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中油大林煉油廠職災致殘 勞工控訴沒領到職災賠償還被告

(圖/曾堉誠指出,工作現場不只未劃設警戒線,在坡道上使用堆高機依法應配置車輪擋,但中油公司從未提供,在事故發生後才補畫警戒線。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不管中油還是華州都很惡劣,發生事情完全對他不聞不問可以這樣子嗎?廢了人家一隻手,完全不用來看顧他了是不是?」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會長曾堉誠怒斥。

在高雄中油大林煉油廠就職三年多的堆高機駕駛戴文平,去年2月為了阻擋煞車失靈的堆高機,導致左手遭堆高機輾過、右手肱骨骨折,現在右手只能輕微抬起約15度的範圍,雙手受傷程度嚴重到被判定為輕度身障,他控訴承包商華州興業有限公司事後不但拒絕支付職災賠償、延遲支付薪資,甚至提告雇傭關係不存在訴訟欲撇清關係,被高雄市勞工局開罰也不改善,而中油公司更是避不見面。

戴文平今(26)天偕同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至行政院前陳情,並至立法院遞交陳情書,希望相關單位主持公道協助爭取賠償,行政院由經濟能源農業處參議出面接受陳情。

戴文平表示,2023年2月17日,自己在卸完貨之後要收警戒線時,發現堆高機正在逐漸向坡下滑動,為了阻止撞傷同仁,他欲奔跑追上堆高機時不慎重摔於堆高機後方,左手當場遭到堆高機輾壓,右手則是撞到肱骨骨折及臂神經叢損傷,住院18天後出院還得面臨遙遙無期的復健之路,但派遣公司華州和事業單位中油都對他不聞不問。

他提到,由於自己是承包公司駐廠的員工,在廠內只能遵照正式人員指示行動,斜坡上的堆高機本應配置車輪擋才有足夠的煞車力,但中油大林廠從來都沒有車輪擋,事發後公安人員還推託是他自己沒拉手煞車才讓堆高機滑下去,但若他沒有拉手煞車一定會當場警覺、根本停不住,怎麼可能沒有拉。此外他也控訴事發後公司不願提供監視器畫面,好不容易爭取到的也是模糊的監視器畫面,根本無法還原現場真相。

曾堉誠指出,工作現場不只未劃設警戒線,在坡道上使用堆高機依法應配置車輪擋,但中油公司從未提供,在事故發生後才補畫警戒線,中油公司現場提供的堆高機還四面用塑膠布圍起,根本看不到前面,但勞檢員到場卻只裁罰未繫安全帶一項,對其他違規視而不見。

「派遣公司華州興業有限公司很惡劣,超級惡劣!」曾堉誠批評,華州公司在戴文平因職災就醫的期間竟對他提起「確認雇用關係不存在訴訟」,欲提前解雇他撇除自己的責任,今年3月底法院一審判決華州勝訴,原因是華州公司原標案已在今年3月竣工,因此自今年3月起雙方已不存在雇傭關係,怒斥公司根本是在玩法律,呼籲行政院應該將華州公司列入黑名單,不再讓他標得公家工程。

戴文平的姪子戴世鴻說明,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華州公司事發後就一直拖延,遲遲未給付原領薪資,直到他們向勞工局申訴時,華州才會急急補發,最近一次已因未給付原領薪資遭到高雄勞工局裁罰。

戴世鴻批評,華州的公安人員無視戴文平仍須復健的事實,說他仍「行動自由」可回去上班,還威脅若不回去上班導致和中油公司有合約損失將向他求償,更過分的是,竟然要求戴文平將傷病給付的錢「還給老闆」,實在相當惡劣。此外,華州公司曾答應按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給予職災補償,但遲遲無作為,簡直欺人太甚,目前針對法院一審判決已提出訴訟,呼籲華州公司盡速負責。

戴文平去年2月為了阻擋煞車失靈的堆高機,導致左手遭堆高機輾過、右手肱骨骨折,現在右手只能輕微抬起約15度的範圍,雙手受傷程度嚴重到被判定為輕度身障。

當時左手遭堆高機輾過的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