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消安基金會吹哨者遭解雇 要消防署盡速公開調查報告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員工尤先生指控,公司違反《火警探測器認可基準》放水不合格廠商通過檢驗,但在吹哨者賴姓員工向監察院及消防署送出陳情後,竟隨即被公司約談還威脅其撤回陳情,協助賴姓員工的尤先生也在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的期間遭到公司違法解雇,唯一能證明自己清白的消防署調查報告卻超過三個月未果。7月30日尤先生偕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到消防署召開記者會,要求盡速公開調查報告並應立法保障吹哨者。

消防署預防調查組科長梁建文出面接受陳情,表示檢舉案正在調查中會盡速辦理並公布調查報告,至於吹哨者身分外洩一事則回應「這個不是我們,我們不可能提供資料」。梁建文指出,由於消安基金會是由民間捐助成立,人事經費依章程獨立運作,政府無法介入,若陳情人認為勞工權益受損,建議向地方勞工機關提出調解。

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副執行長洪嘉飛接受媒體電訪表示,針對兩位員工皆依公司內部管理規則處理,賴姓員工已接受公司資遣,尤姓員工則自4月底進行停職調查後,拒絕出席人事評議委員會相關會議,由於「他一直在外面放風聲汙衊廠商、基金會還有主管機關」,因此按照內部人事管理規則免職處分。

對此,尤先生強調,消防署負責監督和審查消安基金會的財務和業務,對基金會當然有很大的權力可以介入。他指出,基金會聲稱他在外造謠才解雇他,但他手上證據都能證明的確有放水廠商等事宜絕非造假,希望消防署能負起監督責任,並盡速公布調查報告還他清白。

火警探測器檢驗放水 基金會董事竟由廠商擔任?

「這是攸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什麼只有我一個人在堅持?」尤先生忍不住哽咽。他表示法規規定火警探測器在30秒內有反應才屬於合格,但日本廠商火警探測器檢驗時有一顆超過90秒仍無反應,廠商卻還是拿到合格證明;另一案更誇張,台灣某公司申請288顆檢驗,其中高達19顆完全沒反應,但組長居然直接剔除19顆缺失產品後再做第2次個別認可試驗,甚至變更數量為269顆重新試驗,怒批根本是在為廠商解套(公庫報導)。

尤先生控訴,消安基金會董監事會成員多數是廠商,施壓下來當然檢測員根本不敢判定不合格,如果檢驗出問題還要去問主管能不能判不合格,「這樣的基金會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基金會的公正性根本蕩然無存」,呼籲基金會不要包庇廠商,也質疑消防署缺乏監督機制。

吹哨者資料遭外洩? 勞工申請調解期間遭解雇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孫語謙表示,4月2日吹哨者賴姓員工已向監察院和消防署提出陳情案,但至今超過三個月消防署都沒有公布調查進度也無任何回應,而尤先生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後,收到通知要於6月14日召開調解會,卻在5月29日就被公司通知已遭免職,明顯已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在調解期間不得對勞工做出不利待遇、解雇等行為。

此外,孫語謙提到,在吹哨者把案件曝光給媒體之前,基金會早就掌握陳情資料和吹哨者身分,並威脅吹哨者自己站出來承認,很明顯是在陳情過程中遭到相關機關洩漏,呼籲消防署應給予吹哨者身分足夠的保密,也要盡速公開調查報告,否則就是在包庇廠商。

「我沒工作沒關係,至少為了全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這條線我畫下去,不讓基金會能再越雷池一步」,尤先生感嘆,就算重新來過仍會選擇揭弊,希望社會能夠為他伸張正義,此外針對公司在他像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的期間向他不當解雇一案已準備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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