啟新一輪討論,隨即便引起爭議,而經2016年02月i-voting投票確定採「生態社子島」方案後,更加擴大爭議。臺北市政府堅持以「全區區段徵收」方式推動「生態社子島」,迫使在地居民組織自救會持續抗爭至今,且造成社子島內部嚴重撕裂。我們支持社子島應有適當的都市計畫,以改善當前欠缺公共設施不足,污染性土地使用等問題,讓「現住民」可以享有更好的生活環境,持續在社子島安居樂業。但是,我們反對以區段徵收為手段,大規模清除歷史文化與紋理、既有社會網絡的「生態社子島」計畫。目前,此案已進入內政部的土地徵收審議準備程序,至今已進行兩次專案小組會議,一旦土地徵收審查通過,社子島居民將被迫遷,臺灣將再添加大規模迫遷惡例。
過去幾年「生態社子島」雖已陸續通過防洪計畫、都市計畫、與環境影響評估等審查,卻也於2020年遭監察院提起糾正,亦有在地居民超過4000份的連署反對,此外,106位居民共同提起撤銷環境影響評估的行政訴訟,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幾年來社子島自救會不斷呼籲臺北市政府應正視現存之歷史聚落,於社子島都市計畫中納入「聚落保存」,然而臺北市政府卻不願循各地都市計畫整體開發的常見作法,將既有密集聚落主動劃設為「住宅再發展區」;亦不採納民間及內政部建議,比照航空城及竹東竹科三期案前例,先整體劃設再發展區,再由再發展區內有意參加區段徵收者,陳情納入徵收等作法。臺北市政府亦堅持不調整主要計畫,要求不願處分土地、沒有開發預期利益的居民承擔整合責任,單點式地在既有都市計畫草案內提出剔除區段徵收申請,造成僅有44筆(截至2023年12月)符合資格。社子島現有具備豐富歷史文化的聚落,將會在這個以「生態」為名的計畫中,以防洪與整體開發為由,被2.5-4公尺高的土方所填埋。
六月十八日下午,內政部即將召開社子島都市計畫的土地徵收審議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區段徵收範圍與抵價地比例。我們憂心,臺北市政府強行推進程序,只會不斷推高社會成本,如同過去與現在許許多多大面積區段徵收的都市開發案,讓臺灣的都市計畫、乃至於空間規劃專業蒙上更嚴重的人權侵害問題。
臺北市政府應停止強推「生態社子島」,徹底檢討並修改社子島都市計畫
我們呼籲臺北市政府:懸崖勒馬,停止推動生態社子島,並根據以下五項原則,徹底檢討並修正社子島的都市計畫,研擬真正符合生態原則、符合公平正義的社子島都市計畫。
一、落實民主精神
臺灣人民自豪於今日之自由民主成就,然而臺灣的都市計畫卻嚴重欠缺民主精神,從計畫擬定到相關審議,均是由上到下加諸於民、專業官僚與學者專家把持的過程,欠缺利害關係人充分知情並討論之機制,「生態社子島」都市計畫僅是其中一例。因爭議過大,在過去許多相關審查中,臺北市政府均被委員要求應「落實溝通」,然而「溝通」卻被簡化為以說服為目的的「說明」,即便臺北市政府多次於社子島舉辦單向的「說明會」,至今未有雙向溝通,嚴重忽略對「生態社子島」之疑慮意見。
因臺北市政府未真正溝通,且都市計畫欠缺真正的公民參與機制,導致在區段徵收下受迫遷威脅之社子島居民,鎮日憂心惶恐,僅能透過各種審議會中僅三分鐘的陳情機會,表達憂慮。然而,即便反對區段徵收之社子島居民多年來已在相關審議中陳情無數,臺北市政府幾乎沒有實質回應,社子島自救會至今仍得不斷抗爭,顯示審查之陳情機制設計已淪為形式,無法保障居民權益。
我們要求:社子島都市計畫應由下而上,以參與式規劃落實民主精神。要減少計畫爭議最好的方式就是一開始就讓居民參與都市計畫方案之規劃,給予不同利害關係人影響甚至決定規劃內容的權利,而非規劃好再對居民說明內容。參與式規劃對臺北市政府而言並不陌生,二〇二〇年出版之《臺北市都市計畫研擬規劃階段民眾參與執行手冊》,就以「大安區蟾蜍山聚落」及「北投區光明國小」為示範推動基地,由專業者帶領居民參與討論都市計畫擬定前期的方案。既然臺北市政府已有操作經驗,我們呼籲臺北市政府善加利用手冊,於社子島都市計畫中實踐。唯有透過真正的公民參與機制,由下而上凝聚共識,才有機會落實民眾共治,進而落實民主精神。
二、尊重多元價值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的統計資料顯示,社子島的私人土地佔比高達83.23%,社子島居民絕非外界誤認的「侵佔國土」。然而社子島都市計畫的利害關係人,不應只是擁有完整產權的「地主」,因為社子島長年限制發展,造就「有屋無地」、「無屋有地」、「無屋無地」等複雜的產權關係。社子島的都市計畫,並非只有擁有產權的「地主」才有話語權,無論產權型態為何,都市計畫也應納入不同利害關係人的不同需求與權益。
此外,社子島並非一個同質的整體,內部有不同聚落,如同臺灣任何一個地方,意見與價值觀均多元,並非所有人都將土地的「價值」等同於「市場價值」,無形的歷史記憶、家族情感、鄰里照顧網絡、個人生活經驗等,以及有形的聚落紋理、田園、大樹、柑仔店等,也是土地的重要價值。因為上述難以貨幣化的土地價值,許多社子島現住民企盼維持現有生活方式,保持聚落紋理。
我們要求:社子島都市計畫應回應多元發展期待,不應獨尊土地的市場價值。台灣的都市計畫不應持續獨尊地主與財團的土地增值期待、獨厚市場價值,不應壓迫其他不同地方發展期待與價值半段。臺北市政府在社子島都市計畫中,應照顧社子島居民的不同需求,不應扮演只想穩賺不賠的「開發商」角色,而應該是客觀中立的「協調者」,應充分理解社子島人對於未來發展的不同想法,給予居民充分「知情權」、「參與權」與「選擇權」,在公民參與的過程中,協助不同利害關係人凝聚共識,發展出以社子島居民為主體、涵融不同期待的都市計畫方案。
三、回應真實社會趨勢
臺北市作為我國首都,人口卻持續外流、空屋率高居不下,而都市計畫人口卻已超編六十多萬人,都市開發之供給已遠遠大於需求,但「生態社子島」卻仍編訂三萬都市計畫人口,約為社子島現有設籍人口之三倍,實不具正當性。在人口萎縮的今天,臺北市的社會脈絡顯著不同於上個世紀,社子島的土地利用應該要扮演不同角色,不該承襲上世紀「最後一塊處女地」的落伍觀念,應有更前瞻的發展想像,以因應二十一世紀的社會趨勢。
我們要求:社子島都市計畫不該持續被房地產炒作需求綁架。社子島的都市計畫不應浮編計畫人口,應誠實回應現下及未來人口萎縮的趨勢。
四、提出區域性交通綠色轉型策略
今年初(2024/02/29)內政部曾與台北市政府溝通,應進行大台北都會區域發展的通盤檢討,和涉及社子島開發下有關蘆社大橋之功能、定位應儘速確定,並共同研商五股泰山輕軌與社子輕軌東西向路線以及機廠位置整合之可能性。
我們要求:社子島都市計畫應從大台北都會區角度,提出區域性交通綠色轉型策略。內科開發造成內湖地區近乎無解的交通夢靨的殷鑑未遠,社子島及北士科開發應與新北市共同協商區域性交通的綠色轉型策略。但目前「生態社子島」的計畫內容仍忽略區域性的交通整合及跨域協商,難以回應內政部的提醒,應回到主要計畫評估區域性的交通衝擊及人本交通考量,提出完整的因應計畫。
五、回應氣候變遷挑戰
氣候變遷已是不可逆的事實,是台灣必須盡快因應的危機。「生態社子島」卻未積極納入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兩個重要面向。在減緩的面向上,台灣已承諾的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然而,「生態社子島」將開啟的大規模營建工程與土地利用轉變(農地轉建地),會造成多少碳排?在調適的面向上,無論是社子島或是整個臺北盆地,都面臨加劇的高溫與水患風險。盆地的先天地形條件、都市化,加上氣候變遷,使得台北盆地的都市熱島效應嚴重,近年來高溫屢破紀錄,社子島位於淡水河、基隆河多條主要風道的交匯點,更是海陸風進出盆地的關鍵地區。「生態社子島」開發計畫是否會削弱盆地整體通風與降溫的自然機制?。此外,即便「生態社子島」計畫加高現有堤防,在氣候變遷趨勢下對台北地區水患風險的影響為何?社子島堤防即便有更高堤防保護,開發後的社子島仍有「殘餘風險」,又如何因應?以上問題,均未有實質評估,卻關乎臺北盆地所有居民的未來。
我們要求:社子島都市計畫應著眼整個臺北盆地的空間尺度,積極回應氣候變遷挑戰。社子島開發期程預計完成之階段已接近2050,在土地徵收討論之前,應以2050淨零目標重新審視生態社子島計畫內容。我國「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已於2022年3月30日公布,「氣候變遷因應法」也於2023年2月15日公布,政府展現推動淨零政策及提升氣候治理的決心,進而要求民間企業配合政策,調適發展路徑及轉型。但政府本身卻依然強勢推動以區段徵收為前提的大規模新都市計畫開發,夷平原地景及生態碳匯,只為創造房地產利益的積累。如果內政部的2050淨零目標確實導向具體的行動方針,我們要求名為「生態社子島」的開發計畫清楚計算開發過程及其預期發展將產生的碳排量,乃至政府將如何在開發後達到碳平衡,又如何在淨零「公正轉型」過程顧及區徵範圍中的所有利害關係人。社子島都市計畫在提升現住民生活品質之際,應協助國家達到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如果無法達到「負碳」,至少不應增加碳排放。
再者,社子島都市計畫應積極考量其地理區位的特殊性,維持臺北盆地風文與水文循環的健康機制。我們諫請內政部就區域及國土管理的高度,要求台北市政府具體模擬社子島開發後台北盆地的區域溫度變化、風場改變、空污排放路徑、及水患風險變化,向雙北全體市民交待,為了開發社子島將如何影響整體城市空間及生活的品質。同時,正視在地居民既有的氣候韌性,以輔助改善或強化在地作為的調適方式,取代強加於地方的傳統工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