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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航空城再傳捷報附近地區土地徵收 居民勝訴!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航空城附近地區(蛋白區)土地徵收撤銷訴訟,在居民跟律師團的堅持下,有幸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勝訴判決!這次航空城土地徵收案第二起勝訴。感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仔細審查本案處分之瑕疵。

本案屬區段徵收歷來最受詬病的「原位置保留分配」類型。系爭土地完全不影響都市計畫公共設施,需地機關桃園市政府卻以都市計畫整體開發為由,將原告土地、住宅納入區段徵收範圍。原告雖得以「原位置保留分配」方式,保留原有住宅,但原有之農地經徵收配地後,面積大幅縮減,嚴重影響原告財產及維持良好生活的權利。被告內政部未衡酌此類涉及可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實際不影響任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徵收不具必要性卻同意徵收,處分顯有瑕疵。本次法院撤銷判決,已然揭示此類不影響公共設施的區段徵收不具公益性必要性,內政部應儘速檢討區段徵收制度,啟動土地徵收條例修法。

航空城訴訟律師團熊依翎律師表示,這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航空城案第二次宣判被告機關敗訴原處分撤銷(前一案為航空城機場園區土地徵收案,110訴860號)。剛剛法院判決原告勝訴的理由,揭示內政部土徵小組應就土地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就實質的審查,特別是針對「擬定徵收土地劃入區段徵收範圍內與徵收案所欲維護公益性的關聯性、必要性」做實質的討論。法院判斷的標準,是同機場園區案的。法院這次的判決,也明確指出「原位置保留分配」的非法性,希望這兩案的判決結果,能讓內政部檢討土地徵收條例,並開啟相關的修法討論。

原告陳正宗及鍾秀蜜表示,非常感謝法院在政府開發跟人民權利之間,做出公正的判決。並且感謝一路以來以行動支持、陪伴居民的律師團與民間團體,居民面對政府強制徵收為了想保留安身立命的家園是倍受折磨,提起訴訟也是迫不得已,今天非常開心終於獲得勝訴判決,希望可以就此塵埃落定,安心生活。

桃園航空城是全台最大的區段徵收案,因機場興建第三跑道,內政部擬定4500多公頃的都市計畫,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合併徵收3100多公頃。第一期徵收面積即達2599公頃,計畫之初便造成社會強烈反彈。本次訴訟除了討論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亦爭議土徵小組未實質審查劃入或劃出原告土地對計畫的影響外,尚有安置戶數與人數尚未確認,內政部及逕為核准徵收;用地面積規劃及合理性說明等諸多瑕疵。 律師團及民間團體期待這次的判決,能喚起內政部、相關政府單位及台灣社會對區段徵收造成人民基本權利嚴重侵害的重視,並開始《土地徵收條例》修法的契機。呼籲內政部及桃園市政府勿耗費資源上訴,應立即與原告協商保留其土地的方案,並檢討整體航空城計畫,莫讓「國家重大建設」的航空城蒙上侵害人權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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