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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空品標準太寬鬆 空污抵換難減量 賴政府應提出減少肺癌的積極對策

文/監督施政聯盟

環境部下午在台中舉辦空品標準及空污抵換修正草案研商會,中部長期關注空污議題的環保團體和監督施政聯盟在會前於場外召開記者會,針對兩草案指出多項問題與訴求,包括空品標準太寬鬆,加嚴幅度不足,難以再降空污改善空品;空污抵換問題多,抵換方式和比例均在為開發案空污解套,爭取環評過關,忽略開發案週遭居民仍受空污淨增量影響健康,並抨擊環境部的研商會淪為走程序,根本無心落實公民參與及聽取民意,呼籲賴政府重視中南部國人健康,要提出真正有感減少空污的對策,確實降低國人罹患肺癌肺腺癌人數。

環境部想方設法為開發案空污抵減解套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修正草案」只拿掉離島減量不能抵換,但仍維持改善移動污染源、使用岸電、低污染運輸車輛與施工機具、改善逸散污染源等多個可抵換項目。另又加入施工階段得採行街道揚塵洗掃、認養空氣品質淨化區為抵換來源,就是想方設法要讓開發案可抵換空污以換取環評通過。而抵換草案又變本加厲納入嫌惡設施可抵換,變成環保金爐可抵換工廠、園區、道路、電廠或焚化爐等開發行為。不只抵換的合理性不足,且正確性疑點多,大部分抵換佐證資料只至少保留二年,難以追溯追究,也看不到查證機制。環境部墮落至此,令人髮指。陳椒華批評,環境部升格卻依然是經濟部小弟,還在為經濟部服務,而不是秉持環境保護和維護國人呼吸健康的立場。

賴政府應大幅加嚴空品標準

陳椒華更批環境部不敢為國人健康確實加嚴空品標準,更喊話彭啟明部長、卓榮泰院長、賴清德總統,新閣新政要讓空品標準有感加嚴,不要一開始就讓國人失望、看破手腳。強調草案中PM2.5年均值12微克太寬鬆,應下修至9或10微克,北部縣市才有改善動力,才能減少下風處的中南部空污累積。

臭氧、PM10、PM2.5標準均應再加嚴

爭好氣聯盟發起人許心欣批評,PM10年均值及日均值僅以調降至現行標準的80%及90%過於寬鬆,為WHO AQGs建議值 15 µg/m³ 和 45 µg/m³的 2.7 倍和 2 倍,不利我國空品改善,宜再加嚴至 30 µg/m³和 60 µg/m³。PM2.5年均值應加嚴至WHO 2005年之AQG建議之 10 µg/m³,甚至制訂中長期空品標準之目標,如四年後2028年加嚴至美國的 9 µg/m³,八年後2032年加嚴至以WHO 2021年之AQG建議之 5 µg/m³為目標。PM2.5之日均值應同步加嚴至WHO 2005年之AQG建議之 25 µg/m³,維持現狀將不利改善。臭氧已超越PM2.5為主要污染物,但臭氧之小時值僅自 120 ppb下修至 100 ppb仍太寬鬆,宜加嚴至 90 ppb,並應同步檢討AQI分級,臭氧小時值超過 90 ppb應為紅色警告,超過 60 ppb應為橘警,以維護國人健康,避免急性暴露危害。

空污抵換比例不當 污染難有效降低

許心欣指出,賴清德總統的癌症治療三箭政見目標要讓2030年減少因癌症死亡人數三分之一,更應讓國人罹患癌王肺癌的人數從源頭減少,因此應積極加嚴空品標準。至於空污抵換部分,抵換比例應全數提高到1:2以上,才能有效減少空污,而不是抵換後空污量不變或只減少一點點!許心欣批評,空污抵換形同挖東補西,開發單位在中南部空品區到處去找可抵減空污的量,但對開發案所在區域的居民而言,就是得承受空污淨增量集中,尤其台中大里夏田產業園區抵減上千噸,中科擴廠二期也抵減280噸,但空污就是集中在大里和西屯,對居民情何以堪?質疑環境部稱抵換能讓污染不增反減只是話術!許心欣另質疑移污抵固污是否會有汽機車空污、碳排各抵一次的一魚二吃問題?

無心真正加嚴空品標準有屁用?

爭好氣聯盟執行長岳祥文表示,依政府數據,近10年來全國PM2.5年均值,每年下降約1µg/m³。112年全國已達13.7µg/m³(低於標準 15 µg/m³),這次民進黨政府公佈的草案目標為116年降至13µg/m³,119年降至12µg/m³(平均每年下降約0.43µg/m³),若依照近十年的下降速度,113年就應該要達到13µg/m³的標準,為何要等到116年?最慢在115年,就可以達成12µg/m³的目標,為何要到119年才能達標?賴總統能力不足?還是為財團開後門?

岳祥文以減重比喻,形同一個120公斤的人對外宣稱將用5年的時間,把體重減至119公斤,民進黨政府目前大概就是這樣的心態,充份展現出逃避、墮落、沒有決心、做做樣子的態度。賴總統真有改善空污的決心?這樣的修法對得起中南部空污重災區的選民嗎?

政府大概會以考量防制成本與經濟效益這樣的話術解釋,但更展現出賴總統的無能。難道近10年來每年下降約1µg/m³,都沒有考量防制成本與經濟效益?賴總統的能力只能平均每年下降約0.43µg/m³?難道其他國家把標準值下修至 9 µg/m³,也都沒有考慮到成本和經濟問題?岳祥文嗆政府別把人民當笨蛋。

這次修法,民進黨政府對外宣稱PM2.5的標準下修至 12 µg/m³是亞洲最嚴格,想要以此博取美名,展現魄力,但政府沒說的是,原本跟台灣同樣標準的日本,近幾年PM2.5的實際年均值約只有 9 µg/m³,遠遠低於台灣的 13 µg/m³,可見得民進黨政府,根本只想做做樣子,為大財團省下減量成本,犧牲人民的健康,根本不是真的有心想為人民打造優質的呼吸環境。岳祥文強調,不只PM2.5的標準有此狀況,幾乎每種污染物的標準調整都呈現出政府消極的態度,賴總統的能力只有如此嗎?若無法給人民一個健康優質的生活環境,要這樣的政府,有何屁用?

PM2.5標準亞洲最嚴是話術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PM2.5標準應至少下修到WHO第四階段目標年均10微克/立方米,促使各縣市更積極削減空氣污染物。目前環境部修正方案是PM2.5年均值12微克/立方米,號稱亞洲最嚴格國家,但卻不是空氣品質最好的國家,以日本為例,雖日本現況PM2.5年均值仍為15微克/立方米,但從2016年日本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年均就達到11.6微克/立方米,2022年均值更達到8.8微克/立方米,遠低於年均標準值,台灣環境部目標甚至要119年才達到12微克/立方米,完全是望塵莫及。

此外我國空氣品質監測站嚴重不足,尤其設於路邊的空品測站,中央政府僅在全台4縣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架設6個交通空品測站,台灣地狹人稠,多數人住在馬路邊,或經常在交通繁忙路口行走,路邊的空品測站數據更能反映出民眾平常呼吸到的空氣。日本全國高達855個一般測站及236個路邊測站,以沿海為工業地帶的橫濱市為例,面積437.4 km2,就架設一般測站20個、8個路邊測站;而彰化縣面積1,074 km2,是橫濱市的兩倍大,一般測站僅5個,且完全沒有路邊測站。應重新檢討空品監測站數量並增設交通測站,以更準確掌握區域性空氣品質狀況,對症下藥落實改善。

另工業區、發電廠或焚化爐等開發行為不僅有PM、SOx、NOx還可能有多種重金屬、戴奧辛、VOCs等排放,卻可用道路掃街、更換金紙處理防治措施、汰換車種、農業資材處理等進行抵換,環境部還甚至號稱「確保開發案無污染淨增量」,非常荒謬,帶頭混淆視聽。抵換不是無污染增量,是開發業者應善盡的社會企業責任,除降低自身污染源也協助減少其他類別污染源。抵換計畫、合作協議、後續執行結果等應資訊公開,監督程序應納入民眾參與,供民眾及民間團體監督。
缺乏法規查核 抵換淪為黑箱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吳麗慧常務理事指出,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草案中,放寬了許多新的抵換來源,但草案中並沒有規範這些抵換是哪個單位負責查核,而且缺乏查核的法規,根本是騙局和不負責任的做法,抵換的查核形同淪為黑箱,是不及格的草案,應退回,環境部大氣司升格,提出的草案卻不及格。

臭氧低濃度暴露也會致命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書面意見指出,全球數百個城市臭氧惡化,每年增加45~6200人早逝,2050年所有氣候升溫情境都將增加0.17~0.22%的臭氧死亡率,台灣將成全球名列前茅的臭氧受害國。楊澤民表示,WHO世衛報告已指出歐盟25國每年有21萬人因臭氧早逝,歐洲現行臭氧管制政策不足以有效降低區域臭氧濃度及未來10年衝擊。台灣國衛院研究發現 40 ppb的臭氧低濃度暴露也會致命,因此環境部將臭氧小時值修正至 100 ppb仍太寬鬆,無法保護國人,應再下修加嚴。

抵換應有空污模擬驗證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書面意見指出,空污排放抵減審查原則原本只限縮於環境部審查環評之開發行為,新版草案為何進一步限縮於工廠設立、園區興建或擴建、道路開發等六款行為?難道工廠擴建更新就不會增加空污?捷運或大樓施工過程不會有揚塵?另外得抵換來源中有連續排放者、間歇性排放者,而開發行為施工或營運期間之污染排放,也有連續排放與間歇性排放者,建議開發行為之連續污染排放,其得抵換來源應該限縮於其他連續排放之固定污染源或排放時間接近一日(如公車與計程車)之移動污染源,另外抵換計畫對於開發行為當地的空污減量效果,應付費交由環境部大氣司進行模擬驗證,不只是要求「各種申請排放污染物小時濃度變化量之總平均值應不得增加」,而且一年當中各月份(尤其是空污季)白天至黑夜各污染物濃度的各小時平均值不得增加,否則應再增加抵換量。另外,該審查原則中,要求開發單位提出空污抵減的作法,應納入《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才能適用由各縣市政府審查環評的開發行為。另外,除了NOx、SOx、PM2.5、NMHC以外,戴奧辛、重金屬以及如苯等有害空氣污染物,也應要求排放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