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前奧運柔道國手吳姓體育老師,於南亞技術學院擔任體育專任教師23年,竟因不配合校方的營區專班違規授課弊案,就被學校恣意遷調系所,然後刻意不排課,而正遭提報資遣!
甚至,當老師選擇挺身而出,與工會及各界通識教師召開記者會批評弊案,呼籲教育部積極介入;南亞校方高層卻不思反省,反而繼續惡意打壓,並只因其於網路張貼工會訊息,就將其退群噤聲!?
試問,南亞學院高層這是在遂行獨裁恐怖統治,還是在正常經營大學校園?學校高層羅時逢等人一再違規,遭媒體披露弊案連連,政府豈可毫無作為?
為制裁南亞學院高層打壓異己的不當作為,高教工會與南亞吳老師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於今日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初審會議,並召開記者會,向大眾表明捍衛正常高教環境的決心,要求政府嚴懲南亞學院的不當打壓作為。
南亞吳老師出席記者會表示:「我在108學年第1學期時,接獲學校要求支援馬祖營區在職專班課程,安排星期六、日密集授課,將一學期課程於四天上完,且期中考、期末考在星期日課程結束時同時完成。若學生出席率差,甚至未出席考試,學校要求我『給他們補考或補交報告,有成績就可以』。由於學校所為違明顯違反現行教育法令,而且我完全不敢苟同這販賣文憑、及詐領經費的方式。日後的108學年第2學期開始,我拒絕再次前往授課,由此得罪學校高層羅時逢等人,學校便以各種整肅手段對付,包含:逼辭行政、調換系所、考評不及格,甚至到現在的完全不排課程,惡意要資遣我。」
「我在4月1日和工會一起召開記者會,勇於揭發學校弊案後,為回應校方說法,便藉由學校教職員群組,轉貼高教工會相關權益訊息與報導。然而,學校卻以破壞教職員團結的名義,將我退群噤聲(圖一、圖二),不讓我進行工會活動,這完全違背民主法治與侵害言論自由。」、「就在國人關注奧運、關注體育賽事的時候,身為前任奧運國手的我,遵從教師法第32條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並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然而,不願意同流合汙,學校就要將我資遣,工作權招致踐踏,我們還是法治國家嗎?」
圖一、南亞技術學院學校設有全校校內教職員工之資訊平台
圖二、南亞吳老師張貼工會新聞稿監督弊案後,遭主任秘書黃富昌退群打壓
高教工會代表發言表示:「南亞技術學院此種針對異議教師惡意打壓的行為,當今在諸多私立大專校院屢見不鮮,侵害教師工作權益及正常高教環境甚鉅,政府單位絕不該坐視不管!」「何況,南亞的狀況已屬『累犯』,近三年來被校方提報資遣的教師,每一位都是曾公開監督校務,或不願配合弊案的教師。如果其工作權益未受維護,將會形成寒蟬效應,大學教師不再能公開發表意見,使得應當容許正常批評辯論的大學校園,淪為少數高層獨裁統治的環境,不但傷害教師,也傷害學生。」
另外,對於吳老師的資遣處置,南亞校方曾公開聲明辯稱:「學校遭教師指控惡意資遣,純屬子虛烏有。」甚至宣稱校方聲明內容「這才是事實! 這才叫真理!!」但諷刺的是,究竟何者說法為事實、何為真理,不就是要讓不同意見的言論越辯越明,才能辨別真實?然而,南亞高層面對吳老師與工會的揭弊訊息,竟不是抱持「真理越辯越明」的立場坦誠回應,反而是擅自將吳老師自全校教職員工群組「退群」處分,使其不再有機會發表言論以監督校務,以及事後還辯稱「該新聞稿有損校譽,秘書室有責任下架並將之退出群組」。試問,這樣不願容許不同意見、打壓教師言論的學校高層,真的還有資格辦大學嗎?
工會強調,南亞學校高層對吳老師的惡意打壓作為,就是在踐踏全國大專校院教師的工作尊嚴與言論自由,工會絕不會容忍。工會目前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就是要杜絕如南亞學校此種因教職員從事工會活動監督校務而遭打壓的情事,並向各大專校院喊話應嚴肅尊重教師監督校務的權利。若勞動部認定南亞學院不當打壓行為屬實,工會也將要求南亞學院應立刻回復吳老師應有權益,依法接受裁罰,並公開刊登裁決書於學校官網,以正視聽。
吳老師8月8日記者會陳述稿
- 本人吳老師曾為1996美國亞特蘭大奧運會國手,過去多次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賽事並獲榮譽,更是2002南斯拉夫世界大學國家隊總教練。本人在23年前,進入南亞技術學院,是目前南亞學院運動成就最高的體育教師,期望將個人體育專業,傳承指導下一代。然現任約聘行政副校長羅時逢控制南亞後,以杜盛德為人頭董事長,不但10年來不發給年終獎金,也不遵行政府調升大專教師學術研究費的政策,甚至多年來不斷地要求教職員行貪贓枉法之事。只要有不配合者,就算是校長也會被更換,近年已經先後有王宇傑、簡仁德、及連信仲校長離職。媒體報導事實如下:
南亞學院近年重大違法事件紀錄 |
108年7月,蘋果新聞網、壹新聞標題「月領11萬沒教課」:報導羅時逢被教育部查核違法8項疏失,教育部108年2月13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080008526號函,列計行政缺失,並扣減109年度私立技專校院獎補助款。 |
109年3月,鏡週刊標題「前董座爽領224萬遭逮請辭,南亞悄悄回聘還租賓士讓他開」:報導遭教育部列計行政缺失並扣減獎補助款的南亞,將羅時逢回聘擔任「約聘副校長」,繼續坐領高薪,還開學校租賃的「賓士」車。 |
110年11月,聯合新聞網、鏡週刊標題「高教工會爆8所私校涉不當採購」:報導群豐、寶里兩家廠商都100%投標南亞技術學院,甚至4家長期投標南亞的廠商(群豐、寶里、威驊、驊程),是家族,甚至是夫妻關係,涉嫌「不法圍標」,恐有圍標掏空校產之嫌疑。 |
110年11月,鏡週刊標題「南亞逼老師竄改成績」:報導校方未經同意私自變更不合格學生成績。 |
110年12月,鏡週刊標題「南亞竄改成績教育部調查結果出爐」:報導教育部調查報告結果顯示,認為學校違失情節重大,予以列計重大行政缺失。 |
113年4月1日,多家媒體報導,「南亞學院通識教師不配合違法專班課程,遭惡意資遣,高教工會籲教育部保障工作權」。 |
113年5月9日,TVBS新聞網標題「營區在職專班遭檢舉停辦」:報導學校營區在職專班課程不符合教育部規定,有販賣文憑之嫌,質疑詐領國防部經費。 |
- 我在 108 學年第 1 學期時,接獲學校要求支援營區在職專班課程,在馬祖營區教學點授課「健身科學」。由於學校違反現役軍人營區在職專班招生辦法,授課方式也不符合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而且我完全不敢苟同這販賣文憑、及詐領經費的方式。日後的108學年第2學期開始,我拒絕再次前往授課,由此得罪羅時逢等人,學校便以各種整肅手段對付,包含:逼辭行政、調換系所、考評不及格,甚至到現在的完全不排課程,惡意要資遣我。多名教評委員及申訴委員皆參與南亞學院弊案,便配合學校來資遣我。學校還罔顧教學品質的在112學年第1學期以學歷不符合的教師授課,第2學期更是只安排1位體育教師授課日間、夜間、及五專全部學制的體育。學校日間部生師比僅約16%,體育課程卻幾乎都超過60人,併班嚴重。就在國人關注奧運、關注體育賽事的時候,身為前任奧運國手的我,遵從教師法第32條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並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然而,不願意同流合汙,學校就要將我資遣,工作權招致踐踏,我們還是法治國家嗎?南亞營區在職專班弊案是從105學年校本部開始,107學年再加入外島班,影響所及達千人之多的舞弊案件。學校被教育部專案查核列管長達3年之久,顯見是極其嚴重的弊案。這涉及詐欺、背信、偽造文書、及貪汙圖利等罪的重大刑事案件,已經向調查局檢舉。南亞學院為了掩蓋其詐騙軍職學生、詐取納稅人錢財、及販賣文憑的犯罪行為,竟然恬不知恥的用「行政疏失」的藉口。 難怪現在詐騙猖獗,因為連教育單位都在行詐騙之事。
- 我在4月1日召開記者會,勇於揭發學校弊案後,便藉由學校教職員 群組,轉貼高教工會相關權益訊息與報導。然而,學校卻以破壞教職 員團結的名義,將我退群禁聲,不讓我進行工會活動,這完全違背民主法治與侵害言論自由。甚至我向校內檢舉主任秘書黃富昌(時任教務長),配合羅時逢主導弊案,涉案嚴重,應依法解聘並移送檢調。但學校只是護航,並開始清除相關罪證資料。本人再次挺身而出,請媒體與政府單位,能關注南亞學院這涉及弊案的不當打壓行為,並保障我們教職員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